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河流生态保护加强水电建设管理
2012-09-03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晓波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晓波
神农架林区地处鄂西北边陲,1970年建制,是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全区国土面积3253平方公里,辖5镇3乡,总人口8万人。神农架林区共有中小河流317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57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45万千瓦。神农架林区水电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建有88座电站,总装机容量15.4万千瓦,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帮助林区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林区实现由木头经济到资源经济的转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保障区域民生
神农架林区建制之初,主要任务是伐木和修路。全区仅有的两台50千瓦柴油发电机,仅用于政府机关照明,群众照明只能依靠点煤油灯。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电,1970年开始建设微型、小型水电站。经过努力,截止“十一五”末,全区乡、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9.92%,基本实现了“户户通”。
二、发展区域经济
由于“天保工程”的实施,神农架于 2000年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林区工业经济全面下滑。在国家补偿政策和项目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水电产业成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区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引资合作开发水电,1998年后,基本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开发格局。2002年水电产业提供的税收占全区税收的一半以上,并解决了1500多人的就业问题。
三、促进区域保护
林区群众传统能源主要以薪柴为主,仅此一项每年就要烧掉木材12万m3,导致神农架的森林覆盖率一度大幅下降。自开展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以来,城镇居民普遍用电做饭不再烧柴,农村居民烧柴量大幅度减少,全区森林覆盖率回升到91%。
但是,由于早期河流规划理念追求水能资源充分利用,梯级紧密衔接,不注意河流生态保护,电站建成投产运行后缺乏监管主体,致使部分电站造成河流减水甚至脱流现象,影响了河流生态环境。
神农架既是生态富集区,也是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林区党委政府对待水电开发一直十分审慎,从2007年就开始严格限定在水电环评规划许可的范围内开发水电。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对媒体反映我区小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做出重要批示后,林区政府加强了在建工程的建设管理,逐项落实了已建成项目生态流量泄放措施。面对新时期河流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我区将坚决落实水利部和省政府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继续加强整改,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一)严格落实小水电建设管理政策
继续贯彻落实“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严禁保护区建设水电站,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规范有序地适度开发水能资源。对拟建水电站,一律按照《神农架林区水电开发和利用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认真研究工程实施方案;对在建水电工程,加强政府监管,落实水保环保措施及生态流量泄放措施。
(二)分类处理已建成小水电站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对林区小水电资源及开发情况进行评价,制定科学的处理方案。在此基础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经济效益较好的电站,结合实施增效扩容和小水电代燃料进行改造,进一步优化运行调度方式;对影响生态环境但具备生态修复条件的小电站,通过增建一定规模蓄水工程和增设下泄生态基流的工程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改造,打通生态走廊,确保碧水长流;对建于生态敏感区,公路沿线及旅游区内的水电站,经济效益低、生态代价高且不具备生态修复条件的电站,在3—5年内逐步完成关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