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环砂村古代碑刻的发现与解读
2012-08-15朱平,陈琪
朱 平,陈 琪
(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安徽 黄山 245000)
祁门县环砂村古代碑刻的发现与解读
朱 平,陈 琪
(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安徽 黄山 245000)
徽州乡村遗存的记事碑刻是徽州众多历史文献当中独特的一种文献形式,它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宗族管理、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等方方面面,是研究徽州乡村历史发展的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从祁门县环砂村古代碑刻的发现,可以从中了解明清时期环砂村程氏在宗族管理、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特别是禁止棚民开垦山林、乱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不仅在古代起到良好的效果,至今在乡村民主管理中仍然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徽州乡村;明清时期;碑刻文献;田野调查
祁门县历口镇环砂村,古称环砂富村,白果树下,俗称程家。宋代属祁门县孝上乡文溪里,元明清属十七都文溪里富村社,后属历口镇。这里地处祁门西北隅,牯牛降脚下,与历口、彭龙相连。[1]发源于大历山的湘东河绕村而去,注入阊江。环砂村亦因湘东河萦绕,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条沙带。据《祁门县地名录》载:环砂村“因村落背山环水,四周尽砂石”而得村名。环砂村有160余户,500多人口,相传过去是金、鲍、李、程四姓混居,沧海桑田,金、鲍、李三族相继衰落,而由祁门城北迁此的程姓却是一枝独秀,成为环砂村独一无二的望族。[2]
环砂村程姓据《寓岩程氏族谱·序》记载,“考程氏得姓自黄帝重、黎之后,伯休父为周宣王大司马,封程伯,后逐以国为氏,故始望安定;战国时,婴公实存赵宗系出晋阳,故再望广平。东晋,元谭公持节为新安太守,有善政,诏赐宅于歙黄墩,新安程氏咸祖焉。十三传至忠壮公,又十五传至仲繁公,始居善和,祁门程氏咸祖焉。八传至令洭公,生四子:浚、滋、淳、润。浚公于宋绍兴(1131-1162)间迁环砂富村,自号寓岩,示不忘善和本原之义。”[3]
这里是目连戏故里,据祁门县旧志记载,自唐代以来,祁门的僧寺和道观一直就很兴旺,宗教气氛非常浓厚,香烟不断。环砂村过去沿湘东河上下9里,就有寺观庙宇13座,号称“九里十三庵”。它们依次座落在:傅家背、阳山、三山庙、汊上、莫家岭、三湾里、环砂村、舒家岭、黄土岭、石亭子、环砂岭。其中环砂村一地就有圆觉庵、紫金庵、屈原庙,次第建于“会缘桥”附近,前二座现在仅存庙基瓦砾,而屈原庙在最近二年也已圯衰败。[2]
祁门县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以及河边等地方,有不少古代遗留下来的碑刻,这些碑刻不仅是环砂村重要的地方文献资料,它是当时这个乡村的政治、经济、宗教、民俗等活动的具体反映,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文物实物价值。
一、成化二十三年寺庙功德碑
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一块 “成化二十三年(1487)岁在丁未春三月立的寺庙功德碑,”碑刻规格为77×38厘米,碑靠在院子里中围墙上,碑文如下:
孝上乡文溪里富村社奉神众信弟子,喜舍己财,做造龙牌、香案、石鼓、槽门入庙供奉,祈保各家清洁,百事兴隆,福有所归者:程文昌、文悌、寿保、本海、本端、文华、文斌、光远、本钺、尚镕、文祯、文壮、本浩、光荣、尚武、文□、文英、本凤、本轮、尚迪、叶氏娇奴、文禄、本良、本鹄。为首人:克宽、本仁。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岁在丁未春三月吉旦谨题①
