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
2012-10-18胡锦涛
●胡锦涛
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
●胡锦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1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案件和注重预防腐败工作相结合,坚持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抓基层相结合,坚持运用成功经验和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呈现出鲜明特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第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第三,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展示新面貌新形象。第四,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第五,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六,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谋划今后工作。
实践证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认真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纯洁性的试金石,坚持奋发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警示教育。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保持党的纯洁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律检查工作,关心爱护纪检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条件。
(1月9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