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下泄生态供水情况及分析
2012-09-05陈俊鹏
陈俊鹏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 新疆莎车 844700)
叶尔羌河流域是除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两条跨境河流外新疆的最大流域,其平原绿洲是我国内陆干旱区最大的绿洲。叶尔羌河灌区是我国灌溉面积超过33.33万hm2,继都江堰、淠史杭、内蒙古河套灌区之后而位列第四的特大型灌区。叶尔羌河是我国最大(世界第二)内陆河塔里木河的四源一干(开都-孔雀河、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及塔里木河干流)源流之一。
叶尔羌河发源于喀喇昆仑山脉,由南向北流经喀什地区的叶城、塔什库尔干、泽普、莎车、麦盖提、巴楚县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进入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与和田河汇合后注入塔里木河。河流全长 1179km,是塔里木河主要源流之一。
1 近几年下泄塔里木河生态供水量分析
1.1 限额用水下达情况
叶尔羌河流域是塔里木河流域的一部分,水资源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统一管理调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12月以新政函(2003)203号文件批复的“关于印发《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等方案的通知”,叶尔羌河流域在保证率 50%来水条件下,灌区可引用的水资源量为64.54亿m3,在保证率75%来水条件下,灌区可引用的水资源量为62.43亿 m3。
2000年到 2009年,叶尔羌河流域总来水717.67亿 m3,平均每年 79.74亿 m3,塔里木河流域委员会下达的限额用水指标684.65亿m3,平均每年76.07亿m3,流域实际用水量为666.40亿 m3,比限额用水指标少 18.25亿 m3,平均每年用水量74.04亿m3。艾里克塔木断面累计下泄生态水量 51.27亿 m3,年平均下泄生态水 5.70亿m3,黑尼亚孜断面累计下泄水量5.31亿m3,年平均下泄生态水0.59亿m3。近几年叶尔羌河流域年度限额和下泄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见表1。
表1 不同保证率年份水量分配方案: 亿m3
2000~2005年各年度下达用水限额情况如下:
2000~2003年,灌区以1995~1998年灌区平均引水量扣除灌区计划年节水量 300~450m3/hm2确定的节水量,下达灌区限额引水目标。2003~2004年度在不增加用水量的基础上,主要以《五年实施方案》中核定的各地(州)、兵团师现状年用水量,确定了 2003~2004年度用水限额。4年间来水包含有接近于丰、平、枯年份的来水,艾里克塔木断面平均下泄水量4.03亿m3,黑尼亚孜断面下泄生态水量0.51亿m3。主要原因是 2005年以前采用不同的现状年用水量,与《五年实施方案》现状年的用水不一致,以及未考虑来水频率的差异造成各年度限额用水指标未与塔河项目实施情况相联系,同时由于塔河项目实施完工项目较少的原因,下泄塔河生态水量较少。
2005~2009年各年度下达用水限额情况如下:从 2005年起,以《五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单位现状年用水量为起点,按近期综合治理已完工项目累计节水量核减,流域内各县、兵团农三师年度限额用水开始与来水频率挂钩,即按照不同频率年份来水情况下达限额指标。艾里克塔木断面4年平均下泄水量7.78亿m3,黑尼亚孜断面收到生态水量0.70亿m3,艾里克塔木断面逐步接近规划下泄塔里木河生态水量。2005~2009年下放生态水量执行情况优于2005年之前,限额与塔里木河近期治理已完工项目的节水情况相协调,因此按照目前限额用水措施,塔河项目实施完成后,即可达到下泄塔河生态水量目标。
1.2 下放生态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 2005~2009年叶尔羌河流域给塔里木河下放生态水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4年间喀群断面有3年为平水偏丰年份,这3年中艾里克塔木断面有两年给塔河下放的生态水量超过了 8.26亿m3(2006年达到了21.44亿 m3),但是黑尼亚孜断面这两年下泄的生态水量均未达到 3.3亿m3,由此可见,近年来塔里木河干流未收到叶尔羌河流域按指标下泄生态水量的原因主要在艾里克塔木以下断面,分析如下:
(1)48团渡口至艾里克塔木渠首间 69km河道范围,属叶尔羌河下游区域,地势平坦,河道纵坡约为1/3000~1/4000,且多为沙滩地。由于48团大桥过流能力不足,当48团渡口来水量大于 300m3/s时,在 48团渡口水文站以上 3km喀拉墩防洪堤处大量漫溢,漫溢水量经公路桥流向前海总干渠,经盐山流入叶尔羌河老河床,当漫溢水量进一步加大时,会造成前海总干渠决口,河水漫过前海总干渠,一部分水量消失在河漫滩,其余水量绕过艾里克塔木渠首,在下游约80km处汇入河道,造成48团渡口水文站和艾里克塔木水文站无法将下泄水量测全。
