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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潭镇村级森林消防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2012-08-15吴米良

森林防火 2012年4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护林员消防

吴米良

(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浙江 建德 311602)

1 乾潭镇村级森林消防工作现状

乾潭镇位于浙江省建德市东部,是浙江省建德市的重点林区,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镇之一,现有人口6万人,辖24个行政村、1个社区和1个林场,山林面积40.01万亩,拥有林木蓄积量73.48万m3,森林覆盖率82.1%。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浙江生态第一漂、建德市“新安十景”中的“葫芦飞瀑、七里扬帆、子胥野渡”位于境内。左右逢源的交通体系,使得乾潭交通四通八达,320国道、20省道、杭新景高速及富春江穿境而过。是建德市东部地区经济、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地,辐射周边 1500 km2。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乾潭镇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大量农民走出山村,拥向集镇务工经商,给乾潭镇经济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然而,在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农业生产却一度滑坡,农民的集体观念、森林消防意识有所淡化,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火灾扑救势单力薄,森林消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1996年1—4月乾潭镇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特别是4月23日仇村发生的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9.3 hm2,烧毁木材383m3,死亡1人,重伤1人,损失惨重。从血的教训中,镇党委、镇政府一班人作了深刻的反思,一致认为:火灾之所以频频发生,关键在于镇村干部防火意识不够牢固,防范措施不够落实,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因而,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乾潭镇历届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切实把森林消防工作摆到了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委、村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在16年的森林消防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基层组织的一些规章制度,与时俱进,创新管理,用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常化的管理理念贯穿到森林消防工作。通过三步走的森林消防工作策略,从而实现了全镇14年无森林火灾,使森林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2 造成农村森林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

各级党委、政府从这些火灾中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认为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1)森林消防法律意识淡薄。在镇村领导干部中,农村防火思想不够牢固。森林消防法律意识不强,防范措施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有麻痹放任思想存在,因而在组织、责任、措施上不落实。农民群众大多世代为农,文化素质低,经济较不发达,存在着森林防火与己无关的思想和不经批准随便用火的情况。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16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野外用火未经审批,火灾隐患不断。

(2)农民森林消防意识差,用火操作不规范。有些农民思想麻痹对用火过于自信,往往为了图省事,将应劈或锄的杂草等堆积焚烧,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点火,若遇炎热干燥、风力较大的天气,火借风势很容易从田边迅速蔓延到山上,致使森林火灾频发。有些农民干农活觉得很自然,考虑后果较少,由于单人行动,远离村庄,发生火灾时呼应不便,又无扑火的常识,使火势无法控制,造成森林被烧毁。有些农民沿用过去陈旧的刀耕火种习俗,上坟要烧纸、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而森林火灾肇事者以老人居多,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占99%以上。

(3)造成森林失火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林区周围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多,森林中多年积累可燃物丰富,一有持续高温天气,植被就会变得干燥易燃;加上农村农事活动频繁,生产性用火难以遏制;火警发生后,村民们对扑火消极应对,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甚至少数人巴不得烧掉,可以砍树,图眼前利益。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多,发生火警时召集不到足够人员扑火。致使火灾一旦发生损失都会比较大。

(4)火源管理责任措施不够有力。少数镇村领导对森林消防工作还不够重视,执行上级指示不力,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严防死守不到位,巡查、督促不到位,森林火灾发生后扑救不及时,扑火不积极主动,镇、村、户、护林员虽签订责任书,但部分村为了完成任务,流于形式,出现了肇事者失火,干部扑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的现象。加之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属市镇两级领导,林管员要联村,忙于镇中心工作,削弱了林业的基础,在制度建设上虽有村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但少数村不严格把关,放任自流,造成了防火的被动局面。

(5)基层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综合防御能力低,尤其是还不具备扑救大火的手段。经费不足,财政紧张造成扑火队伍的装备较差,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少,有5个边缘山区村部分区域不能使用手机或电话,一旦发生火灾,通信不畅,扑救不及时,容易酿成火灾。

3 做好村级森林消防基础工作的对策

3.1 探索森林消防工作新机制

1996年下半年,在省林业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建德市林业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乾潭镇开展了森林防火综合治理试点,从最基层、最基础抓起,通过抓好建章立制,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签订镇长、村长、户长和护林员“三长一员”森林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立足当地、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取得好的效果,有效地遏止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我镇的试点经验不仅在本市推广,而且在全省和全国南方其他省市推广,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认为是符合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模式。

