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迎难而上推动农村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09-03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刘敏
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敏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水电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结合、三为主”的农村水电工作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导向,努力推进农村水电。现将我省农村水电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广东省水能资源丰富,目前已建成运行小水电站9645座,总装机705万千瓦。我省把完善制度作为农村水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是加强立法。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重点解决权责模糊、安全监管薄弱等问题,奠定了全省小水电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二是健全制度。出台了《广东省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前公示规定(暂行)》、《广东省小水电站定期检验暂行办法》和《关于小水电工程最小生态流量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所有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小水电项目建设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之后,须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有关内容,提出了解决小水电建设和生态用水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
三是建立水电价格机制。经我厅积极协调,全省小水电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新一轮上网最低保护价,为每千瓦时0.4282元(不含税)。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小水电安全运营
一是全力推进我省小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我省部分水电站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010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小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小水电站,全力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到目前我省共完成了6279宗水电站的竣工验收,验收率达66%。
二是落实小水电防汛责任制。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我省逐宗电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今年,我厅进一步核实了全省小水电各类责任人的名单、职务、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将于近期将责任人信息编制成册印发各地,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主体。
三是建立全省小水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汛期预警信息发送机制。在“千人万站”小水电大核查的基础上,我厅建立了小水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显示各座小水电防汛信息,根据雨情信息,通过省政务平台向责任人发送短信,有效地提高了全省小水电站防汛指挥调度、组织除险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
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2012年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朱小丹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积极推进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我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培训会议,并赴广西、重庆等试点地区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为保障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拟在省人大规定的小水电专项资金中安排项目的省级配套资金。
为使电站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我省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规定,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要在改造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直接用于改善民生。比如,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府已决定将首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所创造收益的60%,直接用于贫困乡镇的财政扶持。
目前,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正全力推进,已下发了前期工作指导意见,并初步甄选了项目名单。我们将按水利部要求,如期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四、建议
(一)恳请水利部加大对广东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建议尽快出台农村水电方面的政策法规,如《农村水电条例》等,有利于进一步指导地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