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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经济资本层面市民化水平实证研究
——“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的比较

2012-10-23陈旭峰

中州学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上楼市民化层面

陈旭峰

农民经济资本层面市民化水平实证研究
——“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的比较

陈旭峰

对于农民的市民化进程来说,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基础性的,只有实现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农民才能进而实现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层面的市民化。通过对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劳动权益和债权债务等经济资本层面市民化水平的比较,可以得出结论:从经济资本层面看,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在推进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政府要把农民市民化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充分考虑不同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使其市民化道路能够更加顺畅。

居村农民;上楼农民;经济资本;市民化水平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市民化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嬗变的必然要求。当前,农民市民化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农民市民化的既往研究中,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城市转移论”。该观点认为,农村多余劳动力可以先到城市的劳动密集型部门就业,然后再慢慢转化为市民。二是“就地转移论”。该观点主张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农村城市化来消化农村多余人口。三是“三集中论”。该观点认为乡镇企业要向开发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集中,农业要向适度规模或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农民要向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集中。①笔者认为,这三种观点分别对应于农民工的市民化、居村农民的市民化和上楼农民的市民化。从当前已有的研究来看,学界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讨论虽然很多,但对居村农民和上楼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关注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居村农民和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进行比较研究。

对居村农民和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进行比较研究,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的资本理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视角。他认为:“资本是积累的(以物质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劳动,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物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②布迪厄对资本概念的最重要贡献是关于资本的类型学研究,他把资本分成三种类型——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笔者通过借鉴布迪厄的资本理论,将市民化水平划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三个层面。本文主要是从经济资本层面研究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布迪厄指出,所谓经济资本就是经济学通常理解的资本类型,指可以直接兑换成货币的那种资本形式,它可以制度化为产权形式。③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并不纯粹从布迪厄的概念来界定经济资本这个概念,而是从更广义的层面来使用经济资本这一概念。

选择从经济资本层面对居村农民和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开展研究,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农民的市民化进程中,经济资本层面是最具基础性的层面。根据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一般说来人们都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或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五个层次。也即是说,人的需求是可以分为不同阶段和层次的。对于农民的市民化来说,其进程也可以分成不同阶段和层次,在不同的阶段和层次农民市民化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从农民市民化的阶段性来说,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初级阶段,社会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中级阶段,文化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高级阶段。从农民市民化的层次性来说,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基础性的,只有实现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农民才能进而实现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层面的市民化。离开了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这两个层面的市民化将只是“空中楼阁”。从当前农民市民化的发展阶段和层次来说,更多的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其侧重点还是在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上。因此,目前的研究重点应放在农民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上。

从经济资本层面对居村农民和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开展研究,另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经济资本在资本转换中的重要性。布迪厄认为,经济资本可以更轻易、更有效地转换为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在与其他资本的转换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更强的可兑换性和更高的兑换率。⑤在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经济资本也能更轻易、更有效地转化为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当前,农民在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水平明显偏低,与其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水平不高有很大关联,进一步提升农民在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水平已变得越来越紧迫。因此,经济资本层面的市民化是当前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的重点所在。本文从经济资本层面对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的市民化水平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中国农民市民化进程的顺利推进有所帮助。

二、调查方法及样本基本情况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才斋奖学金”资助项目“‘农民上楼’与农村教育的发展研究”的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工作于2011年10月在山东省Y市展开。Y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属于全国百强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为了更好地进行比较研究,问卷抽样工作按照如下步骤展开:首先,在Y市城市化进程最快的X镇、D镇、L镇这三个乡镇随机抽取13所农村学校作为调查地点。其中,X镇幼儿园1所,小学3所,中学2所;D镇幼儿园1所,小学1所,中学2所;L镇幼儿园1所,小学1所,中学1所。其次,分别对选中学校里那些父母属于“居村农民”或者“上楼农民”的学生进行随机抽样,被选中学生的父母成为此次问卷的调查对象。所谓“居村农民”是指家庭居住地在老的村庄(没有搬离原来一直居住的村庄)的农民,“上楼农民”是指家庭居住地是由合村并点、迁村入城、迁村入镇、村企合一、旧村改造等形式建成的农村社区的农民。

问卷发放与收回按照如下程序进行:首先,向选中的学生说明问卷填答的注意事项,学生把问卷带回家请父母填写完成。其次,父母填写后的问卷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给老师,再统一收回。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00份,回收1098份,问卷回收率为91.5%,其中有效问卷101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4.3%。

