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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燃十月突围

2012-10-13

中国石油石化 2012年21期
关键词:燃气天然气

○ 文/本刊记者 张 娥

中燃十月突围

○ 文/本刊记者 张 娥

一场收购与反收购的大战戛然落幕,新的合作却又即时开启……一切似在意料之中,却又出乎意料。

这果然是一场无法预料的大戏结尾。10月15日,新奥、中石化和中国燃气三方几乎同步发布公告。历时近一年、中途曾五度延期,新奥与中石化联合收购中国燃气的资本行为,称因“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联合体最终放弃收购中国燃气。这是一个被事先多次预测到的结果。

在上述结果被公布40分钟之后,中国燃气突然发布了《设有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收购要约失去时效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恢复买卖》的公告。至此,戏剧性的结果揭开了人们心中萦绕数月的悬念。

出局者新奥

提起这起收购案,人们很难忘记刚过去不久的那些往事。随着城市燃气市场需求的大幅增加,各路诸侯对于市场的新一轮争夺,烽烟四起。就在此时,因涉嫌“职务侵犯罪”,2010年12月17日,中国燃气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在中燃公司深圳总部突然被公安人员带走,并因此辞任董事总经理一职。2011年12月13日,中石化与新奥能源的财团提出以每股3.5港元,或总共167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燃气全部股份。

次日,被收购方中国燃气公告回应,“完全未获邀请,属机会主义性质,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基本价值”,因此收购行为属敌意收购。至此,收购双方展开拉锯战。其间,各种阻碍收购的风波四起。一方面,中国燃气背后的各个股东不断增持公司股票,富地石油、韩国SK,甚至半路来的北控集团也买进股票。现实的局面,确实加大了新奥、中石化联合体收购的难度。而另一方面,中国燃气关键人物刘明辉的强势回归宣告新奥、中石化联合收购破产。

两大收购方以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接连5次延期收购,最后一次延期后的最终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按照相关规定,收购方须于七日之内派发要约文件,除非出现非常特殊情况,证监会将不会同意再度延期。

就是这一天,这场收购彻底画上了句号。新奥成为本次收购案的唯一出局者。广东省油气商会燃气部专家邓子奕表示:“这场收购案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此前就很肯定的结果了。”

●中石化借助燃气终端,好处明显。 供图/CFP

据悉,收购中国燃气的交易最初也是新奥主动拉上中石化操作的。在业内看来,新奥的动机可以理解,若收购成功即有了中石化的稳定气源,更重要的是获得了中国燃气的市场份额。如果新奥与中国燃气果真合二为一,那么合并体将拥有将近270个大小城市的燃气专营权,其中包含了近80个地级城市。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这次新奥被摒弃以外,新奥上半年为今次收购支出约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费用,为收购存放4亿美元资金不能动用,利息损失约7600万元,合共9600万元。

“(收购失败)没有输家,大家都只是想为股东带来最大价值。”中国燃气副董事总经理梁永昌这样响应新奥能源是否今次收购唯一输家。他又指出,一向尊重新奥,收购后亦维持这份尊重,并不排除日后有合作空间。

假若实施收购,新奥要负担90亿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这家民营燃气运营商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如今,新奥放弃收购或许反而能减轻自己的资金压力,从漫长的收购泥泞中得以解脱。从这个角度来想,或许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退而化敌为友

就在新奥能源宣布其与中石化对中国燃气发起的联合收购“流产”后,中国燃气与中石化顷刻间不计前嫌,化敌为友。

根据新的战略合作协议,中石化不单是承诺增持中国燃气的股份,而且要和中国燃气成立合资公司互相进入对方的主营业务领域,共同建设压缩天然气与液化天然气两用加气站,进攻汽车与船舶的加气市场,互通销售渠道和网络。作为回报,中石化将向中国燃气优先提供天然气资源,并同意中国燃气参与其负责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这可谓一揽子合作方案。邓子奕对此表示,虽然这个结果有点出乎意料,但是好的结束。

中国燃气副董事总经理梁永昌表示:“中石化在过去10个月对中国燃气进一步研究和了解,相信今天(双方)的合作是一个起点,并对所有股东有利。”

中国燃气与中石化直接合作是一种互补。中石化拥有川气东送和多地的天然气上游资源与长输管网,同时将开建的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项目,对中燃更具吸引力。而刘明辉回归后也力主与中石化合作。

事实上,今天的结局似乎早能料到。今年2月,中国燃气就表达了希望直接与中石化合作。这种意图的背后存有刘明辉的身影。本来中石化确实希望收购能够完成,毕竟新奥和中国燃气联合起来的下游市场,比跟其中的任意一家合作,其市场前景要大很多。“但最终收购无望时,中石化需要对自身、对公司有一个交代,在现有条件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与中国燃气的合作,这是比收购稍弱一些的方式进入分销市场的策略。”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专家刘毅军教授认为。

他进一步表示:“相比较而言,中国燃气比新奥的独立性更强,市场面更广。中石化更看好中国燃气,不排除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可能。”

尽管要约收购失败,中石化却仍然接近了它的目的。一直以来,中石化苦恼于未能如中石油般拥有主营下游分销的昆仑能源,因此中石化进军天然气下游是集团的既定战略。尤其是傅成玉2011年来到中石化后,更是加大了在天然气的推进速度,一个很重要的思路是进入天然气下游城市燃气市场。

●中燃借助中石化上游资源优势如虎添翼。 供图/CFP

中燃则在内地拥有逾150个城市燃气经营权,下游业务利润可观。中石化将借助中国燃气庞大的城市燃气网络,进一步增强其在下游燃气市场的供应地位和市场份额,至少维持与中石油等企业不相上下的竞争之势。邓子奕认为,之前中石化在天然气下游市场扩张上一直没有大的进展。这次借助中国燃气的终端,能够迅速布局下游,是有明显好处的。

得利者中燃

事实上,中石化与新奥联合收购中国燃气,一而再再而三的搁浅与中燃的殊死反击不无关系。在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宣布将发起收购后,中国燃气大股东不断增持股票,使其股价高于新奥与中石化收购报价,以此来抵制收购。在监管审批难获批、北控集团“搅局”,以及刘明辉等高管回归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这起耗时超过10个月的大并购最终告吹。

中燃及中石化同意组成合资公司,中石化将主力在上游方面向合资公司及中燃提供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等资源供应,中燃则将利用已有的下游业务经验及资产,进一步拓展零售业务。

虽然目前双方的合作细节,包括合资公司的资金投入,以及股权分配等问题仍待商讨,但会视双方对项目的贡献来决定项目的权益占比。

即便是中燃不做(项目)大股东,但与新奥相比,中燃的结果可谓是大获全胜。

中燃不仅持续收复此前丢失的“失地”,而且未来的中国燃气将成为新奥能源强力的竞争对手,这种结果比被新奥能源与中石化联手收购,恐怕是天壤之别了。

中国燃气董事会认为,中石化充足的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中国燃气在中国市场的天然气分销网络和液化天然气业务。

是的,中石化充足而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对于擅长下游市场的中国燃气来说,这种让销售环节避免无米之炊的好事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同时,参与中石化负责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对中国燃气而言如虎添翼。

刘毅军教授认为:“中国燃气通过分解收购的反对声音,成功抵制了反收购。同时,中国燃气也要寻找合作对象,尤其是需要多与上游企业合作。此次与中石化这样的大型石油公司成功联手,中国燃气打开了与上游企业在资源、管道建设方面的合作领域,从与新奥、中石化的对比来看,中国燃气得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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