3.2 开展杭州市重点林区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一是抓森林消防队。2005年10月,乾潭镇成立镇机动摩托化森林消防大队。2006年镇机动摩托化森林消防大队荣为杭州市首批森林消防示范队,森林消防设施齐全,队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抓培训,提高指挥扑救能力,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森林卫士。镇消防队在2008年和2010年分别参加杭州市、建德市森林消防扑火演练比赛均获“优胜单位”。二是抓村级护林员队伍。从2006年开始,乾潭镇公益林护林员实行五统一管理,为保护森林资源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护林员队伍普遍存在年纪偏大,报酬偏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积极性难以发挥等因素,制约公益林健康发展。2009年10月,根据建德市政府、市林业局工作部署,全市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公开选聘试点工作在乾潭镇开展,共选聘公益林专职护林员50人,人均管护面积3361亩,专职护林员有原来平均年龄59岁降至现在平均年龄50岁,工资有原来2000~7000元不等提高到每人7000~10000元不等,同时对非公益林村镇政府补助每村护林员2000元。进一步稳定和规范护林员队伍,为建德市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公开选聘工作做好了示范作用。

3.3 全镇推进村级森林消防标准化建设

2008年,乾潭镇万龙村是建德市首批村级森林消防示范村建设单位,通过示范村建设,极大的调动和提升村党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真正把思想、组织责任、措施落实到村,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为进一步扩大示范村建设成果,努力实现“零损失、零伤亡”的森林消防目标。在1996年下半年森林防火综合治理试点、2005年管护队伍建设、2008年万龙村森林消防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乾潭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重投入,抓建设,在全镇全面推进村级森林消防标准化建设。从2010年10月开始到2011年底止全面完成,重点做好7个方面。

(1)加强领导,坚持消防责任到位。一是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镇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根据我国国情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防御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我们抓住了这条措施,就抓住了根本,抓住了要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近几年来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森林火灾次数大幅度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镇领导包片、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护林员包线包块和监护人包痴呆人的“五包”责任制,一层抓一层,一环扣一环。层层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其中,镇长与村长签订责任书25份,签订率100%、村长与户长签订责任书11383份,签订率100%、村长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70份,签订率100%、村两委还与村干部签订森林消防分片包山管护责任书;村与所属企业、监护人包痴呆人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村与山主、坟主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村与周边村或单位之间签订森林消防联防协议等。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森林消防责任到山头地块、到人等。

三是把森林消防工作与福利待遇、年终考核相挂钩。把森林消防工作列入镇政府对镇干部、村主要干部的考核,行政村对村干部、护林员的考核,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如镇政府对村主要干部年终考核奖金是每个村确定为4000~4500元不等;护林员实行年薪制,其中按年工资总额的40%年终考核奖金,60%作为基本工资;消防队员工资实行实务实记加年终考核奖金等。真正把森林消防的重心下移到村。

四是镇村森林消防指挥所(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要明确。做好森林消防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当好镇村领导参谋。

(2)建章立制,坚持政策制度到位。加强制度建设,在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乾潭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的乡(村)规民约,做到消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2010年乾潭镇制定了乾政(2010)93号文件《关于开展村级“森林消防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乾党(2010)40号文件《村森林消防考核办法》,2011年制定了乾党(2011)103号文件《关于建立森林消防镇政府领导分片包干制度的通知》等8个文件。制定了镇村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职责,森林消防值班制度,森林消防护林员、督查员职责,森林消防设备管理制度,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制度,扑火安全守则,森林消防村民公约等,并建立信息档案基础台账。

(3)增强意识,坚持宣传教育到位。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利用会议、广播、宣传车、敲铜锣、培训班、警示牌、标语、宣传单、电影、上门、悬挂森林火险旗等形式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冬至、清明、春节等防火紧要期,镇村干部、护林员采用当面宣传教育或上门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在村内显要位置每村树立森林消防大型警示牌一块以上,重点区域、道口均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村民公约在村口长期公布等。在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全镇建造大型森林消防宣传牌近40多块,小型铁制牌200余块,安装专用调频喇叭200余只,发放手提式高音喊话器100余只,利用墙壁、岩石等书写宣传标语600余条,悬挂横幅100多条,宣传旗400多面。宣传挂历每年200多本等。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上坟献花的多了,清理墓地的多了,在家中或空旷的田间放鞭炮祭祖的多了。有些村采用“疏堵”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方法,一方面严禁火种上山,一方面在山脚修建焚烧房用于焚烧祭品。如罗村、万龙、邵家等村。

(4)超前预防,坚持管理措施到位。一是要加强巡山护林。日常的森林消防工作、野外巡山工作主要是靠护林员,因此必须组建好一支稳定的护林消防队伍。要利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按100~233 hm2标准配备一名护林员,签订合同,落实管护范围、管理职责、核定好报酬、制定好考核制度,让护林员自觉地把巡山工作当做一种经常性的工作做好。并加强日常和重点时期巡山看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是要加强上坟和生产性用火管理。在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管人群实施严格分类管理制度,严管林区野外用火。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及高火险天气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这些时期是火灾高发和集中爆发期,在重要时期更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针对旅游、上坟祭祖人员增多情况要设卡检查、流动巡查,收缴火种,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严防严守。要改变和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提倡劈铲杂草、清理坟地、压纸献花等文明祭祖的上坟方式,要加强对农事生产性用火管理,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到乡村,深入山头地块,查找森林防火隐患,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监护。对痴呆、傻、智障人员,老年和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要专人监护,加强野外用火跟踪管理。

