“四字工作法”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
2012-10-25崔旭峰
支部建设 2012年12期
梁 军 崔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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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工作法”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
梁 军 崔旭峰
为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壶关县纪委把2012年确定为“能力提升年”,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沉”、“挂”、“训”、“评”四字工作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沉”就是沉下去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实行包乡镇纪委、包重点村、包重点单位(纪检组)制度。每月最少下去一次,开展工作指导,帮助查办案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的能力。
“挂”就是挂上来实践锻炼。让乡镇纪委书记、系统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分批分次轮流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科室挂职,加强实践锻炼,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治腐败的本领,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破解难题、攻坚克难的能力。
“训”就是分阶段集中培训。每季度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政策理论知识、业务技巧知识、党纪法规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等,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学习、学以致用的能力。
“评”就是群众评检验成果。对乡镇纪委、系统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以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实行半年一通报、年终一考评制度,并把纪检监察干部优劣的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群众评”检验成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为民、服务保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