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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成效与展望

2012-08-15徐顺安

山西水利 2012年1期
关键词:重点县农田水利节水

徐顺安

(山西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山西 太原 030002)

2009年开始,山西省连续三年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省共有3批重点县32个。经过重点县建设,彻底改变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山西省在重点县项目建设中,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严格按照“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模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整体发展思路,建设农民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的农水工程,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部分小型水源工程,在搞好分类建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增强示范效应。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为全省的粮食丰收提供保障。

1 主要做法

1.1 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在此次重点县拟定上,全省突出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在区域内优先考虑以现有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重点项目向重点县靠近,逐步形成连片建设、连片效益工程。例如:临猗、万荣、稷山等县项目建设重点放在北赵引黄、夹马口北扩和禹门口灌区的配套上;汾阳、清徐、黎城等县项目建设重点放在灌区改造和节水上;高平市项目建设重点放在灌区节水改造和小农水配套上;应县、平遥、原平、洪洞等县(市)项目建设重点放在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和高效节水上。

1.2 做好前期,严格审批

为做好前期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项目县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最好的技术力量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水利局审查修正后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组织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专家对所有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进行审核,于12月全部完成批复。为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工程项目计划及工程项目批复的严肃性,省水利厅明确要求,实施方案一经批复要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项目变更;要严格程序、规范施工、层层把关;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要明确管护责任和建后管理制度、核定水价;项目竣工后,要及时报请验收。

1.3 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项目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在11个重点县和有条件的专项县项目建设中,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项目工程阳光操作。各级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工程一线,对工程建设全程进行技术指导、检查、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措施,严格履行各项建管程序,认真把好设计、规划、施工、材料、资金等多道“关口”,确保最好的技术人员搞设计、编方案,最好的施工队伍干工程,避免了劳民伤财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1.4 密切协作,整合资金

为搞好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共同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实施意见和立项指南,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等方面紧密沟通、密切协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联合转发了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

各项目县财政、水利部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与相关部门特别是发改、国土、农业、扶贫、农发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财政和水利部门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

1.5 开拓创新,打造精品

在井灌区,通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积极推广以初始水权分配为基础的水权使用制度和阶梯水价制度,实现了区域水资源的有计划开采、计量、监控、控制和管理。项目完成后,区域内基本实现了“灌溉节水化、用水计量化、产出高效化、生产规模化、管理系统化。”在有条件的灌区,安装智能控制装置,建立智能管理集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自动监测,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1.6 通力合作,整合资金

为确保项目高标准建设,按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充分体现项目优势,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水利、农业、财政、国土、项目所在乡镇等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责,各尽其力,各计其功。2009—2012年,全省累计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13亿元,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战略,全力打造精品项目区,迅速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

2 建设成效

2.1 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

自2009年以来,全省共完成末级渠道防渗1782.31km,新建或改造渠系建筑物22209座,管道铺设1345.91km,小型灌溉泵站51处,机井63眼,引水堰闸7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2.5万hm2。通过项目实施,水源短缺、渠道老化、输水能力和效率不足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抗旱保丰收提供了工程保障。临猗、万荣县项目重点用于大型骨干灌溉工程末级渠系配套,确保了骨干工程和渠系配套同期建设、及时发挥效益,促进了两县抗旱保丰收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2 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降低了抗旱成本

按照“集中投入、规模连片”的原则,重点县建设突出打造精品灌溉工程。洪洞县整合资金2亿元,整修渠道1235km,完成2.9万hm2水浇地的节水灌溉配套建设,基本实现了节水工程全覆盖,提高了渠道输水能力和灌溉效率,为抗御大旱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干旱在洪洞县没有丝毫显现,农田得到了适时、足量灌溉,为抗旱保丰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农民群众抗旱成本、减轻了劳动强度。洪洞县侯村原来浇地费用为每次42元,重点县项目实施后降到23元。淹底乡东乔村一条500m的土渠已使用了20多年,衬砌成混凝土U形渠后,浇地时间由以前的两个多小时减少到现在的半个多小时,既节约了水电,又节省了劳动力。

2.3 实现了抗旱保丰收和农业节水双赢效果

重点县项目的实施,使广大群众的节水用水意识普遍提高。清徐县重点县项目的实施一直以打造高效节水工程为重点,深化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推广以初始水权分配为基础的水权使用制度和阶梯水价制度。项目实施后,河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井灌区达到0.8,平均提高0.15,在农业用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区域内年节水460万m3。洪洞县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后,既保证了农业抗旱保丰收,每年又可节约灌溉用水8000多万m3,增产8600万kg,农民增收1.1亿元。

重点县项目实施为项目区内农业抗旱保丰收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两年多来,全省21个重点县累计实灌面积达到6.67万hm2,新增节水能力10030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5089万kg,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1434万元,项目区人均增收380元。

3 存在问题

第一,部分县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了建设任务。由于多数重点县财政相对困难,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而且影响了三年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致使工程难以验收。

第二,前期工作手续繁杂,影响工程进度。由于重点县建设涉及建设用地等事项,需到国土、环保、规划等多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期工作程序繁杂且在执行时难度较大,导致工程实施困难,进度缓慢。

第三,重点县建设管理模式亟待创新。重点县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是分散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特点是投资较大、点多面广、技术难度小、协调难度大。因此,项目建设管理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建设管理模式,以便加快工程进度、减小工程投资、提高农民投工酬劳的积极性。

第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机制没有建立。绝大多数重点县工程建成后没有落实产权、责任主体、水价形成机制、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致使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管理经费缺乏,无专业技术人员,造成管理水平低;二是新建工程因缺乏维修养护资金,运行短短几年后因老化失修不能正常使用。

第五,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在某些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但在国家及省一级宣传力度较小。

4 对策及建议

第一,建议取消市县级配套资金比例。鉴于各市县财政困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实际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比例,取消市县配套,确保重点县三年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建议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理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乡镇水管站改革,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同时,统一全省饮水安全电价,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水价高、管理难的问题。

第三,建议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认真总结建设经验,重点完善两方面内容:一是鉴于重点县主要是点多面广分散的小农水工程,不宜强制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要完善管理办法,允许地方因地制宜选择施工单位;二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属于“民办公助”的公益性项目,为节约资金、加快工程进度,建议简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手续。

第四,建议延长重点县建设年限。根据全省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平均每个县的规划投资在1.5亿元左右,按照目前三年的投资力度,远不能完成规划的建设任务。因此,建议中央进一步加大重点县投资力度,同时延长重点县的实施年限,以保证各重点县规划内的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办水利的良好氛围。一要继续搞好政策宣传,把党和国家水利建设的惠农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农民参与小农水建设的积极性;二要搞好项目宣传,把项目区的效益作用向农民进行宣传,调动农民投工投劳的自觉性;三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及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县工程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先进事例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从而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小农水建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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