通过对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的分析,笔者发现:在1012个调查样本中,从性别上来看,以男性居多,占到调查总体的51.9%;从年龄上来看,以31—50岁为主,占到调查总体的91.9%;从受教育程度来看,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以初中居多,有681人,占到调查总体的67.3%;从农民类型来看,属于“居村农民”的调查对象有608人,占到调查总体的60.1%,属于“上楼农民”的调查对象有404人,占到了调查总体的39.9%。样本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基本情况

三、农民经济资本层面市民化水平的群体性分化

一般情况下,农民和市民在经济条件上有着明显的差别,比较而言,市民的经济条件往往好于农民,因此,经济条件越好的,说明其市民化水平越高。笔者认为,经济条件的差异可以体现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劳动权益、债权债务等方面,这些方面的情况是判断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经济条件上市民化水平的重要指标,通过这些指标可以很好地判断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经济条件上市民化水平的差异。

(一)收入水平

从整体上来说,市民的收入水平要高于农民,收入水平越高,说明市民化水平越高。因此,收入水平是判断农民市民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后笔者发现: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的家庭年收入存在显著差异(X2=18.092,df=3,Sig=0.000),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的个人年收入也存在显著差异(X2=21.633,df=2,Sig=0.000)。从家庭年收入来看,上楼农民的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比例为26.8%,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仅为17.7%;上楼农民的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比例为42.8%,居村农民这一比例高达55.3%。从个人年收入来看,上楼农民的个人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比例为 22.3%,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仅为12.3%;上楼农民的个人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比例为49.3%,居村农民这一比例高达为61.5%。这也即是说,上楼农民在高收入段(家庭收入在3万元以上、个人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而在低收入段(家庭收入在2万元以下、个人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这说明,如果以家庭年收入和个人年收入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的话,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收入水平上的数据显现如此差异,有两种解释:其一,在“上楼”之前,由于“上楼”对农民的经济条件有一定的要求,那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并不具备“上楼”的条件,因此,上楼农民往往是农民群体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其二,在“上楼”之后,上楼农民与农业脱离得更加彻底,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外出打工挣钱,比较而言,居村农民受土地的束缚更多一些,不利于居村农民提高家庭收入。实际上,农村的“上楼”运动产生了两方面的效应:一方面,农民群体内部分化的地理边界因“上楼”运动而清晰化;另一方面,“上楼”之后农民群体内部分化进一步扩大化。可以说,“上楼”运动使农村的马太效应越来越趋于明显。

从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对目前各自收入水平的满意程度来看,二者存在显著差异(X2=17.468,df=2,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对目前收入水平满意的比例为17.3%,而居村农民满意的比例仅为9.5%;上楼农民对目前收入水平不满意的比例为29.0%,而居村农民不满意的比例达到了38.0%。可见,上楼农民对目前收入水平满意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而不满意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如果以对目前收入水平的满意度来判断市民化水平的高低,那么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对目前收入水平满意度的差异主要与其收入水平的差异紧密相关。

在收入问题上,衡量农民市民化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是收入的稳定性。市民因其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较为稳定。而对于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来说,收入的稳定与否与农业收成的好坏有很大的关系,最终与自然环境紧密相关。风调雨顺时农业获得丰收,农民收入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而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和恶劣的气候条件,农业减产和农民收入减少势在必然。因此,以农业为生的农民的收入往往具有不稳定性。通过收入的稳定性这个指标来分析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的差异,可以看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的收入稳定情况存在显著差异(X2=15.242,df=1,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收入稳定的比例为58.4%,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45.9%。可见,上楼农民收入稳定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如果以收入稳定性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显然,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二)生活水平

与生活水平较高的市民相比,农民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收入不稳定,加上农村保障机制的缺失,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因此,生活水平的高低是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收入能否保障最基本生活这一点上存在显著差异(X2=3.378,df=1,Sig=0.066)。具体来说,上楼农民收入可以保障最基本生活的比例为91.3%,而居村农民的这一比例为87.7%。可见,在收入保障农民的最基本生活的比例上,上楼农民要高于居村农民。如果以收入能否保障最基本生活来判断市民化水平的高低,那么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话、手机、电脑、轿车等生活设施对于农村来说都是非常稀缺的,能否拥有这些生活设施是市民化生活的标志之一。因此,这些生活设施的拥有情况可以很好地反映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的差异。调查资料显示:第一,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电冰箱的拥有量上存在显著差异(X2=17.361,df=1,Sig=0.000)。上楼农民拥有电冰箱的比例为82.7%,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71.2%。上楼农民拥有电冰箱的比例要高于居村农民。第二,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空调的拥有量上存在显著差异(X2=103.483,df=1,Sig=0.000)。上楼农民拥有空调的比例为58.2%,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26.3%。上楼农民拥有空调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居村农民。第三,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电脑的拥有量上存在显著差异(X2=30.868,df=1,Sig=0.000)。上楼农民拥有电脑的比例为51.2%,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33.7%。上楼农民拥有电脑的比例明显要明显高于居村农民。第四,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轿车的拥有量上存在显著差异(X2=4.431,df=1,Sig=0.035)。上楼农民拥有轿车的比例为15.3%,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10.9%。上楼农民拥有轿车的比例要高于居村农民。由此,以电冰箱、空调、电脑、轿车的拥有情况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三)居住条件