屈原庙为环砂村的水口庙,俗称“大庙”。屈原,名平,字原,出身于楚国贵族。屈原自幼勤奋好学,胸怀大志。早年受楚怀王信任,任左徒、三闾大夫,常与怀王商议国事,参与法律的制定,主张章明法度、举贤任能、改革政治、联齐抗秦。后遭谗去职流放。公元前278年秦国攻破了楚国国都,屈原的政治理想破灭,对前途感到绝望,虽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只得以死明志,就在同年五月投汨罗江自杀。其作品 《离骚》、《九章》、《天问》 等对后世影响很大。
屈原被环砂村民尊为“水府老爷”,屈原庙依山面水,整体建筑颇为雄伟。庙宇分为前后两进,前厅高大空旷、平坦古朴,可供信徒集会,或往来行人小憩。后厅是供奉屈原神像的主殿,高于前厅两米,拾级而上,顿时肃穆庄严、神圣虔诚。神座前后有两尊屈原神像,后面1尊为固定不动之高大雕塑,前面1尊则为可以移动,形体相对稍小,可以更换衣冠龙袍的木雕坐像。1936年在上海做红茶生意的程吉人,为这尊坐像最后装了一次全套金。
过去,环砂村在每年农历四月初一屈原诞辰日,都要办请神活动。从三月三十开始,忠义会通宵达旦在屈原庙举行敬奉仪式,宣读祭文,每逢端午节则更加隆重。四月初一村民迎接屈原神像到程氏宗祠“叙伦堂”,安放在寝堂专设的神座上,供全村人礼拜,至第二天送还。请神迎送活动全村人几乎全部参加,神像被安放在一个特制的銮架上,由四个人抬着,前面是4个人抬着绣有“清道”二字幡旗,依次是印着黄龙图案的彩旗两面在前面开道,众人随后各持乐器、锣鼓、香案和鞭炮,鱼贯而行。时而锁呐高奏,时而笛声悠扬,整个活动特别隆重而热烈。[4]
现在,屈原庙虽然已经倒塌了,但这块距今有524年的功德碑却是环砂村宗教气氛非常浓厚的一个见证。
二、隆庆四年修理寝堂碑
环砂村祠堂中有一块“隆庆四年(1570)庚午岁一阳月后二日立的修茸寝祠碑刻,”碑刻规格为87×52厘米,碑刻镶嵌在寝祠左旁的墙上,碑文如下:
大凡有祠,则有寝。是仁人孝子,恐不得致其如在之诚云尔然,建寝匪财弗治,而工费难备者多也。族派十有六股,不拘以分苟匪人弗成而住重不胜者多也。族十有五,首取惟其能,凡兹首人遂承寝事,惟谨夙愿悉心效力,毋荒毋怠,其间鸠工聚材之不一,工作匠事之并兴,田春及小阳十三日,兹室底成。匪首之能,孰能成功就绪如此哉!族嘉及绩,子因录其实,命工刻之,以示劝于将来云。
计开股分:仲公伍分伍厘
应公一分贰厘
杰公伍分伍厘
陆公壹分
熙和公贰分
富公捌厘
首人例名于左:本秀、伯哲、宗淳、万冬、伯顺、宗潭、时珊、玄锡、宗棣、时鹗、天照、宗享、伯享、新生、应龙旨
隆庆四年(1570)庚午岁一阳月后二日
希尧草撰 天统书②
环砂村程氏宗祠“叙伦堂”位处村中心,坐东朝西,占地上千平方米。宗祠整体建筑宏伟高大、古朴庄严,分前、中、后三进,由前院、仪门、大天井、享堂(正厅)、小天井(天池)和寝室与阁楼组成。祠堂内所有立柱与横梁,原都是悬挂有形相各异的楹联和匾额,数以百计,仅光绪甲申《程氏族谱》记载的即有27件。尤其是高悬于正厅上方三个各约一米见方的苍劲大字——《叙伦堂》和矗立两侧的程氏祖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个斗金大字,令身临其境者,肃然起敬。[4]
宗祠仪门,即大门楼,以中门与左右两道耳门为脊分成门里与门外两个门厅,必要时,可分别搭台唱戏或集会。民国二十二年 (公元1933)“打目连”,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本村业余黄梅戏剧团演出,就是在里门厅搭台进行的。而外门厅搭台唱戏,则多为1949年以前,邀请一些外地民间小戏班演出。宗祠大门,即中门,开在整个祠堂中轴线上,门两侧是一对用黟县青石料雕刻成的抱鼓石,基座上衬以花草鸟兽图案,工艺精细,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祠堂日常多以两侧耳门出入,重大节庆、祭祖、迎亲、迎接贵宾时,中门才可开启,所谓“大开中门”。仪门头上至今仍悬有“崇祀忠义”竖匾,是清代咸丰皇帝为表彰族人端洁“殉粤寇难”而赐赠的。
寝堂是祠堂三进中最高一进建筑,主要为突出其至尊至圣地位。寝堂为两层结构,上层阁楼主要用于储藏村规族谱、历史文献以及公共物什。北厢设有楼梯上下,1570年重建寝堂的碑刻就镶嵌在楼梯下的墙中。寝堂下层后部设有高大神座,供奉历代祖先牌位,是为后人缅怀先人功德、激发孝心的神殿;也是为逝世族人入殓、举行祭奠仪式的灵堂。上世纪“大跃进”年代,曾一度沦为农村“大集体食堂”,烧锅煮饭,烟熏火燎……
