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助力森林公安发展
2012-09-10王集会
王集会
森林警察的职责是打击各种形式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和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等,业务的综合性要求森林警察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公安学科知识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行政学等相关知识和一定的生态、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消防等林业知识。
随着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森林公安机关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打造一流的“森林卫士”,急需培养人才。
前几年,由于受体制、经费等客观因素影响,延边州森林公安存在着管理差、装备差、民警素质差等问题,我们及时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及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把“人才兴警”、“人才强警”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以促进森林公安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了让公安队伍的工作达到高质、高效的目标,我们主动联络延边州公安局等单位,做到警务资源共享,互相支持配合,先后安排部门副职干部到州公安局相关部门学习业务技能。特别是全面开展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活动以来,全州森林公安民警队伍进一步得到了锻炼,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显著增强。各级机关及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注重发现这些被称做“土专家”的实用型人才,鼓励他们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加强学习,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成为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延边州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森林案件470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280起、重大案件14起、特大案件9起,抓获作案人员480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8个,收回林地11.9公顷,收缴枪支10支,收缴猎具20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3.4万元。这些都离不开“人才兴警”、“人才强警”战略的实施。
长期以来,森林公安机关受“入口低”、“出口不畅”、“业务量少”、“交流差”等瓶颈问题的影响,缺少精通业务的专家型人才、熟悉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能综合分析研究的专业型人才。结合延边森林公安队伍实际,我认为在发现和培养森林公安人才方面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发现人才应做到“内外结合”,不仅要培养、发现内部人才,还应把那些热爱森林公安工作的知识型、专业型人才吸引到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壮大、丰富森林公安人才队伍。其次,要“顾实谋虚”,根据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地进行人才的培养工作。再次,应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加强人才队伍的管理,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切实解决“站着不能说、坐着不能写、下基层不能指导”等问题。
培养森林公安人才任重而道远。为森林公安战线培养出能够肩负社会历史重任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新时期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