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谨防“抓大放小”
2012-09-20张枫逸
张枫逸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科技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让人振奋。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就在于科技创新。可以期待,随着中央把農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必将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
此前,在工业创新方面,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一批批扶持基金下发,一批批优秀的成果公布,到最后名利双收的,往往还是大企业。本应是自主创新体系中最能动、最活跃和最具效率的中小企业,却由于规模等方面达不到门槛,难以享受政策扶持的阳光雨露。如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同样存在这种担忧。毕竟,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在自主创新上有着其它农业合作社和个体农民无可比拟的优势,如融资能力强,容易分散高风险创新成本等,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重点包装几个拔尖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见效益,出政绩。这样一来,国家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投入,很容易被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截留”,无法惠及中小合作社和广大农民。
防止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再陷入“抓大放小”的情况,首先要降低政策帮扶门槛,不能单看规模和效益,而要更加注重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为广大创新型农业企业“扶上马,送一程”;其次,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针对个体农民提供更加灵活方便的金融服务,使其敢于创业,勇于创新;此外,加快科技培训,引导更多的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通过自力更生实现致富梦想。
从根本上讲,避免农业科技创新“抓大放小”,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思维,俯下身子练好内功,从广大农民的福祉出发,制定政策实现普惠。须知,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责任编辑: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