(2)小海子水库无进水闸,无法控制引水流量,现状引水口约600m宽,艾里克塔木渠首橡皮坝全部打开的情况下,河道下泄流量不足100m3/s,大部分水量通过进水口进入小海子水库,无法保证足额下泄生态水量。当小海子水库蓄满后,为确保水库安全,水库管理机构通过水库泄洪闸向叶尔羌河泄水,泄洪渠位于艾里克塔木渠首下游80km处,造成艾里克塔木断面仅能测到部分下泄水量。
(3)下放生态水通道不畅。从1985年起,巴楚县夏河林场在该场原河段上修筑3道土坝,阿瓦提林场筑2道土坝,分段拦截洪水,使洪水不能下泄,在林区漫流,河道逐渐失去泄水功能。1994年叶尔羌河发生了有实测资料以来的最大丰水年,喀群水文站实测年径流达95.93亿m3。据调查该年从艾里克塔木上下河段及永安坝泄洪闸往叶尔羌河下泄洪水达20亿m3,但到达上游水库的洪水仅2亿 m3左右,而如果通过河道下泄,应达到13~14亿m3。因此现存的拦河土坝是实施叶尔羌河往塔河输送生态水极大的障碍,迫切需要实施下游河道疏浚工程。
2 下泄塔河生态供水保障措施
现状年 2009年,为确保叶尔羌河流域灌区节水量输送到塔里木河,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通过对喀什地区水利局及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统一管理,由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下设的叶尔羌河灌区管理局和前海灌区管理局根据塔河管理局下达的限额用水指标,分解到叶尔羌河流域灌区各用水单位,通过各管理机构予以认真落实,以保证叶河向塔里木河下放生态水的任务按期足额完成。下泄塔河生态供水管理办法及保障措施分述如下。
2.1 管理办法
(1)通过水行政部门向各用水单位下达节水任务;
(2)依靠喀群水文站的测水资料确定叶河的来水量;
(3)在分配水资源以前,首先通过控水工程扣除各用水单位应节约的水量(即下放的生态水)和灌区内的生态水及河道损失,然后按比例分水;
(4)在通过叶尔羌河灌区管理局和前海灌区管理局所属的控水工程分水时,供水单位工作人员及用水单位代表应同时在场,一起进行测水工作;
(5)按照“五天一配水,十天一平衡”,进行调整平衡;
(6)通过两个相邻水文站上游来水量的差值可初步确定在该段河道引水的各用水单位的用水量。同时可以知道每一段河道的各用水单位是否完成节水任务。这是足额下放生态水的根本保证。
2.2 下泄生态水管理保障措施
依据《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来水频率 50%情况下流域在喀群渠首至艾里克塔木渠首河段区间耗水为64.54亿m3。每年按照来水频率50%情况实行限额用水;当天然河道来水超过 64.54亿 m3时,根据塔里木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分配方案丰增枯减原则,超出部分水量按照规定的水量足额下放塔里木河;当天然河道来水小于 64.54亿 m3时,来水全部引入叶尔羌河流域,满足灌区用水。
规划水平年的“丰增枯减原则”是以现有分水制度及分水比例为基础,结合目前实施的限额用水制度对各子灌区进行分水。即:每年的10、11、12、1、2、3、4、5月份共8个月的水量按照原有分水制度及分水比例分水;6、7、8、9月份共 4个月的水量根据限额用水要求结合灌区用水需要,各子灌区引够限额水量,超引水量在6、7、8、9月份水量中扣除,不足水量补足。
2.3 下泄生态水工程保障措施
随着国家对新疆投资力度的加大,各项水利工程正在逐步展开,有的已经开展前期工作,有的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1)叶尔羌河应急防洪工程已列入国家内陆河治理项目中,相关单位已开展前期工作,对48团防洪堤和48团大桥将做相应设计,来满足此处过流的要求,同时保证洪水不发生漫溢。
(2)艾里克塔木渠首已经申报对其进行除险加固,完善其工程配套建筑。对小海子水库设置进水闸控制其进库流量,对艾里克塔木渠首橡皮坝进行扩建,使之满足下泄要求。
(3)2011年8月,塔河近期治理项目叶尔羌河下游河道疏浚工程中河道疏浚工程已全线贯通,具备通水条件。
叶尔羌河下游河道疏浚工程是塔河近期治理中实现叶尔羌河向塔河干流多年平均输送 3.3亿m3生态水的重要工程,概算投资8812万元,建设内容包含新开挖河道、输水堤等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阿瓦提镇境内,为实现叶尔羌河向塔河干流输送生态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 结论
通过上述管理办法及下泄塔河生态水保障措施,管理机构根据当年来水情况,能够有效的分配各部门限额引用水量,确保塔里木河近期治理项目实施节水量能够向塔里木河下放生态水。即使灌区需水增加,通过灌区限额引用水措施,也能保障节余水量下泄塔河。因此当全部近期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时,下泄塔河生态水的目标可实现。
叶尔羌河流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五年实施方案. 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勘测设计院.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