农民和市民在居住条件上存在明显差异。一般来说,农民的居住条件较差,而市民的居住条件往往较好。因此,居住条件是反映市民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居住条件上存在显著差异(X2=44.386,df=2,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居住条件比较差的比例为6.2%,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13.8%;上楼农民居住条件比较好的比例为18.6%,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6.6%。这表明上楼农民居住条件比较差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而居住条件比较好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如果以居住条件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明显高于居村农民。

农民和市民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往往有所不同。从整体上来说,市民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要高于农民。因此,把农民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作为一个指标能够很好地反映出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市民化水平的差异。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存在显著差异(X2=51.242,df=2,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对居住条件不满意的比例为8.7%,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19.4%;上楼农民对居住条件满意的比例为39.6%,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20.9%。这说明上楼农民对居住条件不满意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而对居住条件满意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由此,如果以对居住条件满意度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的话,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农民和市民之间存在较为明显差异的另一个表现是家庭成员居住空间的独立性。市民比较注重家庭成员在居住空间上的独立性,大多数孩子在家里都有单独的房间;而农民则不太注意这一点,孩子在家里往往没有单独的房间。因此,孩子在家是否有单独房间也作为衡量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市民化水平差异的一个指标。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孩子是否有单独房间这一点上存在显著差异(X2=28.047,df=1,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的孩子在家里有单独房间的比例为88.1%,而居村农民的孩子这一比例为74.5%。上楼农民的孩子有单独房间的比例要高于居村农民的孩子。由此,从孩子是否有单独房间来判断市民化水平的高低,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与市民的孩子相比,农民的孩子在家里往往没有固定的学习场所。因此,孩子在家里是否有固定的学习场所也作为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差异的一个指标。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这一点上也是存在显著差异的(X2=27.536,df=1,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的孩子在家里有固定学习场所的比例为 87.6%,而居村农民孩子的这一比例为74.0%。可见,上楼农民的孩子在家里有固定学习场所的比例要高于居村农民的孩子。如果以孩子在家里是否有固定学习场所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的话,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四)劳动权益

与从事非农业生产为特征的市民比较而言,农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从事农业生产。是否从事农业生产成为反映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差异的一个重要指标。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是否从事农业生产这一点上存在显著差异(X2=82.120,df=1,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仅为55.2%,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高达81.6%。可见,上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明显低于居村农民。如果以是否从事农业生产来判断市民化水平的高低,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土地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因此,农民的土地流转情况也能反映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的差异。调查数据显示,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土地流转上存在显著差异(X2=45.975,df=2,Sig=0.000)。具体来说,上楼农民土地没有流转的比例为59.9%,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78.9%;上楼农民土地全部流转的比例为19.3%,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仅为8.1%。可见,上楼农民没有流转土地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而全部流转土地的比例高于居村农民。如果以土地流转情况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那么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农民和市民存在重要差异,市民的劳动权益往往受劳动合同保护,而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并没有这方面的保障。因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指标能够很好反映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的差异。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上存在显著差异(X2=10.137,df=1,Sig=0.001)。具体来说,上楼农民签过劳动合同的比例为32.4%,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23.4%。可见,上楼农民签过劳动合同的比例要高于居村农民。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

(五)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问题也是区分农民和市民的重要因素,也就成为反映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市民化水平上差异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由于农民的经济条件往往比市民差,其有债权的可能性会小于市民,有债务的可能性则会大于市民。债权比例高者说明其市民化水平较高,债务比例高者说明其市民化水平较低。调查显示,在债务问题上,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是否有债务上存在显著差异(X2=4.408,df=1,Sig=0.036)。具体来说,上楼农民有债务的比例为30.4%,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36.8%。可见,上楼农民有债务的比例要低于居村农民。这说明,如果以债务情况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的话,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在债权问题上,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是否有债权上存在显著差异(X2=6.908,df=1,Sig=0.009)。具体来说,上楼农民有债权的比例为41.6%,而居村农民这一比例为50.0%。可见,上楼农民有债权的比例要低于居村农民。这说明,如果以债权情况作为判断市民化水平高低的标准的话,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低于居村农民。

