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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镍镉电池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

2012-10-08卢文婷谭健聂云峰余可平高寿泉

关键词:卫生标准职业病场所

李 文,卢文婷,谭健,聂云峰,余可平,高寿泉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南 长沙 410007)

我国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特别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正日益显现,正进入环境健康事件高发期[1]。镍镉充电电池(Ni-Cd Rechargeable Battery)生产中存在有镍、镉、酸、碱等职业危害因素,尤以镉的危害更为严重和受到关注。为了解某镍-镉电池厂的职业危害,我们对某镉镍电池厂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将有关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

1.1 调查对象

湖南省某镍镉充电电池生产厂。

1.2 企业一般情况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及主要原材料、工艺流程、作业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和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

1.3 镉、镍、苯、二甲苯等化学有害因素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2],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作为采样点。

1.4 噪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3],选择不同工作岗位、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工人接触时间最长的位点进行采样,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了定点检测。

1.5 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

镉、镍、苯、二甲苯等化学有害因素的评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4];噪声评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5]进行。工作场所中镉、镍含量应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6-7]。

2 结果

2.1 企业一般情况

该电池厂是以湿法制造镍镉、镍氢电池的大型企业,全厂占地约280亩,建筑面积45000m2,以镍氢、高温电池为主导产品。日产电池120万只,其中动力电池:10万只/日;镍氢电池:80万只/日;高温电池:30 万只/日。

2.2 主要的工艺流程

本调查根据该厂生产设备布置的相对独立和工艺特征,划分为两个评价单元,即极片制造单元和组装单元。

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环节及分布情况

3.1 极片制造单元

该单元主要原辅材料为氧化镉、海绵镉、镉粉、氢氧化亚镍、海绵镍、羰基镍粉、羧甲基纤维素钠、磷酸氢二钠等经配料、拉浆、切片等工序制成正、负极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1。

表1 极片制造单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主要存在工位

3.2 组装单元

该单元主要产品为各种型号镍镉电池。主要原料为负极片、正极片,主要辅助材料为隔膜、钢壳、盖帽、充电液、防锈油等。表2为生产过程中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存在工位。

表2 组装单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存在工位

3.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该厂生产操作岗位根据需要进行分班操作,每班8小时制。工作场所劳动定员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见表3。

表3 工作场所劳动定员及生产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4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和检测频次

本调查依据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对该厂极片制造单元和组装单元设置检测点(见表4,表5)。

根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 噪声》等国家规范和标准,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和噪声等检测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在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下,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采用不同的采样、分析方法,连续采样三天。

表4 极片制造单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

表5 组装单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

3.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情况

3.5.1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短时间接触浓度

从表6可知,在检测的15个接触镉工作岗位中,有11个岗位空气中镉及其化合物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占73.33%,其中负极配料岗位短时间接触浓度高达0.848mg/m3,超过国家标准近42倍;10个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占66.7%,负极分片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达0.407mg/m3,超过国家标准40倍;在检测的15个接触镍的工作岗位中,仅有正极清理岗位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如表7所示);工作场所NaOH、KOH,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等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结果见表8,表9。

表6 主要工作岗位接触镉浓度情况

表7 主要有害作业岗位镍浓度接触情况

表8 电解液配制工接触NaOH、KOH浓度情况

表9 工作场所接触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情况

3.5.2 工作场所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作业点定点检测结果表明,个别测定点和作业岗位噪声强度超过85dB(A)(结果见表10)。噪声强度大于85dB(A)的噪声测定点有:组装部滚槽机旁、直线封口机、颠簸机、工业除尘器。其中滚槽机旁、直线封口机操作人员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大于85dB(A)。

表10 工作场所噪声测定结果

4 讨论

本调查对某镍镉电池生产厂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对镉作业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调查研究表明该厂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噪声、氢氧化钾、氢氧化钠、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等。该厂的主要职业危害表现在作业场所镉粉尘严重超标,在15个监测点中,有11个岗位空气中镉及其化合物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占73.33%,其中短时间接触浓度最高达0.831-0.848mg/m3,超过国家标准近42倍;此外,有个别测定点和作业岗位噪声强度超过85dB(A);而工作场所NaOH、KOH,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等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本调查研究结果与以往的报道基本一致[8-9]。

该厂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环节为镉及其化合物和镍及其化合物的防治,关键控制部位为极片制造及卷绕,关键控制人群为在极片制造及卷绕各岗位作业人员,应加强对以上环节、部位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由于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在工艺上无法消除,部分作业点和作业岗位噪声强度超过85dB(A),因此,应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发放防噪声耳塞,并督促其佩戴,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对健康检查结果发现异常者应进行复查和诊断。确诊为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证人员,应由公司主管部门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调整患者工作岗位并送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或定期疗养。

预防和控制镍镉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危害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镍镉电池生产,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镉及其化合物的危害;提高生产过程中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进一步采取密闭、通风、除尘、排毒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工作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1]杨东平,主编.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0)[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GBZT189.8-2007.

[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6]工作场所中镉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方法GBZ/T160.5-2004.

[7]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16-2004.

[8]崔守明,杨玉新.某镉镍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J].医药论坛杂志.2006,27(18):68-70.

[9]苏志坚,吴子俊,杨克志.深圳市镍镉电池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调查[J].职业与健康.2009,25(12):1248-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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