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前列甲酯栓联合催产素预防产后出血的效果观察
2012-09-30卢锦梅傅兰红
卢锦梅 傅兰红
产后出血是导致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占产妇死亡的45.9%[1],产后出血严重威胁着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产后出血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重点应解决的问题。产后出血绝大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子宫收缩乏力而引起的,所以增强子宫收缩力是减少产后出血的关键。近几年来临床上应用前列腺素增强子宫收缩取得了明显疗效。我院近期应用卡孕栓1枚(0.5 mg)舌下含服联合催产素肌内注射减少产后出血取得满意效果。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11年3~9月在本院住院的产妇中,选择近期未用过前列腺素抑制剂、无前列腺素禁忌证、无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单胎头位足月妊娠阴道分娩者共200例,随机分为卡孕栓组100例和对照组100例。两组产妇在年龄、孕周和孕产次、体重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凝血功能检验均正常。
1.2 用药方法 卡孕栓组产妇于胎儿前肩娩出后,即将卡孕栓1枚(0.5 mg)舌下含化使其自然溶解,同时加用催产素20 U肌内注射。对照组在胎儿娩出后立即用催产素20 U肌内注射。
1.3 评价指标
1.3.1 失血量计算 采用容积法和称重法。胎儿娩出后直接用聚血盆收集子宫出血量。分娩结束后使用特制灭菌纸垫收集产后24 h出血量,并按比重1.05 g相当于1 ml血液的标准换算,计算产后24 h出血量。
1.3.2 观察内容 两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用药后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以及不良反应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PEMS 3.1统计学软件,两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比较(表1)
表1 两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比较(±s)
表1 两组产妇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比较(±s)
注:*为t'检验
组别 例数 第三产程时间(min)产后24 h出血量(ml)卡孕栓组对照组t/t'值P 100 6.34±3.16 321.53±21.94 100 9.60±4.23 409.38±43.16 6.17 18.14*值0.00 <0.05
2.2 两组产妇用药后一般情况比较(表2)
表2 两组产妇用药后一般情况比较(±s)
表2 两组产妇用药后一般情况比较(±s)
组别 例数 收缩压(kPa)舒张压(kPa)脉搏(次/min)血氧饱和度(%)100 15.38±1.33 9.67±1.06 82±18 98.82±0.88 100 15.41±1.27 9.75±0.98 84±21 98.65±1.02 0.163 0.554 0.723 1.262 0.871 0.580 0.471 0.209卡孕栓组对照组t值P 值
2.3 不良反应 卡孕栓组产妇使用卡孕栓后有1例出现腹泻2~3次,2例发生恶心,均自行缓解。
3 讨论
产后出血的主要原因有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裂伤和凝血功能障碍等,其中以子宫收缩乏力最常见,占产后出血总数的70% ~80%[2],目前临床上常用的缩宫药物是催产素和前列腺素。
卡孕栓是前列腺素F2α的衍生物15-甲基PG F2α甲脂,其收缩子宫的作用强于催产素,不但能使子宫平滑肌收缩和缩短子宫平滑肌纤维,而且能增强子宫收缩频率。其半衰期为 1.5 h,起效时间为 10 min,作用时间较长,可维持 3 h[3]。这样催产素与卡孕栓在药物的起效、作用时间和半衰期上起到了互补作用,可有效地预防产后出血的发生。
本研究对卡孕栓组产妇采用胎儿前肩娩出后立即给产妇舌下含服卡孕栓1枚(0.5 mg),经黏膜吸收能增强宫缩、缩短第三产程、促进子宫创面血窦迅速关闭,此给药途径较阴道或直肠给药方便,并且无感染或污染机会,同时也不影响新生儿处理。联合催产素20 U肌内注射,进行预防产后出血的临床观察发现,加用卡孕栓后缩宫作用强于单纯应用缩宫素,卡孕栓组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4 h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卡孕栓除了对子宫平滑肌有收缩作用外,还能使胃肠道平滑肌收缩,导致消化道症状。本研究卡孕栓组产妇在给药后2例出现恶心,1例出现腹泻,但症状轻微,持续时间短,均自行缓解。在用药后2 h的生命体征监测中未发现患者血压明显变化,说明舌下含服卡孕栓对心血管不良反应少,临床上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 胡喜珍,陈 茜,王孝忠,等.卡孕栓联合催产素预防产后出血50例临床观察[J].临床医学工程,2010,17(4):73-74.
[2] 卢艳峰,吴培雅.舌下含服卡孕栓预防产后出血临床观察[J].海南医学院学报,2011,17(10):1407 -1408.
[3] 谢帮芳.卡前列甲酯栓合并催产素减少剖宫产术后出血的临床观 察[J].中国计划生育 和妇产科,2009,1(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