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中医药法》迫在眉睫
2012-09-06唐祖宣,史文学
出台《中医药法》迫在眉睫
访谈嘉宾:唐祖宣
全国人大代表
邓州市中医院院长
本刊记者:史文学
面对中国中药材资源的日益短缺,以及国外传统医药的立法捷足先登,我们的中医药立法迫在眉睫。
中医药作为我国重要的医药卫生资源,与西医药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已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但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现代医学快速发展,中医药发展面临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的挑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
提及中医药立法,唐祖宣代表显得格外激动。他告诉记者,面对中国中药材资源的日益短缺,以及国外传统医药的立法捷足先登,我们的中医药立法迫在眉睫。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既是应对国际竞争与挑战的需要,同时也是保护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需要。根据统计,全球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的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我国的中医药进行研发和为他所用,以占据中医药技术的制高点,争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主导权,对我国的中医药发展造成了极大伤害。
唐祖宣代表表示,中医药是中国的同时也是世界的。随着全球社会进步,人类生存环境、健康观念、疾病谱与医学模式的变化,一方面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优势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也对中医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科学规划中医国际发展战略,要探索中医文化走向世界的途径和渠道,要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要加强中医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记忆工程的保护和传播,要夯实人才队伍,要推进自主创新,要展示中医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科学性、特殊性及其与西医药的互补性等等,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沒有中医药的立法作保证是难以实现的。
唐祖宣代表是一名有着55年行医经验的老中医。提起中医药立法的曲折发展,这位年过古稀的老人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下,中医药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法规,把中医药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已成为迫不急待的任务。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也不能脱离法律的约束。
自1981年改革开放之初,唐祖宣历任县级、市级、省级和第七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30多年的代表经历中,提出议案建议621件,其中有关中医药发展的306件。唐祖宣代表告诉记者,就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法制局给他寄来了《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让其审阅;2月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其参加在石家庄市召开的中医药立法座谈会,随后又赴京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科教文卫召开的专家学者中医药立法座谈会,这让他感到十分欣慰,因为看到了中医药立法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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