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决策、服务公众的“好帮手”
——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概述
2012-09-06
坐在办公室,轻点鼠标,所需信息一目了然,住房保障的每个工作环节尽在掌握,这是河北省住房保障业务管理工作人员一直以来的美好愿望,如今已成为现实。2010年9月,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了“四个覆盖”:即覆盖所有保障对象,实现对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覆盖各类房源信息,实现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房房源的管理;覆盖管理全流程,实现对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退出等管理全过程的监管,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网络化工作管理机制,做到了业务管理规范化、分析决策数字化、信息公开透明化。
2011年6月,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前夕,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北京、河南、黑龙江等部分省市政府和住房保障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参观考察河北数字住房保障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认为“该系统实现了对保障房项目规划、建设到入住管理各阶段的数据整合,这种技术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保障房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201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廊坊考察期间,现场观看了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演示,对河北数字住房保障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1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一行在廊坊考察期间,观看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2011年6月,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北京、河南、黑龙江等部分省市政府和保障房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参观考察河北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顶层规划,标准先行
伴随着办公室“铃铃”的电话声,“唰唰”的传真声,“滴滴答答”的键盘声,统计人员正在紧张地一张一张核对、统计各市县传真过来的各类报表数据。“没有系统的时候,为了要一个全省统计数据,我们3、4个人就要花几天的时间来给11个设区市打电话、发传真,由各市再到各县。各县、市将所有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后,再通过传真或电邮反馈,我们还要用计算器将数据进行汇总,敲到报表中。这样一来,统计工作不但费时费力,而且数据准确性也难以保证,可以说是事倍功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感慨地说。
众所周知,住房保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业务工作量大面广、繁复庞杂: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4大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5类棚户区改造,以及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查审核、配租配售、后期管理等多个方面;管理部门涉及住房保障、建设、财政、国土、房地产、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在政策设计上,从起初的面向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扩大到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到如今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并轨”的管理模式。
如何将多部门管理的各项业务用信息化的手段统筹管理起来?如何解决统计报表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在系统设计初期,河北省就将“统一数据标准”作为系统建设的基础性原则并一以贯之。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业务需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三大类业务数据,编制项目建设监管、房源配租配售、保障对象申请审核等30余套业务表单,建立起系统所需的基础数据字典。在此基础上,将数据进行有效整合,设计各类统计报表20余套,充分满足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决策分析需求。
数据“落地”,“图”“数”结合
“勾选‘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基础地形图上即可显示项目建设用地属性”;“鼠标进一步放大,可以显示11个设区市所保障家庭数量,再进一步放大可以显示各县、各街道办保障家庭数量。同时,可以查看所有保障家庭的基本情况及享受保障情况……”,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向兄弟省市考察团介绍“数字住房保障空间展示平台”。
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结合,搭建空间展示平台,在起初被大多数人看做是一个挣名声的面子工程,华而不实。随着研发的深入,GIS地理信息系统强大的应用功能,为辅助决策带来的便利,这实实在在的使用效果让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从中受益。
河北省在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建立了以“地、楼、房、户、人”为基础的数字住房保障空间展示平台,即通过 GIS 地理信息系统综合展示项目、房源与保障对象的位置、状态、类型、分布和信息等情况,为监管提供更加直观的手段。一是与城市规划叠加分析。在GIS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数字规划建设成果,将住房保障规划与当地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叠加,能够准确掌握规划项目用地性质,确保建设规划的合理性。二是规划成果落图展示。将全省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在现状图的基础上逐年叠加,直观展示各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布情况。三是保障性住房需求与供应情况一目了然。将2010年全省普查的30余万户住房困难且未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和20余万户保障家庭,按照“街道办事处—区(县)—设区市—省”的递进关系逐级展示,全面展示各地区保障性住房供需情况。
信息协同,确保公平
保障房建设难,如何实现公平分配更难。对于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工作人员来说,准确核查居民收入情况是件颊为头疼的事。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到:“企业开出的收入状况证明易做假,即便可以与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比对,但是由于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单凭收入证明难以反映部分居民的真实收入情况。”而从审核手段上看,城市居民“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居民财产收入日渐多元化、隐蔽化。传统的社区公示、邻里查证咨询等审核方式有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部门信息的真正打通共享,“综合审核”容易走过场。另外,大量的保障房投入使用后,由于保障对象入住以后的情况发生变化,如在外面已经购房、资产和收入提高等,也需要实现动态监管。
2010年9月8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陈全国,副省长宋恩华共同摁下启动球,标志着全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全面投入使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展示图
严把准入关、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分配公平,单靠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公积金、国土资源、房地产等部门共同完成。因此,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成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现阶段,银行、公安、税务、房地产、公积金等各部门业务数据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彼此独立。针对以上情况,河北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省市两级联动”的工作模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市级提供参考数据,制定《住房保障数据交换比对技术方案》,明确公安、民政、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各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核查机制,进行信息交互共享。目前,石家庄市已实现民政、公安、金融机构、公积金、人社等多部门间的信息联通,廊坊市也实现了与房地产产权产籍系统的信息共享,为实时监测、核实申请家庭收入、房产、资产等信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提供了信息化手段。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100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有30000万平方米;项目明明还没有“挖槽”,就按照开工上报……,这是系统启用之初的真实写照。由于应用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责任意识不强,数据填报及时性差、准确性差,敷衍了事、瞒报虚报现象屡有发生。为规范系统应用、优化数据环境,2011年7月,河北省印发《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将省、市、县三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别列明,建立了省级统筹建设、督导使用,市级录入、审核信息,县级录入、更新数据的工作模式。明确信息分类——根据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内容,将所有信息具体分为项目管理、房源管理、保障对象管理、空间信息维护、基础信息管理五大类。明确管理时限——确定了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建设进展,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租配售等各类业务信息录入、更新的时限,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义务——《办法》中规定,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是系统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录入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拓展功能,深化应用
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深化数字住房保障应用,着重从三个方面优化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数字住房保障系统中的应用,使住房保障业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第一,搭建高效多层次协同应用。以业务数据同步为基础,优化业务管理过程,实现行业内及跨行业间的业务管理同步,切实提高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效率。第二,建立统一数据编码体系。在住房保障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项目、房源、保障对象各业务管理周期之间数据环环相扣、联系紧密,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编码体系,将项目、房源、保障对象间业务关系有效结合,确保“数据有源头,源头可追溯”。第三,深度挖掘数据。挖掘整理现有数据,形成信息资源库,同时建立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数据及时有效地传递给需要的业务部门,减少重复工作。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前期手续办理、建设、质监安监、竣工验收等过程的网上闭合式管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轮候、变更、退出各环节网上管理及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租配售、租赁补贴发放等信息网上查询,使河北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真正成为全省住房保障业务管理的好工具、宏观决策的好帮手、服务公众的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