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森林经营与林场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广安区森林经营所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践与思考
2012-08-15兰本剑
兰本剑
(广安区森林经营所,四川广安 638500)
l 基本情况
广安区森林经营所现为广安区唯一国有林场。国有森林资源位于广安区东部华蓥山低山区,经营总面积2 942 hm2,其中有林地面积2 204.5 hm2,疏林地面积528.l 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68.7 hm2,灌木林地49.0 hm2,宜林地 9l.7 hm2。活立木总蓄积l22 607 m3,活立竹总生物量l l2 075 t,森林覆盖率76.6%。林区属亚热带偏湿性常绿针、阔叶林区,主要植被包括由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柏木、杉木、枫香、香樟、喜树、青冈等乔木组成的常绿针叶林和少量针阔混交林。全所现有在职职工95人,退休职工67人。
2 天保工程实施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l 职工人数过剩
全所现有职工l62人,其中在职95人,远远超出国家天保工程按面积实际所需管护人数(国家核定380 hm2·人-l,只需8人),职工面临转岗分流。
2.2 经济限入困境
禁伐天然林后,木材采伐收入来源被切断,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拨付的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事业费l5万元。面对有增无减的人员工资、单位运转费用等支出,有限的天保管护费补助只是杯水车薪,单位经济陷入困境。
2.3 单位转型艰难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该所由砍树人变成了种树人、护林人,失去了原来赖以生存的伐木主业。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开支,单位需要找到新的收入来源,实现部分经营转型。
2.4 管理体制不顺
国有林场所有林木、林地资源的生产经营及流转处置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社会事务归当地政府管理。由于国有林场人员多、包袱重、职工工资难保。管理体制的不顺畅严重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3 探索创新森林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场经济
针对经营所森林资源状况及人员结构,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经营的原则,以调整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为手段,以促进森林健康和全面提高林地生产力为目的,推进林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截止20l0年全所森林经营面积由200l 年的2 l28.6 hm2增加到2 942 hm2,净增8l3.4 hm2,净增了38.20%,森林覆盖率由7l.4%上升到76.6%,活立木总蓄积l22 607 m3,有疏林地每 hm2蓄积由3l.5 m3上升到55.9 m3,活立竹总生物量l l2 075 t,每 hm2活立竹生物量由l38.7 t上升到208 t,职工年人均收入由2002年的5 000元上升到现在的24 000元。全所森林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森林面积进一步扩展,森林经营已进入培育、保护、利用的良性循环阶段,林场经济发展有序。
3.l 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体系
根据经营所森林资源状况及人员结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所长负责制、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制、岗位人员竞争上岗制的管理模式。目前,所部内设党政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林政资源股、财务管理股,下设l3个国有森林资源管护区及园林管护队、营造林施工队。
3.2 科学合理地运用营造林措施,提高森林质量
通过育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营造林措施,全面提升森林质量。
3.2.l 建立标准化苗木基地,培育优质苗木
按照《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Jl28-l992)等相关技术规定,于2005年、2008年先后在岩佛湾管护区、官盛镇云峰村、大龙乡光明村建立了3处标准化苗木基地,总面积8 hm2。为提高苗木质量和产量,于2006年~20l0年通过育苗技术的转化、应用,与同等苗圃相同育苗树种、育苗方式比较,育苗成本降低了l7%,苗圃用工量降低了l5.6%,按《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l999)标准,Ⅰ、Ⅱ级苗木达95%以上,Ⅰ级苗木达85%以上。为广安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湿地松、杉木、柳杉、柏木、香椿、巨桉等优质容器、实生苗木50万株,已初步建成了银杏种植基地、大树香樟移植试验培育基地、中华红叶杨引种培育基地、大钵巨桉培育基地。苗圃基地收益每年l0万元以上。
3.2.2 运用先进造林技术,提高造林质量
针对广安区自然条件,近十年来先后运用了湿地松、火炬松引种推广与栽培、杉木造林、林木容器育苗造林技术。全所十年来共完成工程造林面积达l 442.2 hm2,造林树种主要有湿地松、杉木、柳杉、柏木、刺槐、香椿、巨桉、白夹竹等,工程造林Ⅰ、Ⅱ级苗木合格率l00%,造林成活率86%以上,造林保存率83%以上。
3.2.3 实施森林抚育,促进林木生长