据吴建之调查,这所祠堂前两进是程家的宗祠,而后面的第三进则是傅家的宗祠。一祠二姓在徽州地方是绝无仅有,经请教村中的长者,他们说傅家乐善好施,睦邻关系友好,傅家后来想建祠堂可苦于没有地皮,程家就让傅家在自己的祠堂后加了一进。这样就两祠紧紧相连,两姓共同祭祖。后傅相升天,后继无人,程家就代为祭祀,祖辈相传。从外面看两祠相接部分痕迹明显,尤其是第三进墙体要比前面两进宽60多厘米。[2]
宗祠门前大院,原比较狭窄,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前后,经鸿倾、和一、克昌、士儒、鸿钧、景明等多位族人首领倡议、组织,才扩建成现今这样规模的。院中以精制青石栏杆护持的月池,亦名放生池,常年蓄水、养鱼,既为宗祠美化增色,又是祠堂乃至全村消防常备之主要水源。先人们早年植于月池边上两棵桂花树,年复一年,依然花香叶茂,生机盎然。院内原来还存有多对硕大的旗杆石,是显示环砂程氏辉煌历史的一种标志,如今多已残损无存。[5]
三、明代“重建富村桥记”碑刻
在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一块“明代(具体年份不详)新建富村桥记”碑刻规格为161×61厘米,碑靠在院子里中围墙上,碑文如下:
余里富村桥,廼万历年间先祖理公倡首所建也。东连徽浙,北接池安,往来行人,莫不称便,厥后顷圯,未能复建,每值溪水暴涨□□洪涛□□莫□□□□□□,前人创造苦表□□重议□□□□大众诸君子好义鼓□乐输□□为表共□□□今率工完略纹巅末勒名于石永垂不朽云。
计开:程之瑶贰拾两、发秀贰拾两、之琮贰拾两、都用拾、元宙拾、元顺拾、元寝陆、元侃、元祯伍两、元钰伍两、□□伍两、□□伍两、□□肆两、王氏仪然肆两、□会肆两、师锦伍两;
叁两陆钱、元作叁两陆钱、嘉□叁两伍钱、之炳叁两伍钱、之班叁两伍钱、开 艮 叁两伍钱、元铭叁两、□杰叁两、发趁贰两肆钱、发起贰两、起来贰两、元□贰两、嘉谋贰两、开坎贰两、发豹乙两、元奉乙两伍钱、元点乙两伍钱、元钿乙两乙钱;
起范乙两、起佳乙两、际北、光钱乙两伍钱、正和、□□伍钱;
□叁两、方佛旁叁两(另有51人字迹模糊不清楚,无法辩认)
募缘首人:王国俊、程之琮、程之□、程之经、起秀、发兴、□□、□□、起饶、发秀、发熊、元孙、元珮、元伉、元宙、元顺、开□、□□。③
环砂三面环水,桥梁是人们出行的主要通道,那么,环砂造了几座桥呢?除了在目连戏中传说的“会缘桥”以外,有据可查的应该就是“富村桥”了。虽然,“重建富村桥记”没有具体的年份,但是可以从另外一块残碑看出它的大概年份来。环砂村子中有一口井,井面是用一块碑刻做的盖,这块盖就是一块碑刻上挖了一个口。这块碑刻规格为260×105×15厘米,碑额上有“富村桥记”,左下方落款为“明万历二年孟秋月立,”还有 “刻工何金祐、□□□、发桃、方海、方标。”内文因为被凿成了一个井圈圆洞,加上常年人们在上面洗东西,字迹已经无法辩认。④
为什么把这块好好的碑刻凿成了一个井圈呢?村中老人程必郊告诉过我,1954年村中大面积发生血吸虫病,为了避免血吸虫病害,祁门县血防站为他们打了这口井,因为井比较大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做井圈,人们才把这块碑刻凿成了一个井圈圆洞。在井旁边的一条小水沟上,有一块不规则的条石,上刻“吃水不忘打井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重建富村桥记”中说,“余里富村桥,廼万历年间先祖理公倡首所建也。”应该说的就是富村桥是在“明万历二年”做的,可是这桥是“厥后顷圯,未能复建,”说明桥做好之后又顷圯了。于是,之后不久,王国俊、程之琮等18人又乐输新建。程必郊说桥的位置在屈原庙的下首,那里原来是进村的村口。原来桥北有一块指路的碑刻,上面刻着“直下往黄龙口,过桥往历口街。”关于桥的名称,环砂村是目连戏的故里,戏剧的主人翁傅相就是环砂人。因此,环砂村又叫傅家庄。这桥为什么叫“富村桥”而不叫“傅村桥”呢?程必郊说,“富、傅”同音,取其吉祥之意了。
四、雍正九年放生池碑刻
在环砂村河边有一块“雍正九年放生池碑刻”,碑刻原来在村子对面的河畔旁边,后来村民把它立在河边水口林下面的大樟树下,碑刻规格110×43.5厘米,碑文如下:
奉县主示禁
放生池,上至双河口起,下至湾袋坑口止。
雍正九年(1731)孟春月吉旦立⑤
环砂村的“放生池”其实就是在湘东河划一段河流禁止捕捞鱼腥,不过这一段河流从双河口起,至湾袋坑口止,却是有3公里左右的长度。谁要是违反了条规,一经查出,无论是族内族外,本村外村,一律要如数交出所捕之鱼,并按重量罚他买相等重量的锡箔香纸,在族长、乡绅的监督下,当着广大乡亲的面,将锡箔香纸烧化了为鱼超生。不仅如此,村里还专门设立了“鱼孤会”,对“放生池”实行监督。置义田若干,有几百斤的地租,平常由村民轮值管理,每年的七月十五,村里做盂兰盆会,主事人以米饭和豆腐倒入河中喂鱼,并请和尚做佛事祭祀鱼孤,仪式十分隆重。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 40 年代。[2]
