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困境
2012-09-06沈晓栋陈娟
□文/沈晓栋陈娟
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困境
□文/沈晓栋陈娟
下阶段,应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结构性政策扶持力度
去年以来,企业经营困难一直是各界热议的焦点。相比2008-2009年经济“速冻”下企业困难“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局面,现下企业面临的则是“温水煮青蛙”式的“煎熬”。前三季度杭州市新设民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同比减少15.68%、34.99%,而注销民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同比增长19.01%和18.52%,对比两组数据,笔者认为应正确认识,积极应对。
之所以说要“正确认识”,一是市场并未出现趋势性停产,微观市场主体依然向好。当前停产注销的企业中有相当部分属于“主动歇业”性质,也有部分小企业由于受到行业周期及生产成本上涨等影响,主动选择了歇产,这部分企业还具有产能,因此对当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现象现阶段不宜过分扩大。前三季度,全省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集团分别增长6.7%、8%和14.2%。
二是部分企业停产是国际国内环境综合影响的必然结果。当前外部发展环境严峻发展,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结构调整当中,外需萎缩的局面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扭转。从国内看,增速持续10个季度回落,有效需求不足没有明显改善,去产能化任务艰巨。在这一背景下,部分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出现停产也属正常。
三是部分企业停产是转型升级、主动调整必需经历的阶段。近年来,全省各地掀起了腾笼换鸟、亩产论英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发展环境等热潮,部分低层次、低附加值企业优胜劣汰符合政策导向和预期。从调研走访情况看,当前浙江大部分中小企业转型意愿强烈,纷纷通过技术改造、市场拓展、品牌打造,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地位。
同时,监测显示,三季度认为下阶段本行业内部分企业将面临关停和歇业的企业占比为22.6%,较上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对此仍需高度关注。下阶段,应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结构性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要给予有发展潜力、但遭遇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及时、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坚持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机器换人”的决心不动摇,发挥好政策、环境的倒逼机制,力促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推进“个转企”。对企业而言,“个转企”可以有效提升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对政府而言,“个转企”既能对经济增长形成有效支撑,也有利于拓展税源,更好地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建议尽快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优惠措施、实施财政奖励、畅通准入渠道等措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帮扶小型微型企业9条措施和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的有关政策。大力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供应链金融等信贷模式创新。完善地方政府对银行机构考核办法,建立体现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履行社会责任等的综合考核激励机制。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企业减负“阳光行动”。加快实施中央和省减轻企业税负的一揽子政策,适时减缓征中小微工业企业社会养老保险金,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有关服务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外贸企业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策。
四是“乘”势而上。推动企业把握全国第二次较大规模支持企业技改的机遇,抓好“四减两提高”技改专项行动。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落实对设立研发总部、建立研究院企业的奖励政策。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支持企业创品牌、产品更新。支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到境外购并品牌、营销渠道,引进技术和人才。
五是“除”去落后产能。利用当前有利的机会,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提升“浙江制造”。鼓励行业优势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的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富裕区进行梯度转系,形成头雁在本土的“雁阵拓展、梯度转系、总部回归”的发展格局。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能源“双控”目标责任。
(供稿: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预测处/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