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融入中原经济区的几点思考
2012-08-27■沈强
■沈 强
(作者系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亳州是200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是安徽省最年轻的地级市,辖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和谯城区,国土面积8374平方公里,人口610万。亳州是老子、庄子、曹操、华佗的故乡,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长寿之乡,是闻名遐迩的“中华药都”。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少说多做、真抓实干”,奋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4年居全省前列,成为安徽省发展最快的地级市之一。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47.7亿元、同比增长46.1%,固定资产投资172亿元、增长32%,新增贷款70.05亿元、增长21.5%,全社会用电量18.4亿千瓦时、增长22.6%,增幅均居全省第1位;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4亿美元、增长63.8%,服务业增加值117.2亿元、增长10.3%,增幅均居全省第2位;进出口总额1.5亿美元、增长81.8%,增幅居全省第3
位。
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启动了中原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亳州毗邻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属中原经济区范围,因此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根据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认为,编制好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在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不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的前提下,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破解三化协调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政策支持的层面上实现突破。
第一,要确保种粮者不吃亏,必须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上有所突破
中原经济区范围内粮食产量约1亿吨,约占全国的20%,这个区域的粮食生产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由于种粮比较收益低,粮食主产区粮食面积越大,粮食产量越多,种粮农民的收入就越来越少,地方财政补贴的金额就越来越多,粮食主产市一般都是“粮食大市、工业弱市、财政穷市”,种粮者和粮食主产区吃亏是客观事实。亳州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2011年粮食总产93.9亿斤、占全省的15%、占全国的0.82%,其中调出粮食近50亿斤、约占全省的1/3。今年全市夏粮生产实现了“九连丰”,小麦平均单产502.1公斤,总产60.5亿斤,成为全省第一个小麦亩产千斤市。虽然我们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价格因素和国家粮价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种粮的直接效益很低,工业化、城镇化、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落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亳州工业化率为32.6%,分别比全省(46.2%)、全国(40%)低 13.6个和7.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为31.3%,分别比全省(44.8%)、全国(51.3%)低 13.5个和2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640元,分别比全省(6232元)、全国(6977元)低592元和1337元。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用转移支付等手段予以支持,使种粮者基本不吃亏、也能致富。一是加大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中央已对粮食生产给予了奖励和补助,主要有:农业综合补贴按面积每亩补50元,种粮直补按粮食播种面积每亩补贴10元,小麦良种补贴按粮食播种面积每亩补8元,农机具购置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实行定额补贴,对粮食生产大县除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政策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等。但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种粮者和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仍然很低。目前,中央投入的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主要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沼气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资金等,但现行的许多支农投资项目都规定省、市、县都要资金配套,地方政府往往因为财力有限,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建议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取消各种涉农投入要求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长效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取消了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大大减轻了粮食主产区财政负担,但粮食主销区没有承担调入商品粮的风险基金筹集任务。建议国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明确主销区建立商品粮调销补偿基金,按照实际采购的粮食数量确定补偿数额;对粮食主产区按照商品粮调出量确定补偿数额,而不是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分配;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加强主产区科技创新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种粮补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鼓励种粮大户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目前,种粮大户一次性投入较多资金来搞农田基本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建议国家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中列项支持种粮大户实施农田基础设施改造,对主动承包流转弃耕或季节性抛荒耕地的种粮大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性补贴,对种粮大户进行二次粮补。放宽对种粮大户的贷款限制,出台贷款贴息政策,为种粮大户发展规模生产提供信贷支持。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对粮食主产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要加分,不能与工业市采取同一指标体系考核。
第二,要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必须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上有所突破
亳州有基本农田750万亩,由于全为平原地貌,几乎没有非耕地,只有向村庄要发展空间。全市共有乡镇街道(场)92个,村庄13894个,总用地153.4万亩,农户129.4万户,农村人口521.2万人,人均用地195.9平方米,户均用地1.19亩。若按户均综合用地0.5亩和50%旧村改造进行测算,通过复垦可新增耕地44万多亩。2007年以来,亳州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完成任务5.4万亩,居全省第2位,对稳定耕地面积、提升耕地产能、保证粮食连续9年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发展用地。但从实施情况看,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政策层面来突破。一是建议取消增减挂钩用地指标限制,加快村庄复垦步伐。中原经济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发展最大的潜力就是土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有土地作支撑,有限的用地指标束缚了手脚,制约了发展。只有取消增减挂钩用地指标限制,才能开辟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建议在新农村建设上允许先建后拆。目前,政策要求上是先拆迁、复垦验收后方可报批建设,这样群众难以接受,执行难度大。实际上,有些地方边拆边建,造成了违法用地量上升。建议比照城镇先安置后开发的政策,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的新村建设用地,允许先建后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旧任务,这样才能赢得群众支持。三是建议国家和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省里已经决定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建议对中原经济区国家要安排专项资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相结合,支持新农村建设。
第三,要保证基础设施建设不落后,必须在金融信贷政策支持上有所突破
中原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近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入,但补助标准有限,如国道一级公路中央每公里补助600万元、省补助100万元,省道一级公路中央每公里补助420万元、省补助100万元,中央和省补助仅占总投资的20%左右。要实现国务院32号文件提出的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必须加快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步伐。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中央财政加大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更需要在金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输血”作用。亳州2011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74.9亿元,贷款余额326.3亿元,新增存款129.4亿元,新增贷款85.4亿元;存贷比为48.3%,分别比全省(70.7%)、全国(67.7%)低 22.4个和19.4个百分点,如不在金融信贷政策上争取突破,就难以加快发展。一是建议国家指定国开行或农发行,降低贷款门槛,给予中原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专项支持。二是建议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在中原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加商业银行授信额度,明确国有商业银行要将当年新增存款用于当地,逐步提高中原经济区存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