程必郊老人介绍,“放生池”最终的消失是在民国二十九年的夏天,当时国民党的“忠勇、忠诚”部队,他们路过环砂,被“放生池”鱼群吸引住了,这些“国军”不顾老百姓苦苦相求,将手榴弹纷纷投到河里,一时间,只见河水发红,死鱼成片,从那以后“放生池”再也看不见悠然自得鱼群了。[4]
在徽州关于放生的现象比较普遍,歙县呈坎前后罗氏宗族的《祖训》规定潀川河自官培亭至后湖河道河鱼,为“养生溪”,禁止捕钓。 如违,一律严惩。[6]婺源县游山董氏宗族的族规为保护流经本族村落濬源河段里的红鲤鱼(它是行善人家放生的),禁网、禁钓、禁捕。违者,处以用锡箔将鱼烧成灰烬的惩罚。[7]乾隆四十五年(1780)休宁北乡儒村吴氏宗族的族长等吴氏尊长针对棚民“砍树药鱼”等行为禀告官府,“勒石永禁”,禁止药鱼等行为。
祁门十三都康村康、凌二族共有“版潭税河一号”的河鱼,时常为一些“不法鱼船,纵放鸬鹚,恃强盗取”,使“国课虚纳,是以目击心伤”。于是两个宗族在清雍正八年(1730)二月联合制订了禁捕河鱼的束心合约,⑥并向祁门县堂提出“勒石严禁,长养河鱼”的饬禁申请,于是知县颁布了严禁强捕河鱼告示。以至40年后有外姓人郑有富犯禁私入河中捕鱼,受到康、凌二族的处罚,并立有一份“甘服合约”。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七月徽州张氏宗祠“和祠加禁河告示”称:“张宗祠谕,本祠门前河道,上至双港口,下至水口横潭,并东边河道,上至桥头上,前经请示禁养河鱼,历尊无异。近有不肖支丁,肆行无忌,持竿沿钓,更有无耻之徒,胆敢袒裼裸裎,入河摸鱼,不顾妇女往来,浣衣汲水,深为可恶。今本祠集众严行加禁,嗣后敢有如前仍在禁河竿钓摸鱼者,定行呈官处治,决不宽恕,各宜恪遵,毋贻后悔。 ”[8]
许承尧关于放生池的记载就有 “古放生池,自唐颜真卿鲁公,宋劝农使王随,皆奉敕撰文,命建濒水州郡。固山川灵化所证,实人主好生王政。郡故有碑,在南郭石壁下。自河西桥至渔梁,夹溪而东,皆放生池旧界。始于天禧五年。”[9]
五、乾隆五十年九月奉宪演戏禁强讨强要乞丐碑刻
在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一块“乾隆五十年九月奉宪演戏禁强讨强要乞丐碑刻”,碑刻规格为107×47厘米,碑靠在院子里中围墙上,碑文如下:
奉宪
请示演戏严禁,三群五党强讨乞丐,毋许入境扰害,孤老残疾,不在禁内,其丐不许容留给业,□□程正□□即□□□送官究处,禁复各处,毋得私行给业,查明行罚戏一台。
乾隆五十年(1785)九月日环砂约立⑦
关于禁止乞丐的碑刻在徽州比较多,演戏禁止乞丐情况还是比较少见。那么,在环砂村禁止乞丐不仅请示县太爷的许可。而且还“演戏严禁”,这可能与这里的人喜欢戏曲或者说演戏公告这种习俗有关。环砂村虽然是祁门西域一个大的乡村,纯朴的民风民俗使这里“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三群五党强讨乞丐常常进村骚扰,确实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而“容留给业”更是助长了这种风气。由于碑刻字迹模糊,这里的“□□程正□□”很可能是一个乞丐的头子。因此,一经发现,立刻“送官究处”。对那些不遵守条约的而“私行给业”的,查明以后罚戏一台。当然对那些“孤老残疾”的人是“不在禁内”,这也体现了环砂村村民的人道与人情。这一张“奉宪”示禁的布告,不仅在本村张贴,也张贴在附近的乡村。
本人在环砂村附近的杨村收藏一本《祭文杂录》,规格19.5×13厘米,里面就有一幅关于“请示置酒演戏申禁乞丐联”,是不是就是指环砂村这一件事情呢?我们不能肯定,但是可以说明的是过去在徽州乡村三五成群强讨强要的现象十分普遍。
可知道么看我辈约已立官已求酒戏这般严肃何苦来三五成群依门呼爹叫奶;
不打开了劝尔等田可耕山可锄工商皆属正业急早去千万拆散归家育子养亲。⑧
这一幅对联就是对当时情形一个生动真实形象的描写。
六、大清嘉庆二年正月永禁碑
在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一块“大清嘉庆二年十一月永禁碑”, 碑镶嵌在古祠堂院墙上,碑刻规格为165×97厘米,碑文如下:
