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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2-09-03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2年6期
关键词:小水电水利部水电

水利部水电局局长 田中兴

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结束。水利部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陈雷部长专门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胡四一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国家发改委胡恒洋巡视员就加强农村水电工作作了很好的讲话。全体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20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刚才3个小组召集人分别汇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大家普遍认为,会议务实高效,开得很好,有特色,有内容,有启发,有收获。下面,根据日程安排,我对会议作简要总结。

一、关于会议的认识、收获和贯彻落实

(一)关于会议的认识和收获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增效扩容改造取得突破,农村水电工作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是一次内容丰富的工作会,群策群力的交流会,加快发展的谋划会,更是一次催人奋进的动员会,对推动农村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这是一次转变农村水电发展方式的重要会议

2011年,中央提出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国务院领导对农村水电工作多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和健康发展,兼顾好生态保护、防洪安全和农民利益。新时期农村水电面临着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机遇,肩负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希望,承载着社会公众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新期盼。在陈雷部长、胡四一副部长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下,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启动,下半年六省(区、市)的试点工作将全面完成,明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走出了一条老旧电站提高能效,消除安全隐患,弥补生态欠账,完善综合利用功能的新路。今后农村水电工作将努力做到四个转变:从强调水能资源的充分利用转变为有限、有序、有偿开发;从强调发电功能转变为更加重视河流生态和环境;从注重经济效益转变为更加重视地方发展和农民利益;从注重新建项目转变为更加重视增效扩容改造和可持续利用。

2 这是一次主题鲜明的重要会议

胡四一副部长明确提出建设“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这既是农村水电事业与时俱进所凝聚的共识,又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发展的方向。胡部长明确要求今年民生水电要取得新进展,平安水电要迈上新台阶,绿色水电要开拓新领域,和谐水电要开创新局面,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农村水电工作必须紧紧抓住这一主题,瞄准这一方向,着力增强服务民生的能力、保障安全的能力、维护河流生态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3 这是一次内容丰富的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日程安排紧凑、信息量大、内容丰富,陈雷部长对农村水电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胡四一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20个单位做了大会交流发言,简明扼要、各具特色、亮点纷呈。湖南完善农村水电法规体系,立足服务“三农”,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北出台水能资源管理政府规章,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浙江抓住配套资金和典型培育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安徽抓住机遇,落实资金,积极推进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福建、江西积极开展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扎实做好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湖北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建设管理,推进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广东出台小水电管理办法,建立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格机制,全面强化安全监管。重庆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增效扩容改造。贵州重视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培育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典型。云南积极谋划开展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行业内部涉电职能整合,拓展水能资源管理内容。陕西发挥小水电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神农架林区政府积极应对媒体反映,调整水电发展思路,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吉林天正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代燃料项目法人,按照在省水利厅的要求,真抓实干,切实降低代燃料电价。广西青狮潭水力发电厂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要求,积极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刚才,中国水科院就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评价标准与新型技术研究和推广,国际小水电中心就开展绿色水电影响因素调查,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就积极提供增效扩容改造成套技术服务,国际小水电中心张掖基地就黑河流域梯级开发与生态保护,长沙基地就“完全无人值班”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等方面,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的工作。其他省(区、市)也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会议提供了交流材料。丰富的会议内容,使大家开阔了视野,交流了经验,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

4 这是一次求真务实的重要会议

会议深入分析了农村水电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农村水电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总的要求,归纳起来就是要保持中央投资稳步增长,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确保全面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会议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落实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会议确立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切合农村水电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

5 这是一次催人奋进的重要会议

大家围绕胡四一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就如何建设“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这一主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感到去年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按照水利部党组工作部署,农村水电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成绩可圈可点,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多次对农村水电工作作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水电高度重视前所未有,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胡四一副部长重要讲话,分析了农村水电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提出了今年农村水电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农村水电事业前景光明,大有可为。

(二)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水电的形势,既要看到面临的发展机遇,也要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把握“四个水电”建设总的要求;准确把握今年农村水电工作的重点任务。

二要及时汇报和传达。会后,各省(区、市)要及时向厅(局)党组做好汇报,使主要领导全面了解农村水电工作,对本地区农村水电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水利部门,传达到基层每一位干部职工。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这次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抓住关键节点,提出有效办法,确保今年农村水电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力争有新突破、新进展。

二、当前需要强调的几项工作

(一)关于增效扩容改造工作

历经三年多调研论证和前期准备,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已在重庆、浙江等六省(区、市)开始试点。在水利部、财政部的支持指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有效组织,取得了初步成效。前不久,部领导分别带队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进行了督查,总体上进展良好。六个试点省份肩负着全行业的重托和希望,要勇于探索,创新做法,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前733个试点项目114.6万千瓦装机全部投产发电。地方配套资金尚未落实的地区,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和下达省级配套资金。要按照水利部即将下发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验收和评价指导意见》,认真总结和培育增效扩容改造在节能减排、除险保安、保护生态、服务“三农”和建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典型。