从对调查对象债权、债务的分析中,笔者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居村农民有债权、债务的比例都高于上楼农民。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般而言,一个农民家庭拥有债权债务的一般逻辑应该是,如果农民家庭有债务的话其有债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小,反之,如果农民家庭有债权的话其有债务的可能性也会相对小,同时有债权和债务的情况并不常见。这里居村农民有债权、债务的比例都高于上楼农民的情况,似乎不完全符合这一逻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笔者认为,如果把农村的社会阶层分为上层、中层和下层的话,从整体上来说,绝大部分上层农民和一部分中层农民参加了“上楼”运动,成为上楼农民,而一部分中层农民和绝大部分下层农民没有参加“上楼”运动,成为居村农民。对于居村农民当中的中层农民来说,因为没有参加“上楼”运动,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上的花费要少一些,他们能够有更多的积蓄,从而拥有较多的债权;而对于居村农民当中的下层农民来说,他们往往属于农村中的弱势群体,其经济条件较差,很多人甚至不能达到收支平衡,这就使得他们有了不少债务。这或许可以解释居村农民有债权和债务的比例都要高于上楼农民的现象。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对上楼农民和居村农民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劳动权益和债权债务等经济资本层面市民化水平的比较,笔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比较而言,上楼农民在家庭年收入水平、个人年收入水平、对收入的满意度、收入稳定性这些方面都要高于居村农民。即从收入水平来说,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第二,比较而言,上楼农民在收入可以保障最基本生活的比例、拥有电冰箱、空调、电脑、轿车的比例这些方面要高于居村农民。即从生活水平来说,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也高于居村农民。第三,比较而言,上楼农民在居住条件、对居住条件的满意度、孩子有单独房间的比例、孩子有固定学习场所的比例这些方面都要高于居村农民。即从居住条件来说,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第四,比较而言,上楼农民在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例、流转土地的比例以及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比例这些方面都要高于居村农民。即从劳动权益来说,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第五,比较而言,上楼农民有债务的比例低于居村农民,有债权的比例也同样低于居村农民。这意味着,从债务上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高于居村农民,从债权上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低于居村农民。总体上从经济资本层面来看,笔者认为,上楼农民的市民化水平要高于居村农民。

通过上述分析及结论,可以看出,“上楼”运动使得农民群体内部的分化出现了地域性的区隔,农村的两极分化在地域上已经显现。在“上楼”运动之前,农民群体内部的分化并没有从地域上体现出来,富裕型农民和贫困型农民在居住的地域上呈现交错的状态。在“上楼”运动过程中,从整体上来说,富裕型农民有条件上楼,往往也选择上楼,而贫困型的农民在经济条件的限制下,只能选择住在原先的村庄。由此,造成了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地域上的区隔,形成类似于城市富人区与贫民区的划分。这种状况久而久之,会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推动富裕型农民和贫困型农民之间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扩大化,进而会形成社会学家埃利亚斯所谓的“内局群体”与“外局群体”。所谓“内局群体”是居于内核、把持文化表达的群体,“外局群体”是处于边缘、接受并巩固文化表达所体现出来的权力关系的群体。⑥群体之间边界的日益清晰化将使群体之间的流动变得异常困难,这对于我国当前新农村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极为不利的。

政府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外在推动力,在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怎么做才能防止出现“内局群体”与“外局群体”这样的群体性分化呢?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市民化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要把农民市民化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防止过快过急、盲目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第二,政府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农村的特殊情况,不搞一刀切,在推进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第三,在推进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政府要从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劳动权益等各个方面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使其市民化道路能够更加顺畅。当然,在农民市民化进程中,为了防止出现“内局群体”与“外局群体”这样的群体性分化,除了政府部门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农村组织、农民自身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注释

①吴业苗:《农村城镇化、农民居住集中化与农民非农化——居村农民市民化路径探析》,《中州学刊》2010年第4期。②[法]皮埃尔·布迪厄等:《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89页。③⑥杨善华:《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4、334页。④王思斌:《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3页。⑤林克雷、李全生:《广义资本和社会分层——布迪厄的资本理论解读》,《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责任编辑:海 玉

C913.9

A

1003—0751(2012)04—0090—06

2012—05—14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才斋奖学金”资助项目《“农民上楼”与农村教育的发展研究》(CZ201111)。作者简介:陈旭峰,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讲师,北京大学博士(杭州 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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