特授祁门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赵,为恳恩示禁等事,据西乡十七都民人程加璨、之瑶、延芳、元顺等禀称:“环砂地方山多田少,向赖蓄养山材,河通江右以活民生。近数年来,非惟材木少觐,则即采薪亦艰。揆厥弊端,总因燎原莫扑,本根既无绝故也。今幸合境人心深感宪化,倏然丕变,演戏公议立约定规。纵火挖桩在所必禁,松杉二木在所必蓄,违者罚戏一台。但恐日后犯规不遵,硬顽难制,谨粘养山合墨呈叩,恩赏示禁,永垂警后,始振文风,继兴地利,世世被泽”等情到县,据此合行示禁。为此,示仰环砂地方居民人等知悉,嗣后该山挖桩及私砍树木、纵火等情,概依合文例禁,倘敢故违,许业主人等协仝地保查明赴县具禀,以凭拿究,决不故宽。该业主亦不得籍端滋讼,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遵 右谕通知
嘉庆二年十一月 日示
告 示
立养山合墨文约人环砂程之璞、起来、发秀等,盖闻本立道生,根深枝茂;盈谷百木,丛生条枝,可供采取,即长养成林,而供课资用亦大有益。迩缘人心不一,纵火烧山,故砍松杉,兼之锄挖柴桩,非惟树尽山穷,致薪如桂,且恐焚林惊冢,滋事生端,为害匪轻,似此人人叹息,所以不谋而合。共立合文,演戏请示订完界止。所有界内山场,无问众已,蓄养成材。自后入小烧炭采薪,如有带取松杉二木,并挖柴桩及纵火烧山者,准目观之人名鸣众,违禁者罚戏一台。如目观存情不报者,查出与违禁人同例。倘有硬顽不遵,定行鸣官惩治,仍要遵文罚戏。议至三年之后,无论众已,山业出拼之日,每两内取银三分交会凑用。如自山自取正用并风损折者,俱要先行出字通知,在掌会首事务要进出分明,勷成美举,有始有终,慎勿懈怠,沿门签押,子孙遵守,如违规条,合境口出此文同攻,鸣官费用,议作三股均出,如犯何山,该山主人认费二股,众朋出一股。追赔木价,亦照三股均收,仍依是约为始,恐后无凭,立此养山合文,一样二十四纸,各执存照。
—养山界,七保里至九龙口外至环砂岭,八保里至口家口外连七保界止,东至风浪岭、罗望岭,西至八保上岭、七保罗家岭。
—中秋神会演戏,程村社并门下迭年架火松柴,准七月议期一日采取;王村社迭年八月初九日则规交纳松柴,准八月议期一日采取,以上所办之柴,除坟山庇荫及二只围成材之料不砍,仍准按期节取。
—纵火烧山者,罚戏一台,仍要追赔木价。
—挖桩脑者,无问松杉杂植,罚戏一台。
—采薪带取松杉二木,并烧炭故毁,无问干湿概在禁内,违禁者罚戏一台。
—举报者,赏给钱一百文,如日观存情不报,查出与违禁人同例。
—自山取正用并风损折者,要先行出字通知。
—材山出拼者,无论众己,每两内取银三分交会使用。
—山场自后有砍口兴苗者,先行出字登帐准种,花利五年,违者定行处罚。
—公议首事支持进出帐目及一切违禁之条,务要巡查鸣众议罚。
大清嘉庆二年(1797)正月 日立
养山合文约之环砂首事:程之瑶 发曙 元顺延芳 元恺 元喜 元祝 加灿 加信 加向开畅 延松 延遇 张贵 沈祖 汪进玉 汪有祥 凌明旺 吴光起 凌接生 张成初 汪自盛⑨
清乾隆末至嘉庆初,历口环砂一带乱砍滥伐盗卖木材风气很盛,毁林垦荒,砍树挖根现象随处可见,不但严重破坏了山林资源,而且滋生许多事端。环砂村有识之士深感忧虑,发起民众公议,订立“养山合墨文约”封山育林。约发起人有22人,其中13人为程姓,9人为周边舒家坞、杨村、黄家源、屏山、大源等地方有识之士。⑩说明当年这一举动得到了众多村民的理解和支持。这些人将文化程报到县衙核准。时任祁门县正堂的赵敬修,对这份乡规民约较为重视,亲笔作了批示。为使封山育林的文约做到家喻户晓,子子孙孙自觉遵守,文约发起人程之瑶、加灿等人,决定除了演戏集会当众宣布外,还将此公议文约连同知县赵敬修的批示一并勒碑刻石,定名“永禁碑”,以警后世。
“永禁碑”历经200余年风雨侵蚀,至今保存完好,阴刻楷书碑文仍清晰易辨。碑文分两部分,上部分为当年祁门县正堂赵敬修的亲笔批示,下部分为立约正文、所禁四至界限和立约人程加灿等22人的姓名。碑文阐述了乱砍滥伐的危害性,强调了保护山林资源、严禁乱砍滥伐、严禁纵火毁林垦荒的意义,并制定了各项奖惩措施,是一份宝贵的保护山林资源的实物教材。
罚戏,在乡规民约中不失为一个较好的办法。这演戏可不是一般的事情,一是花费大,二是轰动大。一旦定下日子演戏,宗祠要杀猪请客,还要请乡邻绅士,前来助兴观摩。演戏前,要将乡规民约当场宣布,要求合村民众及周边村民不得违反,否则,要罚戏重禁,这邻村绅士除了冠以观摩之名外,更重要的作用便是最好的见证人。[10]
祁门县武山龙昌里康村的康、凌二宗族自明代开始就已联合立议蓄养水口林木庇荫。到清代康熙和乾隆朝,利用对犯禁者处罚之契机两次联合再议规约加禁。乾隆四十八年六月日二姓封育规约称:“凌务本、康协和堂,原共有金竹税洲,为申饬文”“自后家、外人等毋许入洲窃取,税州(洲)地毋许锄种,如违,罚戏壹台,树木入众。 ”[11]
