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成效与对策探索——以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为例
2012-08-15顾倩
顾 倩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成效与对策探索
——以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为例
顾 倩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实施导师制,是当前大学生管理体制、育人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的一种教育管理手段。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的专业引导教育、有利于良好学风的形成、有利于增强教书育人的效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以西南科技大学为样本分析了该校导师制实施的成效和不足,同时对导师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思考和探索。
高校;导师制;成效;对策探索
本科生导师制是指组织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教师、行政职员在本科生中进行定点定人因材施教,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制度。为加强本科教学,西南科技大学在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校教育体制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开始实施了在本科教育中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导师工作制度。
一、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状况
西南科技大学实施导师制以来,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导师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各学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严把导师资格关,进行了师生双向选择,把教学环节和学生教育管理两大板块充分结合起来,把“教书”和“育人”真正地统一起来,从而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竞争力。
学校要求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做到“六导”,即引导学习、指导研究、传导方法、引导发展、开导思想、疏导心理。具体要求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有所不同,主要集中为:1.关心、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到言传身教,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熏陶学生。2.对学生选课、专业学习方法、学业规划和进一步深造等进行指导;注重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3.指导学生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的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立项及完成科研工作,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4.指导学生就业和协助推荐工作。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做好思想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1]
事实证明,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不到一年,已经具有很强的优势。首先,本科生导师制增强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本科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其次,导师制实现了学生课堂学习与学术研究的 “无缝”对接,有利于本科生专业素质的提高,适应本科生创新人才工程对专业的要求;第三,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大学生个性化发展,因材施教,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培养质量。本科生导师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高校所采用。
二、导师制的成效
为进一步调研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运行状况及实施效果,课题组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以法学院为分析样本,分年级、分专业抽样选取了学生参与信息收集,收回有效问卷884张,课题组对问卷进行了分析。
实施导师制后,所有导师都分别与学生采取QQ群、电子邮件、一对一交流、集体谈话等方式进行联系,按照学院要求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分类指导,根据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指导。即对低年级学生重点在于帮助其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指导专业基础的学习;对高年级学生重点在于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和就业、考研等方面的指导。本科生导师制经过一年的实施,成效显著。
1.导师指导方式多样,师生交流密切,开拓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
导师根据自己的工作习惯与学生进行多渠道的沟通和引导,100﹪的导师都举行了各种形式的见面会和交流会,有的导师集体见面会一学期近20次,单独指导多次,帮助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上的很多困难。有的导师经常以短信的方式推荐给学生有益的书籍和值得关注的新闻。44﹪的导师曾经深入学生寝室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47.5﹪的导师建立了专门的QQ群和飞信群等,方便师生交流。有的导师专门制作了《学生信息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兴趣爱好、家庭情况、工作和发展意向等,有的导师对学生进行了团体心理辅导训练等。2007级有学生因打球而眼睛受伤,导师积极帮助学生联系华西医院的专家,使他在最快时间内得到救治。2010级一个学生过年不回家,导师了解到她想参与一些实践锻炼,就为她联系了熟悉的茶道馆学习茶艺文化,开学后她主动给导师打电话表示收获非常大。导师们配合辅导员开展对学生的思想引导、生活帮助、心理疏导,开拓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
2.学生反响热烈,专业学习受益良多,学风班风更加浓厚
在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中,很多学生提到导师对专业课的指导。有些导师采取了案例指导和辩论式学习的新方式,在问卷调查中很多学生都用了“严谨”、“认真”、“负责”、“感激”、“兢兢业业”、“良师益友”等词语,表示对导师工作的认可和感恩。通过调研我们发现37.5%的学生通过导师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现有课题,表示对自己有帮助并有兴趣参加。大多数导师要求学生阅读推荐的专业书籍,撰写读书笔记,定期批阅交流,学生表示很有收获。在导师因材施教的指导下,法学院学生四级通过率、研究生报考率以及司法考试过关率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班风学风更加浓厚。导师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学生受益终身。
3.进行个性化指导,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法学院自实施导师制以来,2007级、2008级本科生通过导师制积极参与到导师的课题研究中,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调查显示,44%的导师曾经鼓励自己的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指导学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52.5%的导师指导学生参与了 “挑战杯”演讲比赛等科技文化活动。2010年法学院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学校初赛,收集参赛作品69份,作品质量高,参与学生面广,创学院历届比赛中之最。
4.进行针对性分析,全程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就业质量
面对学生就业的压力,导师们主动承担就业指导工作,为学生进行专业及就业指导,为毕业生就业出主意,提建议,借助自己的行业资源优势为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的机会,并且积极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使学生具备良好的竞争能力。很多导师在对高年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的过程中,针对法学院学生的就业特征,积极推荐他们到律师事务所学习,使他们从整理卷宗中提高了法学实际能力。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转专业的学生和需要心理干预的学生,导师都积极地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帮助提高就业质量。
