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交叉持股相关问题的探讨
2012-09-22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绵阳621010)
交叉持股(cross shareholding),又称相互持股或者交互持股,指不同的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旨在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行为。它的主要特征是公司之间互相持有股份。
一、公司交叉持股的分类
(一)依据交叉持股的具体结构划分
1.简单型的交叉持股。指A公司和B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这是交叉持股中最为简单和基本的形态,其他形态的交叉持股都是在简单的交叉持股基础上演变而来。
2.直线型的交叉持股。指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份,而B公司又持有C公司的股份,这是最为经典的垂直型持股,形成母公司、子孙公司的关系。
3.环状型的交叉持股。指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份,B公司持有C公司的股份,而C公司又持有A公司的股份,彼此间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环状系统。即A、B、C间相互持股的形态。
4.网络型交叉持股。指所有参与交叉持股的公司,全部都与其他公司产生交叉持股关系。即A、B、C、D间均相互持股。
5.放射型交叉持股。指以一家核心公司为中心,由其分别与其他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关系,但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
(二)依据公司间有无控制关系划分
1.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即通常所说的纵向交叉持股,是指具有控制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状态。
2.非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非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是指相互持股的双方并没有形成控制关系,而是处于相对较平等的地位上交叉持有股份的状态。可分为两种:第一种,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这是指交叉持股的双方之间无控制关系,而是处于被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地位。第二种,关联公司间交叉持股。一家公司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法获得另一家公司的股权,使之成为关联公司。当关联公司相互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形成了交叉持股的情况,这种持股方式是关联公司间的交叉持股,也是关联公司持股中最为复杂的情况。
二、公司交叉持股的优劣分析
(一)公司交叉持股带来的机遇
1.巩固公司的股权和经营权,有效防止恶意收购,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在公司间交叉持股的情形下,公司能有效防止恶意收购夺取公司的管理控制权,这能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经营权,促使公司以战略的眼光,从事管理、投资经营活动,最终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2.利于建立和深入公司间的合作,提高经营效率并降低经营风险。交叉持股的情形促进了企业间的合作,使这些彼此联系的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持股方式加强合作,享受企业整合带来的好处,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寻求共同发展、实现多赢的局面,减少公司可能的经营风险。
3.降低对各种风险的负担。直线型交叉持股多数是有实力的公司对其他公司进行的专项投资,这种投资使得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从而促进了彼此间的交易,而结果是这些公司间经常存在着长期性的契约或交易关系,使得彼此间处于共同繁荣的景象。交叉持股的存在,使相关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风险分担的机制。
4.为公司发展提供内部资金,降低资本成本。公司间相互持有股份主要是为了达到其向某一领域或方向发展的目的,在如此格局中,交叉持股公司间能够相互抑制分红要求,实现留存资金的增加。从长远来看,交叉持股有利于公司资产的积累和增值,能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内部资金支持,使资金筹措变得灵活并降低资本成本。
(二)公司交叉持股面临的挑战
1.可能虚增公司资本,违背资本充实原则。公司间交叉持股,其本质是同一资金在公司间循环流通,在表面上反映的是公司因相互投资而扩大了公司的资本规模,而实际上资本却并未增加,导致资本空洞化,违背了公司法的公司资本充实的原则。
2.公司治理结构偏离预定轨道,损害股东权益。在交叉持股的情形下,由于股东会、监事会等机构变得空洞化、形同虚设,使公司本来完整的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被迫偏离预期,各机构间的制约机制也得不到有效发挥,处于一种无约束的状态。经营者脱离了应有的监督与约束,其权力大幅膨胀,容易做出损害股东利益之举。
3.可能限制竞争并诱发公司间的垄断行为。公司间交叉持股可能会使公司间存在的竞争关系转变为战略联盟关系,联盟者可以挤兑其他竞争对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竞争,伴随而来的负面影响是可能造成联合垄断,操纵市场价格等牟取垄断利润的行为。
4.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会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反之,证券市场的秩序被扰乱则会对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交叉持股各方可能在虚增资本的同时造成股票价格被哄抬,进而导致股市泡沫的形成,严重阻碍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与发展。
三、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选择
无论公司间进行的是直接投资还是交叉持股方式的投资,可以根据持股比例确定后续计量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公司间的交叉持股使得各方关系错综复杂,而母子公司间的交叉持股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如何进行抵销处理以及如何编制合并报表。在此主要就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可供选择的主要方法有:库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
(一)库藏股法
库藏股法是指将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看作是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购回的本公司股票,不作为母公司流通在外的股份看待,而是视为合并主体的库藏股。换句话说,在库藏股法下,只承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子公司对母公司股份的持有则不作为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库藏股法受到了美国会计学会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推崇。
例:假设有X公司与Y公司,2012年1月1日,X公司以1 600万元购买Y公司80%的股权,同日Y公司以800万元购买X公司10%的股权。当日X公司股东权益为8 000万元,其中股本4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 000万元,盈余公积2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 000万元;Y公司股东权益为2 000万元,其中股本8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4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当年X公司实现净利润3 000万元,Y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X、Y公司当年的盈利包括相互投资确认的投资损益,假定不考虑X、Y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和所得税问题)。
处理如下:在合并当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作为库藏股在合并报表中列示,则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为3 600万股(4 000-4 000×10%)。
对于Y公司持有X公司的股份抵销分录如下:
将X公司对Y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Y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作抵销处理:
在以后期间编制合并报表时,均应首先抵销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将其作为库藏股反映。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一般情况下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在此不再列出。
需要计算的有:净利润=3 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3 000÷3 600=0.83 (元/股);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600×20%=120(万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120÷200=0.6(元/股)。
可以看出,库藏股法下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份作为了库藏股不能分配股利,但在计算结果上除了合并每股收益外,其他的则与不存在交叉持股时的计算结果是相同的。但采用库藏股法的处理忽视了母子公司交叉持股对子公司产生的影响,因此用库藏股法确定企业集团合并每股净收益就欠合理。
(二)交互分配法
交互分配法又称传统法,是美国实务界采用较多的一种方法,它承认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行为,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同等对待,通过建立联立方程组的形式计算母子公司各自对对方利润的分享和要求权,并将重复计算的部分扣除的方法。
考虑到交叉持股对投资收益的循环计算,交互分配法参考了代数的思想,通过建立联立方程来确定双方的净利润,从而计算双方实现的投资损益。还以上例进行计算,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也分享到了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库藏股法的计算结果比较,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了75.65万元(195.65-120)。
从以上方法的介绍可以看出,库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主要是用来解决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投资收益的计算。虽然库藏股法计算简便,但对每股收益的计算不够合理。交换分配法计算较为复杂,但现代的计算机技术能够解决这一困难。加之交互分配法下承认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行为,对于防范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所以笔者认为交互分配法值得我国会计实务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