婺源县发现清代的《目录十六条》文书收录的演戏封山的“禁帖”规定:“嗣后内外人等,一概毋许入山樵采,窃取桠枝,盗砍成林树木,如有犯者,照禁规公罚演戏,赔偿树命。 ”[12]
《目录十六条》中有一份桥会《加禁帖》文书称:“自今特行加禁之条,毋得入山林取柴薪,庶山林之木常美,而梁桥之济不可胜用矣。如有仍前不遵者,通众公议罚银若干,入桥会内公用,决不徇情,特帖通知。”[12]今天在徽州乡村看到一些地方古木繁天、浓荫蔽日的森林景观,就是徽州社会长期坚持不懈保护山林的结果。
七、嘉庆十四年奉宪禁凶丐殃良碑刻
在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一块“嘉庆十四年奉宪禁凶丐殃民碑刻”,碑刻规格为151.5×66.5厘米,碑靠在院子里中围墙上,碑文如下:
特授祁门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张,为凶丐殃民等事,据西乡十七都黄家源地保呈称,该地穷源山僻,家家种田为业,住居零星散处,前因丐匪为害毁扰。
乾隆四十二年沐前府宪林,给发告示颁行严禁,身地领示不许停留,不敢肆害。乃近有一班流丐于六月十二日在该地方突至,挨家逐户凶索恶讨,讹要米粮,稍不满欲,捉鸡捉犬;且俱身带器械,口出厉言。各家粘示,叩拿按究,靖地安良等情禀到县。据此,除饬差严拿究处外,合亟加示严禁。为此,示仰黄家源等地方居民人等知悉,嗣后,除老幼残疾之外,其余概行驱逐。如有仍前不法恶丐强讨滋事,许该处保甲长立即扭禀赴县以凭严究,如敢徇隐,察出重处,断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遵右仰知悉。
嘉庆十四年(1809)六月二十七日示
告示 仰西乡十七都黄家源地方实贴毋损(11)
黄家源是环砂村隔壁的一个小村,碑刻是怎么搞到环砂村祠堂的?村长方锦祁说在黄家源一户人家菜园地里,他用两包水泥把碑换回了环砂村。
关于徽州的乞丐有一种说法是变像的棚民,他们在山中搭棚居住,或开山种田,或采煤烧灰,从事种种谋生或营利的生产经营活动,“徽宁在万山之中,地旷不治,有赁耕者即山内结棚栖焉,曰:棚民。棚民之多,以万计也。”[13]这就是徽州历史上的棚民现象。
棚民的无序的垦山种田,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理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4]休宁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诉棚民罪状时,就曾声泪俱下地陈述棚民对休宁山区生态的破坏。他说“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泻,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15]
棚民的野蛮开垦与开采,引起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各种纷争与诉讼事项增多,加上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异籍赌棍、乞丐组织也随棚民一道进入徽州,致使赌博、盗窃、强讨强索事件屡屡发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休宁“迩年,时有无籍游民,多属少年壮丁,结党成群,借丐为名,强讨恶索。小窃叉鸡,其名曰单。其单有首,散则莫□其踪,聚则难清其数。一遇婚娶丧祭,遂行纠集男妇,户开则升堂入室,户并则抛石击门,强索酒食,议折银钱。稍不遂欲,动辄滋端。”(12)
在进入徽州的棚民中,尤其是祁门最多。据杨懋恬饬令徽属各县确查,其具体数字是有1563个棚,丁口8681人。其中祁门分别是579个棚,丁口3465人。[13]因此,棚民对祁门的危害也是最大的。这在祁门调查的碑刻中有多通包括新安、彭龙、桃源等地立于嘉庆、道光年间的禁止赌博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随之而进入徽州的乞丐、赌徒和黑社会组织,给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所造成的影响。
这块嘉庆十四年碑刻说棚民对黄家源的危害不是第一次了,乾隆四十二年徽州府宪林,已经颁发过告示实行严禁。到了嘉庆十四年六月十二日,乃有一班流丐突然来到黄家源,他们挨家逐户凶索恶讨,讹要米粮,稍不满欲,捉鸡捉犬;且俱身带器械,口出厉言,可以说是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