5.学生奋斗目标更加明确,师生共同成长
综合打分中法学院有505个学生对导师给出了90分以上的测评分,占学生总人数的57.06%,102个学生给自己的导师100分的满分,学生都表示导师制的实施,使学生有了更加明确的交流、倾诉、学习对象,这种一对一的引导让学生掌握了更好学习、更好生活的方法,学习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目标更加明确。另一方面法学院青年教师多,他们对导师制工作充满热情,与学生间容易沟通,建立良好的指导关系,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导师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要不断地学习提高,加强自身能力和修养。导师间相互交流,切磋方法,并与辅导员相互沟通,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也提高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导”与“被导”之间也是思想和智慧交流碰撞、相互启迪的过程。师生可以不断丰富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共同成长。
三、需要改进的地方
由于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第一年,导师制很多工作要求、指导内容、激励措施等都没有完全统一,使得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参差不齐的情况发生。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主动联系
师生双方缺乏有效的时间保障,由于存在考研、出国、就业的压力,很多学生是按自己的想法来规划最后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导师的介入起不到充分的作用;个别师生间相互联系积极性不够,导师由于工作较忙或者家在成都等原因,缺少时间,与学生联系不够。学生也表现不够积极主动,不敢给老师打电话,被动等待老师联系自己。以至于一个学期联系交流不到2次,没有发挥导师应有的优势作用。有12.9%的受调查学生表示与导师的交流在2次以下,希望进一步加大加强。
2.学生对导师期望过高,诉求多元化
部分学生希望考研究生、司法考试和找工作都依靠导师“介绍”,希望导师为自己筹划、选择好的发展方向,而本身却不够踏实努力。另外学生对导师的诉求也存在多元的趋势,有7.88%的学生提出希望导师更多的给他们宣传和解释我校学分制及教学的相关文件;有11.52%学生希望导师帮助他们制定更加合理、科学的课程修读计划;有5.1%的学生希望导师可以多讲解一些在论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发表论文。综合的测评结果中有16.5%的学生对导师的测评为60-80分,有4.5%的学生对导师给出了60分以下的测评分。
3.考核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法学院目前采取的是学生评价70%、导师自评20%、学院导师制考核小组10%的构成方式。就评价内容而言,由于学生的影响权重很大,而且缺少细化矢量的要求,导师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影响了实行的效果。特别是需要把目前侧重量的考核深入到量与质的共同评价,从而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另外,对于激励导师工作热情的相关奖励性规定也稍显薄弱。
4.师生比例需要调整
有的导师带学生较多,无法一一顾及,影响了工作质量,建议调整为10人左右。
四、关于导师制的一些探索和思考
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可以尝试调动导师积极性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并联系其他模式配合导师制的实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完善导师制的激励制度
要让导师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评价活动之中,通过评价活动的开展,学院可以采取《中期进展记录表》、学生抽样调查反馈等方式加强师生间的交流,特别是引导学生主动与导师沟通。导师一旦与学生确定了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之后,就会帮助学生制定书面的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对吸收优秀学生参加课题研究的导师加大激励力度和宣传力度。
2.建立导师团队指导制模式
针对部分导师科研任务重,难以完全投入到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中的问题,可以考虑聘请部分责任心强、愿意发挥余热的离退休教师和优秀硕、博士生,担任导师助理,建立起导师团队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充分挖掘自身的智力资源,促进科研和学术环境建设,还可为研究生教育提供持续不断的优质生源,从而使导师的导学作用真正落到实处。[2]
3.形成导师制下的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模式
我们发现很多学生除了认真学好本专业知识以外,对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非常感兴趣,并在日后就业过程中成为主导因素。所以可以在导师制的基础上推行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模式。创新实践中心主要培养有专业之外兴趣爱好的学生,指导教师为有热情、有特长的导师。中心实行淘汰制,针对法学院学生爱好写作、辩论、心理干预等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培养,旨在培养一批“大众专业教育和个人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学生。
4.成立导师制下的精英人才孵化站模式
高校可以遴选条件成熟的专业教研室成立多个精英人才孵化站。[3]以法学院为例的刑法学教研室、心理学教研室,使一批不满足于课本知识,想尽早参与专业深造的学生享受到优秀教师的指导,并在这个孵化站里面相互学习交流。学生通过自己的导师推荐有机会进入孵化站,教研室老师指导学生相互讨论学习,阅读教研室的资料,带领学生参加课题申报,力争更多的学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申报学校大学生青年基金课题等,由“通识教育的大众化培养”向“精英”模式遴选转化。从而和导师制形成纵横交错的培养指导模式,全方位地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本科生导师制是全员育人理念的有效探索,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有力推手,更是高校人才培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有益尝试。必须进一步完善导师制的实施细则,加强师资培养,使导师真正成为“以学生的视角,做一个心灵倾听者”、“从人生的高度,做一个思想引导者”、“用创新的理念,做育人工作的探索者”式的良师益友。
[1]汪筱兰.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J].教书育人,2007(10).
[2]陈玲丽,刘文,杨晓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0(3).
[3]周俊卿,温树杰.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以江西某高校为例[J].中国高教研究,2010(4).
The Effectiveness of Tutorial System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A case study of tutorial system for undergraduates in Law Schoo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u Qian
(School of Law,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ianyang621010,China)
As a breakthrough for 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reform and education reform,tutorial system is an educational management method which can bring students'personalities into full play.Its implementation is conducive to professional consultation,the formation of a good style of study,and the promotion of educational effect,students'innovation ability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ability.Taking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a sample,this paper firstly analyses the effectiveness and deficiencies existing in its tutorial system and then probes into th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utorial system.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utorial system;effectiveness;countermeasure
G642
A
1672-447X(2012)02-0092-004
2011-09-19
顾 倩(1981-),四川绵阳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学生教育管理、法学研究与教育。
曲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