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社会民生推“转变”
2012-09-06聂献忠
□文/聂献忠
着眼社会民生推“转变”
□文/聂献忠
当前最紧迫的是要以政策来推进社会结构的合理化,改革任何阻碍社会流动的制度和政策藩篱
近年来,尽管浙江已经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但由于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不够,以及制度冲突、缺失、失效等问题,目前依然缺乏制度化的渠道来保障各阶层、各群体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尤其是底层群体、弱势群体与政府的正常联系、沟通,与政府的磋商难以机制化、常态化,利益诉求难以进入政策议程。
有限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与社会公共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在空间表现上,以教育、医疗为根本的社会建设与民生幸福的不均衡问题非常严重,尤其表现为中小城市以及乡镇基层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不强,政府所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服务总量和相对水平也偏低。不少县市财政压力很大,尤其浙西不发达地区财政存在不良状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没有切实保障,基层政府所掌握的财力与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严重不匹配。县乡两级政府承担着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农业基础设施等刚性很强的事权,却并不拥有与其义务相对称的财权。这种不对称的事权和财权安排是造成广大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与失衡的重要原因。
当前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旧是遵循传统的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结果。而这种传统的工业文明模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一直面临着不可持续的严重压力。一方面,历史上一直是人多地少,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比较少;另一方面,浙江的高耗能产业留存,增加生态环境压力,直接降低民生健康幸福预期,也给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压力和风险。此外,服务型政府理念缺失也易形成民生忽视。各地政府仍在直接管理一些企业,没有退出一些垄断性行业、暴利行业,民资进入这些行业存在各种障碍,审批经济依然存在。第三部门的力量还非常弱小,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受到限制,在社会领域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从国际经验看,相关国家与地区都非常重视社会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通过生产模式直接影响形成其相应的社会结构,而社会结构转型,则通过消费模式而有助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为此,围绕民生福利转变发展方式,我们要大力增加非基础设施类的公共支出,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落脚点、出发点。而尽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较好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在社会民生建设问题上,不仅要充分考虑低收入阶层,兼顾富裕阶层,更要着眼于代表多数人利益的中层阶层,要建立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新社会结构。
目前,浙江正处于快速变动的经济和社会转型进程阶段,如何协调各种复杂矛盾和利益的挑战,需要政府部门加强以“控制外部性和增进社会和谐度”为目标的干预政策。具体来说,不仅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应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通过支持基础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必要的收入转移政策,降低居民收入差别并使更多人民分享到发展成果,而且还要重新评估传统人口政策,适当放松人口出生管制以缓解未来人口老龄化和总抚养比快速增长带来的压力。
更为重要的是,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缓解社会矛盾。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日趋严重的人口问题,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业人员、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等。从根本上说,政府应通过加强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则,完善行为约束机制,堵住社会管理的漏洞,确立一个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规范生活秩序。在政策措施上,要着力推进以公开、公平、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的全面改革。浙江进入创新发展新阶段,深化改革任务包括市场化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等,从而为产业再升级,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当前,最紧迫的是要以政策来推进社会结构的合理化,改革任何阻碍社会流动的制度和政策藩篱,包括取消户籍制、解决教育领域分配不公问题、规范权力与资本的获得以及加快营造培育中间阶层成长壮大的法律和人文社会环境等。浙江可在浙西等地进行户籍制的改革试点,放开落户,推进浙江西部的城市化进程。
(供稿: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