八、道光二年奉宪禁止赌博碑刻
在环砂村祠堂的院子里有两块“道光二年奉宪禁止赌博碑刻”,分别是“道光二年(1822)仲夏月公立奉宪禁止赌博碑刻”,碑刻规格为66×30.5厘米;“道光二年(1822)七月环砂公立奉宪示严禁赌博”碑刻,碑刻规格66×30.5厘米。两块碑刻都是靠在院子里中围墙上,两块碑文如下:
上至狐狸岭、九龙碣,下至环砂岭、罗望岭。
道光二年(1822)仲夏月公立(13)
里至狐狸岭、九龙碣,外至环砂岭。
道光二年(1822)七月环砂公立(14)
这里的狐狸岭、九龙碣、环砂岭、罗望岭都是环砂村的村界线,狐狸岭是通往杨村的道路,九龙碣是通往铺岭的道路,环砂岭是通往历口的道路,罗望岭是通往黄龙口的道路。比如说 “环砂岭”,离环砂村3公里许,离历口约1公里。整座都是用青石铺成的古道,北坡宽而缓,南坡窄而陡。岭设有茶亭,为行人歇息和遮风避雨,无偿供应茶水。南坡茶田若干,其资金用于一是茶亭费用;二是看护山林费用;三是“六房”祭祖费用。当年环砂岭可谓是修竹翠阴,古道绵长。[5]
赌博是古徽州的一大公害,刘汝骥在《休宁县附生李蟠根呈批》中写道:“凫溪口、黄畲口两处,虽系祁、休接壤之区……仰休宁县立即会同祁门县约期弛诣该村,密孥著名赌棍,尽法惩办,并会衔出示,严申禁令,以杜后患,均毋率延。 ”[16]
在徽州对于赌博除了禁止和打击,许多地方还强调道德教化作用,以通俗易懂的歌谣进行宣传教育。清代黟县宏村汪云卿写的《赌博那里是消遣论》的文章,向人们讲述了赌博的危害,劝人勤劳致富。[17]黟县民间的《莫好赌》就是借当地歌谣的风俗,将赌博的危害以说唱形式表达出来,规劝人们戒赌。《莫好赌》这样写道:
“劝世人,莫好赌;好赌之人必吃苦。莫看平日人忠厚,陷入赌场如恶虎;毁了多少好前程,拆了多少好夫妇。赢了还想赢,输了不服输。贼盗多由赌博生,犯法受刑自找苦。 ”(15)
明清时期,赌博活动引发的社会问题对徽州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围绕禁赌问题徽州各地形成的一些民俗,至今仍然有良好的教育作用。
注释:
①调查人:陈琪、朱平、董建、程硕,碑刻规格77×38厘米
②调查人:陈琪、章望南,碑刻规格为87×52厘米
③调查人:陈琪、朱平、董建、程硕,碑刻规格161×61厘米
④调查人:陈琪,碑刻规格为260×105×15厘米
⑤调查人:陈琪、章望南,碑刻规格110×43.5厘米
⑥清雍正八年二月祁门县康协和等申饬禁捕河鱼立束心合同文约.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收藏
⑦调查人:陈琪,碑刻规格107×47厘米
⑧拙藏《祭文杂录》规格19.5×13厘米
⑨调查人:陈琪、章望南,碑刻规格165×97厘米
⑩此原件在祁门县博物馆保存,文书规格42×38厘米
(11)调查人:陈琪,碑刻规格 151.5×66.5 厘米
(12)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宁县奉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13)调查人:陈琪、朱平、董建、程硕,碑刻规格66×30.5厘米
(14)调查人:陈琪、朱平、董建、程硕,碑刻规格 104×47.5 厘米
(15)程煦·清《桃花俗语劝世词》徽州文化博物馆收藏手抄本
[1]陈琪.徽州五千村·祁门县卷[M].合肥:黄山书社,2004.
[2]吴建之.探微集[M].合肥:黄山书社,1995.
[3]秩名.寓岩程氏族谱·序[Z].安徽省图书馆收藏复印清刻本.
[4]程志文,倪国华.环砂[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
[5]程志文.祁门环砂寓岩程氏族谱[Z].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6]赵华富.徽州宗族族规家法[C]//赵华富.首届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文集.合肥:黄山书社,1996.
[7]赵华富.婺源县游山董氏宗族调查研究[C]//朱万曙.徽学:第2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8]傅衣凌.傅衣凌著作集[M].上海:中华书局,2007.