经营所于20l0年实施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 378.67 hm2,其 采 伐 蓄 积 l 8l3.08 m3,出 材l39.53 m3。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l587l—2009)等相关技术规定,实施抚育技术有:
(l)透光抚育。对郁闭度0.9以上的马尾松幼龄林7.9 hm2实行透光抚育。采取定株、修枝、割灌、除草、间伐等措施,间密留疏,去劣留优,栽针补(保)阔,调整林分结构。本次透光抚育株数强度l7% ~l8%,蓄积强度l l% ~l3%。
(2)生态疏伐。对郁闭度0.8以上的马尾松、柏木、杉木中龄林35.4公顷实行生态疏伐。将林木划分为若干植生组,按照有利于林冠形式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本次生态疏伐株数强度l3% ~l7%,蓄积强度6% ~l0%。
(3)卫生伐。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l0%以上的马尾松、柏木、杉木、火炬松中龄林335.37 hm2实行卫生伐。本次卫生伐株数强度l2% ~l8%,蓄积强度4%~l4%。通过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的全面实施,林分状况得到改善,主林层得到调控,各林层个体空间得到扩展,郁闭度下降到0.6~0.7,有利于次生林层、灌木层和草木层的生长发育。据20l l年5月中幼龄林抚育成效监测分析,实施区林木高生长平均高于对照区0.23 m,径生长平均高于对照区0.0l2 m,实施区灌木层、草本层种类、盖度、高度明显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物多样性。
4 实施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
按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l690-2007)等相关技术规定,于2006年对白夹竹老残林地、荒芜林地实施低效林改造l76 hm2,其改造方式有:
4.l 带状垦覆改造
对竹鞭腐烂、老竹鞭蔸充塞的老残竹林地36 hm2实行带状垦覆改造。首先在竹林地中沿等高线水平划分垦覆带,带宽3 m~5 m(以防止水土流失),然后在每年冬季自下而上,隔两条垦覆带上深翻林地30 cm~40 cm,清除林内老残竹、杂灌、刺藤、杂草,保留健壮竹,挖除土壤中的残蔸、老鞭、树根、石块,保留健壮竹鞭,并适当补植白夹竹。3 a完成改造作业。
4.2 带状皆伐更新改造
对发笋率、成竹率低下,长势衰退的荒芜林地45 hm2实行带状皆伐更新改造。带状划分及宽度与垦覆带划分方法相同。在带状竹林地中全面砍除林内杂灌、藤蔓及残次竹,保留健壮竹,清除土壤中残竹鞭蔸、树根、石块等,并对林地进行人工更新造林或利用健壮鞭蔸恢复竹林。
4.3 综合改造
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雪压、冰冻等自然灾害,受害竹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衰退竹林地95 hm2实行综合改造。在衰退竹林地实行竹林抚育、人工补植、除草松土、合理施肥、封禁林地、病虫除治等培育技术措施,以促进母竹发笋、幼竹成林,逐步恢复竹林生机。
通过带状垦覆、带状更新、综合改造技术措施的全面实施,竹林生长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竹龄结构、竹林密度日趋合理,竹林生机得以逐步恢复。据20l0年调查测算,低效林改造林区竹笋上林率由改造前的7l%上升到86%,竹笋发笋量由改造前每平方米0.75株,提升到 l.26株,每 m2发笋量净增0.5l株,每年平均新增竹材产量l 070 t。
5 实施封山育林,增加森林植被覆盖度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根据《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l5l63-2004)等技术规定,经营所先后在2004年、2006年对528.l hm2疏林地实施了封山育林措施。其封育方式为半封,封禁措施主要为人工巡护和设置永久性碑牌,育林措施以块状除草松土、补植为主。通过封山育林措施的全面实施,培育目的树种马尾松、杉木、柏木密度平均每公顷提高到l l00株以上,郁闭度提高到 0.2~0.4,灌木、草木种类、多度、盖度显著提高,林木生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6 发展建议
6.l 建立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经营管理体制
国有林场要根据林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本场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营林生产的技术规程、规定、标准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落实各项经营措施,努力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要强化森林保护的责任、制度和措施,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防止乱砍滥伐林木的工作。
6.2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将国有林场建设纳入各级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改善国有林场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扶持国有林场发展以林区种、养业为主的多种经营项目力度,以此带动林场职工积极参与全体大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生态公益林及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改革现行采伐限额制度,由目前的审批制度改为申报制,还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并将中幼林间伐指标单列,不列入采伐限额范围,鼓励林场根据林分生长需要采取间伐等经营措施,提高森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