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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非法售药者成为宾馆酒店的“常驻客”

2012-10-19刘学刚高杨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15期
关键词:义诊保健食品执法人员

文◎刘学刚 高杨

▲在酒店内非法宣传假劣药品的活动现场 /高杨 摄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宾馆酒店内以所谓“健康讲座、免费义诊”等形式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销售假劣药品及保健食品的行为呈上升趋势。这些不法分子往往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向老人索要联系方式,并声称在某宾馆或酒店将举办免费健康讲座或宣传活动,引得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慕名参加。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先以小礼品、小赠品等小恩小惠让群众免费领取试用,再对其销售的假劣药品及保健食品进行夸大甚至神化的鼓吹宣传,最终达到高价销售牟利的目的。尽管药监部门在打击这类违法行为过程中下了大力气,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如何从根本上对此类行为进行遏制,笔者在分析问题现状及特点的同时,也对其查处方法谈一些观点思路,以期抛砖引玉。

警惕违法售药行为七大陷阱

“免费义诊”诱导群众上当。不法分子先到社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免费为群众量血压等手段开展免费检查。而结果往往是血压升高,病情严重,如不及时治疗将危及生命等结论。一番危言耸听之后,再告知其在某宾馆有免费的健康讲座,对这种疾病很有帮助,将群众骗到某宾馆后进行药品、保健食品的宣传,进而进行销售。

“健康普查”套来联系方式。不法分子先到老年活动中心等老人聚集的场所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简单的询问,以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由,获取老人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然后打电话到老人的家里,告知其某宾馆将举办针对老年人的免费健康讲座,将其骗到宾馆后竭力向老年人销售其产品。

“免费赠送”骗取群众信任。不法分子将群众请到宾馆内的讲座现场,以赠送某种低值的产品(如袜子、鞋垫),或者赠送药膏、药贴等为诱饵,诱惑群众以高价购买其宣传的药品、保健食品。这些产品本身就没有任何质量保障,其赠品更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免费抽奖”引诱群众消费。不法分子会在讲座后告知大家可以参加免费抽奖,且奖品丰富。而所有参加抽奖的群众都必须在购买其销售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并达到一定金额后才能参与抽奖。而抽奖活动往往以大部分人都得到一些毫无价值的“纪念奖”或所谓的“大奖”最终被不法分子的“托儿”获奖收场。

“免费旅游”借机推销药品。违法分子邀请老人免费参加旅游,借机在旅游的途中为药品、保健食品做宣传,并竭力向老人推销。老人往往碍于面子,进行消费。

“高新产品”吸引群众视线。违法分子自称祖传秘方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然后有人冒充患者现身说法,骗取大家的信任。有的甚至标榜其药品、保健食品是高科技产品,自称已经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属于国外进口的高科技产品,吸引群众高价购买;经常冒充各大医院或者军队专家,运用各种仪器为群众“义诊”或宣传健康知识,借机销售药品也是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

“威逼恐吓”强迫群众消费。接受义诊或参加讲座的往往都是老人或行动不便者,如果收听讲座后未购买其产品,不法分子就以收听讲座必须购买产品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群众购买,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四大难点制约查处打击效果

违法行为发现难。在药监部门的严厉查处下,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都趋于隐蔽化,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讲,不法分子往往选择休息日,或早晨的5点到8点开展讲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这个时间段也恰恰是监管部门监管最薄弱的时期;从地点来讲,不法分子从来不在公共场所,而是选择宾馆饭店的会议室开展讲座进而进行销售,而且从来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会在同一个地点滞留很长时间,如果无人举报,药监执法人员很难发现及追踪其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不法分子销售的药品、保健食品无法保证质量和购进渠道。在购进药品时从不索取供货单位的资质和购进票据,即使索取了票据,不法分子也不会随身携带,以免被执法人员发现后作为处罚的证据。没有购进票据,无法认定其具体的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另一方面,在销售药品时也不开具销售票据,即使开具销售票据,该票据也往往都是假票。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调查时,不法分子往往不配合,在问到具体销售数量和盈利时,很少老实交代,只有执法人员努力说服群众将药品退回给不法分子,才能知道比较准确的销售数量和非法盈利金额,而有些群众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不愿退回药品,这样得出的销售数量和非法盈利金额就不够准确客观,所以在调查案件的同时还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这就给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违法行为处罚难。不法分子从未取得过任何医师或药师的资格,有的甚至只有初中的文化水平。这些人属于社会闲散人员和外地人口,没有固定的工作和住址,即使执法人员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在对其进行处罚时,他们也往往逃之夭夭,再也难见踪影,使得处罚无法落实。

违法行为杜绝难。由于不法分子以低价购进、高价销售,获取了巨额的非法收入,而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仅仅是其非法收入的一小部分,无法形成威慑力,由于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非法收入,使得违法行为屡罚不绝。

五大对策使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加快立法规范。加快建立药品宣传、健康义诊的备案制度。要求组织药品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的机构必须向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相关部门对其批报程序、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凭“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宣传义诊,同时禁止组织没有主题、对群众没有积极意义的宣传、义诊活动。

加大执法力度。不法行为之所以屡罚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药监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对其销售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 责令不法分子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群众,并依法从重对其进行处罚,甚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使得行政处罚配合刑事处罚,将不法分子“罚疼、罚怕”,从而将处罚效果落到实处,达到震慑、警示目的。

及时沟通协调。不法行为多发生在宾馆饭店内,如要求宾馆饭店拒绝为不法行为提供场所,就能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要与宾馆饭店所属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不定期地对辖区各宾馆饭店进行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告知酒店负责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为不法行为提供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不法行为在某些宾馆饭店发生的次数,对于继续为不法行为提供场所、收取好处的宾馆饭店,相关部门要依法从重进行处理。

加强联合执法。由于行政执法的局限性,所以在查处这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用药安全得到保障,就要联合多部门共同查处违法行为,在给予不法分子以最大震慑的同时,最广泛地向群众揭露不法行为的真面目,发动群众自觉抵制。针对行政执法无法对不法分子人身进行控制,执法人员在告知要对其进行处罚时,不法分子往往逃之夭夭,使得处罚无法落实的情况,执法人员要在联合执法中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对不法分子的行为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将群众购买药品的花费如数退还,保障群众财产不受损失,同时借助卫生部门的力量,对非法义诊的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广泛舆论宣传。这种违法行为能够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人民群众对安全用药的知识还不够了解,听信了违法行为人的吹嘘,花了高价还买了假药。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多开展药品讲座进社区、药品知识进农村活动,同时聘请社区、乡镇的人员作为药品安全员,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培训,然后借助每位安全员的力量,将培训的药品知识传播到每个乡镇、每个村里、每个人的身边,形成自觉抵制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社会氛围。

从2011年初开始,北京市药监局密云分局大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召开了全县创建安全用药示范镇、街道大会,聘任并培训了420名药品安全员。强化属地责任。每个宾馆饭店都对本企业内部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不为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信息沟通。截至目前,已接收镇、街道安全员反馈的各类涉药信息20余条,让不法行为充分暴露,使得检查行动有的放矢,不法行为出现一次,查处一次,震慑一次;强化联合整治,与工商、卫生、城管、公安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能够在日常的联合检查行动中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合力,给予行为人以严厉震慑;强化监管关口前移。自开展“百千万工程”建设以来,初步形成了对无证销售药品违法行为提前查处机制,制止涉药违法违规行为4起,同时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进农村的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进一步优化了安全用药环境,辖区内的宾馆饭店无证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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