[9]许承尧.歙事闲谭[M].李明回,张爱琴,彭超,校.合肥:黄山书社,2001.
[10]陈琪.古徽州民间罚戏护林习俗[J].安徽林业,2006(4).
[11]郑小春.明清徽州宗族与乡村治理:以祁门康氏为中心[J].中国农史,2008(3).
[12]王振忠.明清以来徽州村落社会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13](清)高廷瑶,著.高以庄,刊.宦游纪略·卷上[M].同治癸酉年刊本.
[14]周溶修,汪韵珊.祁门县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Z].清同治十二年刊本.
[15]吕小鲜.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J].历史档案,1993(1).
[16]刘汝骥.陶甓公牍[M].合肥:黄山书社,1997.
[17]余治淮.桃花源里人家[M].合肥:黄山书社,1993.
The Discovery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Ancient Stone Inscription in Huansha Village of Qimen County
Zhu Ping,Chen Qi
(Chinese Museum of Huizhou Culture,Huangshan245000,China)
The stone inscription found in Huizhou villages is a unique form of literature among many Huizhou historical documents.It reflects such aspects as local politics and economy,clan management,religion and folk customs.It also serves as important material documents in the study of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Huizhou villages.Through the stone inscription found in Huansha Village of Qimen County,we can learn some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clan management,religion,and customs of the Cheng family and,in particular,its practice of prohibiting the reclamation of mountain forests and deforestation to protec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These effective practices not only achieved good results in ancient times,but also still have a positive reference for the rural democratic management now.
Huizhou villages;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inscription literature;fieldwork
K877.42
A
1672-447X(2012)02-0021-008
2012-01-28
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11SQRW117ZD)
朱 平(1959-),安徽和县人,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博馆员,研究方向为徽州文物;
陈 琪(1962-),安徽宣城人,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馆长,安徽大学徽学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徽州民俗文化。
高 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