具备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潜力的省份要做好政策宣传,使电站业主充分了解国家增效扩容改造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积极性高的电站,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在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基础上,编制省级实施方案。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加强指导,确保项目选点、初步设计等符合提高能效、综合利用、保护生态、强农惠农的要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上网电价、建设用地、定岗定员等保障措施,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近期,我们还将组织召开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座谈会,督促试点省份加快进度,了解其他省份前期准备情况,希望6个试点省份拿出良好的工作成绩,其他省拿出有效的前期工作。

(二)关于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工作

水电农村电气化是农村水电的一面旗帜,也是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我们仍然要高举这面旗帜,并根据时代发展要求赋予其新的内涵。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体现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新思路,提出了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比“十一五”末期增长25%以上的新指标,要求建立“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体制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新机制。今年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印发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明确了项目管理的各项要求,特别提出了应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比例落实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希望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争取足额落实。要按规定的时限抓紧2012年中央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完善手续,年内必须开工。

各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摸清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管理体制、电网现状、存在问题等情况,加强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等政策研究,学习借鉴安徽的成功经验,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工作。

(三)关于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从2009年起,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央投资大幅增加,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国小水电代燃料349个项目82.5万千瓦装机,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借网供电协调难度大、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个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落脚点是降低代燃料电价,让农民用得起、用得好、长受益。各地在降低代燃料电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主要有大网供电收取过网费、小水电网直供、电站电费补贴等三种电价方式。湖北、河南两省已出台了代燃料电价政策,效果很好,希望各省借鉴湖北、河南两省的经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力争有所突破。部里将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协调,继续推动这项工作。此外,各省要按照今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印发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的时限,分解下达2012年中央投资计划,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今年必须开工。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监管,确保代燃料电站长期稳定运行。统筹电站和项目区建设,争取做到电站发电和代燃料供电同步。

(四)关于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

农村水电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做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双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是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为实现今年全国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95%的目标,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要针对监管盲区专门制定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实现100%全覆盖;管理职责不明确、协调难度较大的地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尽快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全覆盖工作。已经落实监管责任的地区,要将责任落实情况在当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并在厂房、大坝等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农村水电点多面广,一直是防汛安全的重点领域。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主汛期,南方局部地区已出现集中降雨。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监控,重点盯防,加强检查,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好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五)关于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和水利部的工作安排,我们研究提出了《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意见》,近期将正式下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修编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要明确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地要按照规划范围,明确具体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河流,明确本辖区内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尽快启动规划工作。各省(区、市)的规划工作经费由地方负责,根据目前水利部明确的经费渠道,各地可从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水资源费等渠道中安排。希望各地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经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规划修编工作。

(六)关于绿色水电评价工作

近年来,瑞士和美国开展了绿色水电认证和低影响水电认证,设立多个环境评价指标,考核水电站的环境保护情况;国际水电协会(IHA)等国际组织也建立指标体系,从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方面对水电站进行可持续性评估。通过认证、评估的水电站,享受优先上网、提高上网电价等政策。水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问题,是水能资源开发的制约因素,备受社会关注。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绿色小水电评价研究,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以环境、社会、经济与安全为框架的绿色小水电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下一步我们将在一些省开展试点,完善评价指标和标准,探索建立绿色小水电评价机制,探索绿色小水电的激励与扶持政策,推动绿色小水电评价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建立与当地群众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小水电科学合理开发,重塑小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良好形象。

(七)关于农村水电立法工作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立法,成效显著。2011年水利部经商国家发改委,在报送国务院的《关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水电开发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尽快出台《农村水电条例》,早日把小水电开发建设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国务院领导批示“赞同尽快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把小水电开发、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并明确“请国务院法制办予以支持、指导”。目前,水利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农村水电条例》立法工作,《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在全国水利系统征求了意见,各地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下一步,还将征求有关部委和部分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请相关省(区、市)的同志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共同推进农村水电立法工作。同时,各地要继续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立法工作,加强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出台,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八)关于小水电行业协会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目前,全国已有浙江、广东、陕西等15个省(区)成立了省级小水电行业协会,许多市(县)也成立了市(县)级行业协会。这些小水电行业协会在提供技术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关心小水电行业协会的建设,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国际小水电联合会要根据行业需求,积极组织全国各小水电行业协会开展活动,为广大会员提供一个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平台,为维护小水电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水电行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3位分组讨论召集人汇报各组讨论情况时,对部里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离不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农村水电工作者的团结奋斗、辛勤努力、实践探索和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水电局,向关心支持农村水电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年奋战在农村水电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我们将以此作为鞭策和鼓励,更好地做好工作,为大家服务。

农村水电是我国最具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历史上“用水点灯”照亮了中国广袤的山村。新的时代赋予农村水电新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锲而不舍,攻坚克难,努力实现2012年农村水电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农村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最后,用水利部的一副新春对联与农村水电行业的同志们共勉:兴小水电富万家万家欢乐,建新农村惠百姓百姓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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