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2012-08-15陈艳生
陈艳生
0 引言
预拌商品混凝土是以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它与过去传统的施工现场搅拌相比有更多的优越性和特点:商品混凝土具有专业化生产的特性,且质量相对稳定;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工期;促进文明施工、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粉尘噪声的污染。由于上述优点,商品混凝土越来越受到建设、监理、施工各方主体的重视,得到社会的认可。
忻州市自2005年第一家商品混凝土公司(搅拌站)成立以来,先后建成了国旺、享旺、禹东等多家混凝土公司(搅拌站),它们为忻州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近期通过对这些混凝土公司(搅拌站)的监督检查,我们认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混凝土公司(搅拌站)内部质量管理问题剖析
1.1 原材料的选用和质量管理
1)原材料进场时,供方未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按进场批次(检验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2)忻州市地材资源广泛,生产厂家良莠不齐,如豆罗砂、奇村砂及碎石等质量差异较大,经抽样检验,不同产源砂子的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各不相同,有的甚至严重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砂、石料堆场混乱,不同产地、品种、规格混杂堆放,无明显标识。
1.2 实验室的管理
1)原材料进场时,未按进场批次(检验批)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部分试验仪器设备超过计量检定周期,且无维修保养和定期校验(自检)记录。3)实验室混凝土配合比使用的原材料与生产现场使用的原材料的检验批不一致。4)无不合格材料登记台账和报告制度。5)实验室人员流动性较大,素质有待提高。
1.3 现场生产质量控制
1)电子计量设备虽有法定计量单位的检定证书,但在检定周期内无定期校验(自检)记录。
2)对于原材料计量,无粗、细骨料含水率变化时对混凝土配合比调整的记录;在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无根据混凝土质量动态信息及时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的记录。
3)无混凝土质量出厂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性能及施工要求)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问题剖析
2.1 混凝土质量检验
1)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交货检验应当由需方或供、需双方协商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实际仍是由供方来替代进行。2)交货检验的检验项目如混凝土的强度、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等的取样方法、取样频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2 混凝土裂缝和实体强度
商品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的过程中随意加水易导致混凝土结构构件产生裂缝,并影响混凝土的实体强度。
3 标准和规范规定及改进措施
1)GB 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第6.2.1条规定: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形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2)砂、石料应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3)原材料进场时应随机抽样,按规定的检验批进行质量检验。散装水泥按每500 t为一个检验批,袋装水泥按每200 t为一个检验批,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按每200 t为一个检验批,硅灰按30 t为一个检验批,砂、石骨料按400 m3或600 t为一个检验批,外加剂按每50 t为一个检验批。4)电子计量设备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和定期校验是商品混凝土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质量保证。5)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实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材料登记台账。检查表明:混凝土公司(搅拌站)实验室不仅未建立不合格材料登记台账,也无不合格项目的报告、反馈和处理制度。经抽样检验,商品混凝土使用的粗、细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针片状含量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有时甚至严重超标。由此可见,为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建立不合格材料的登记、报告、反馈和处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6)混凝土配合比是指导生产和现场计量的主要依据。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JGJ 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规定,并应满足混凝土施工性能的要求,强度以及其他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粗、细骨料含水率发生变化时或在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比如气候和施工情况的变化则需要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并应有相关记录资料。7)实验室应当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以提高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人是一个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因素,如果一个人的业务素质不高,技术能力不强,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就很难胜任试验检测工作。加之现实的经济社会,一些业务素质较高,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很难在一个实验室长期工作,人员的流动性也是企业管理的一大难题。8)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取样,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取样。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的强度、坍落度和施工性能等要求。出厂检验不能代替交货检验,而交货检验也不能替代出厂检验,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在现场旁站见证,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按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制作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和拆模试块等。取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并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对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的混凝土,供方人员应及时反馈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便出厂时对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进行调整。9)因混凝土收缩变形产生的裂缝,长期以来一直是商品混凝土未能解决的一大难题。监督调查证明:商品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是混凝土产生裂缝的原因之一。《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第6.1.2条明确规定:“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如因夏季气候炎热、运距过远,交通或现场等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而卸料困难时,可采用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适量减水剂(而非加水)的措施,减水剂的掺量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10)对单位工程的主要结构构件实体强度检测结果表明:剪力墙、柱的实体强度偏低,甚至达不到设计要求,从商品混凝土角度而言,在混凝土拌合物中随意加水是结构构件实体强度降低的根本原因,这与“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设计原则相违背,从而使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4 结语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动力。商品混凝土公司(搅拌站)应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理念,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强化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自己的贡献。
[1]GB 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S].
[2]GB/T 14902-2003,预拌混凝土[S].
[3]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S].
[4]JGJ 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