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政设施建设“十一五”回顾和“十二五”展望
2012-08-20李成喜
李成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财处,山西太原 030013)
实现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就是要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其中,市域城镇化是最重要路径之一。推进市域城镇化就必须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是现代城市赖以生存的基础,为市域城镇化提供保障和支撑。市政公共设施是指服务于城市生产和生活,属于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同使用的设施,包括道路和交通设施、供水和排水设施、燃气和集中供热设施、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园绿地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基本特征是基础性、公用性和天然垄断性。其中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是城市的生命线。污水和垃圾处理、排水管网、公园绿地等设施是创造良好宜居环境的重要基础。本文通过回顾“十一五”我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现状与存在问题,展望“十二五”我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前景。
1 “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930亿元,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0.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73.58%;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已达到81.8%;城市燃气普及率已达到89.94%;城市用水普及率已达到97.2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8.01%;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已达到10.66 m2。县城污水处理率已达到64.99%;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79%;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已达到51.1%;县城燃气普及率已达到58.18%;县城用水普及率已达到93.99%;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1.11%;县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已达到11.46 m2。纵向比,全省城市及县城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功能日趋完善,设施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横向比,全省市政公用设施水平仍处于全国中下水平(见表1)。
表1 2010年全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表
2 “十二五”展望
为加快推进全省市域城镇化建设,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实施“一个翻番、三个县县有、四个达标”战略,努力使全省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跻身中部地区前列。
“一个翻番”:即“十二五”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完成投资1 860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完成投资930亿元翻一番。要重点推进以城镇道路项目、城镇供水项目、城镇供热项目、城镇供气项目、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垃圾处理项目、城镇园林绿化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项目为重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三个县县有”:即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和生态文化公园“县县有”。
“四个达标”:即所有市县燃气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供水水质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标准;建成区主要道路达到市政化标准(见表2)。
表2 “十二五”全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发展目标
为实现“一个翻番、三个县县有、四个达标”目标,要采取以下五方面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为进一步加大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在每年年初省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分解年度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等方式,将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年度建设投资任务下达到各市人民政府,并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各市年度建设投资任务落实到位。
2)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指导市、县加大对在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快施工进度,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强化服务,责任到人,跟踪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融资等困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高速高效完善项目可研、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为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立项手续,通过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确保项目方案更优化、投资更合理、质量更优良,国土、环保部门要加快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环评手续。
4)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针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紧缺问题,要加大国、省补助资金用于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督促指导市县建立和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土地出让收益重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5)大力推进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以BT,BOT,TOT,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