四是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期间采取超常规措施。镇村领导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要对高森林火险等级十分敏感,知道5级森林火险等级时的工作措施,连续3-5天森林火险等级5级时,更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对工作有明确布置、安排。如在每年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和高火险天气,镇村都要组织70多名护林员、300多名镇村干部和由各村雇佣600多名村民开展巡查把守,镇政府还把机动摩托化森林消防队伍分成3-5人一组进行机动巡查,整个镇有5~10支机动巡查队伍,提高了巡查的广度、深度和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的森林消防方针

(5)加大投入,坚持保障措施到位。一是抓好村级森林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工作。如乾潭镇2011年在全镇24个村和1个林场开展了村级“森林消防标准化建设”,镇村级总投资60多万元,给每一个村、社区和林场均配置补助2万多元的扑火装备。具体做到:一是重抓村森林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村森林消防队人员编制21~30人,按照上山扑火队员一人一刀一具的要求,镇政府给每个村森林消防队配置灭火水枪6支、灭火拍或灭火拖把30把、柴刀30把、个人防护每人一套(配备头盔、扑火服装、防扎鞋、手套、手电筒、水壶和毛巾)等必要的森林消防装备物资。村建有森林消防器材储藏室及储藏架。二是抓村护林员。全镇有专(兼)职护林员71人,对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每人7000~10000元不等,对非公益林村护林员,镇政府补助每人2000元。并统一配置护林服装和参加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每人200元等。

二是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十一五”期间,建德市完成250 km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其中乾潭镇邵家村新建生物防火林带50多公里,因地制宜地规划营造由耐火树种组成的林带,在山脚基本形成闭合圈。同时,完成墓地林带建设,邵家村被命名为2011年市生物防火林带示范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与营林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管理”的四同步原则,并着力解决好生物防火林带资金不足问题,切实抓好防火林带工程质量,加强抚育管理,确保种一条成一条,把可燃物与大片林区切断,发挥防火、阻火作用,努力把“生物防火林带”建成防控森林火灾的绿色屏障。镇政府将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是开辟生土隔离带。在农村公益性墓地、散坟周围、交通要道两侧劈除芒秆杂草,进行清理,开辟生土隔离带,力求把上坟的火源与山林隔离开来。

(6)加强培训,坚持应急准备到位。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要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明确扑火次序:较安全的初发的平地森林火灾,村级义务扑火队应立即出动扑火,当森林火灾发展为上山火、在大风天气或较危险的环境时,村级义务扑火队不能独立承担扑火任务,只能担任哨兵任务,负责观察火情、密切注意山脚人员和房屋的安全,必须等到镇机动摩托化森林消防队伍到来或在镇、市指挥部领导指挥下才能参加扑火,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罗村、梓洲等边远山区村,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把小火当大火对待,迅速组织扑救,争取在时间上的主动性。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程序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认真做好各项灭火准备。要对扑火救灾物资进行清点,查漏补缺,对扑火通信、扑火机具、装备等进行保养和维修。森林消防队要抓紧培训、演练,进入临战状态。接到火情报告,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扑救,镇村森林消防队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把火灾灭于初发时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重兵扑救,集中优势兵为打歼灭战,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根据风势、气温、湿度等气象条件,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各种手段迅速彻底扑灭火灾,严防死灰复燃。

三是要做好值班调度指挥工作。进入森林消防期后,要根据工作实际,坚持24小时值班和镇村领导带班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熟练操作使用各种设备,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对上级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反馈,加强调度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同时,报道森林火灾一定要真实准确,注重宣传效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要加强森林火灾扑火管理。山火发生后,要按照《预案》要求,积极科学扑救森林火灾,扑火机具在扑火中要充分运用。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对玩忽职守、盲目指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镇村在第一时间由具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快速、有序、安全地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开展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依法办事,坚持严格查处到位。随着农村经济迅速的发展,森林防火工作也要适应时代的进程,一方面要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森林消防工作,另一方面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同森林消防违章、违法行为作斗争。森林公安与防火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制,对每起违章用火都要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严肃惩处。要按照国务院“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要协调组织、人事、纪检和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随意用火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总之,农村村级森林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前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只要我们思想上重视,行为上积极,措施上得力,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就有了保障。农村村级森林消防工作就一定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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