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英国近代早期家庭规模到家庭关系研究评述

2012-08-15张福花李建德

红河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核心家庭规模英国

张福花,李建德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 400715)

英国社会史在近半个世纪里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60—70年代,年鉴学派提出总体史意义上的社会史,使社会史研究进入一个新境界。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和第一个工业化国家,在西方的崛起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近代早期(1500-1800)又是英国社会转型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革,故对近代早期社会问题的研究就变得很有价值。显然,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史作为社会史研究的一个领域,随着社会史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史的研究更是国内外历史学家感兴趣的主题。

不可否认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是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研究的主要内容,历史学界对于家庭史的研究没有给予太多的重视。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新社会主义思潮的出现,史学研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始十分强调历史要研究普通人的历史,因为新社会思潮最吸引人的是强调整体性研究,即运用整体观念解释历史现象,将重构历史和认识历史有机结合起来。正如同马克•布洛赫所认为的“唯有整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而只有通过众人的协作,才能接近真正的历史。”[1]在这样的史学背景下,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史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对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的是历史人口统计学方面的研究,它在重构家庭方面是先例,并对其以后家庭规模与家庭关系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随之这些问题也成为家庭史研究的热点。从研究阶段看,20世纪60年代,家庭结构与规模是国外家庭史研究的重点,这也是家庭史研究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家庭史的研究重心经历了从家庭规模到家庭关系的转变,但此时的的研究主要强调的是亲属关系的冷漠性,并将其研究与社会变迁联系起来考察,突显了家庭史的研究特征。20世纪90年代起,从过分强调个人主义转而注重家庭亲情和亲属友爱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但我国在家庭史方面的研究与国外相比相差甚远,对它的了解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开始是介绍西方研究状况,再到翻译一些西方著作,进而到具体的研究。不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其所运用的证据、研究的方法、对观点的诠释及某些定义的理解都有所差异,当然所得结论也有所不同。本文试图就学术界的这些成果加以梳理。

一 家庭规模研究

给研究的对象下一个定义,要比研究对象本身困难的多。家庭规模也是如此。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人构成一个“家庭群体”,这个词后来与血缘关系发生了联系,家庭史学家米特罗尔曾指出“家庭的规模主要不是由子女的多少,而是由住在家中作为仆人和同居者的数量所决定的。” 所以,人们一般都认为,家庭成员是由共同生活的亲属和共同居住的佣人组成的,但对家庭规模的研究,也因统计标准方面的原因被夸大了,因此产生的对扩展性家庭和核心家庭之间的误解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国外学者对英国近代早期家庭规模的研究简况

家庭规模研究是建立在家庭人口之上的。家庭人口研究,也被称为“人口学的家庭史”。从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婚姻率等方面入手,是整个家庭史研究的基础。英国家庭人口研究,最初利用教区记录。在英国每个教区的牧师都严格的把结婚等记录下来,这就使得英国人口方面的史料很多,因此,有人将1538—1801年称之为“教区注册登记的时代”。[3]约翰•里克曼(John Richman),是英国教区登记分析和研究的先行者。他的研究表明,15-18世纪,尤其是18世纪,英国人口明显增长。但他的统计表已失传,对其可信度无从考察,故要对历史人口作更深的研究,进一步使家庭规模研究更具可靠性,要对教区研究进行再整理和再认识。

里克曼之后历史研究方法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即“家庭重构”技术。1964年彼得•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领导成立了“剑桥人口史和社会结构研究小组”,主要从教区登记、人口普查、遗嘱、日记、土地让渡契约等材料中,整理人口统计数据,运用家庭重构法,考察工业化之前英国家庭规模、住户结构等等,重建历史上普通人的家庭形态。这种家庭重建工作在英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代表作有1965年拉斯莱特《我们失去的世界》,1983年出第三版,书名改为《我们失去的世界再探索》和《我们祖先的家庭生活和非法之爱》、《历史上的户与家》(与沃尔合编),里格利和斯科菲尔德合编《1541-1871年的英国人口史:一种重建》及与戴维斯合著的《1580-1837年的英国人口史》等。另外还有大量论文发表。他们的这些成果对出生率、结婚率、结婚年龄等都有了新认识。

近代早期家庭规模的研究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家庭规模经历了由大变小的过程,最终才确立了核心家庭的地位。最具代表性的是斯通,他认为,近代早期英国家庭经历了开放的世系家庭、有限的父权核心家庭、封闭的核心家庭,并且也遵循着一种由大变小的过程。[4]二是认为,近代早期英国一直是小规模的核心家庭为主,以拉斯莱特为代表。1965年发表的《我们失去的世界》,主要从出生率、死亡率、结婚率等方面考察英国工业化前的户数,为家庭史研究奠定了基础。他在书中的研究表明,从16世纪开始,英国就是一个核心家庭占主要地位的国家,一个家庭平均只有2-3个孩子。[5]打破了传统观点认为的核心家庭是工业革命的产物,是从扩展性家庭过渡而产生的,对工业革命和核心家庭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提出了异议。在对1574年-1821年间100个教区的分析中,得出英国住户的平均规模是4.75人。[6]他还认为英国从来就不存在一种联合或扩大家庭,相反英国一直就是以核心家庭为主导的,随之家庭的户数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他与麦克法伦、安德森的看法一致,都认为前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主要是以简单的核心家庭为主,三代甚至四代同堂的扩展性家庭并不存在,与斯通的观点截然相反。1987年J.A.Sharpe出版的《近代早期的英国:1550-1760年的社会史》,是研究近代早期英国社会史的代表作。第一部分考察作为社会史基础的基本情况—家庭、社区及国家等有关的问题。作者认为关于人口规模和结构的研究已有重大突破,但由于史料缺乏,研究前工业化时期的家庭人口问题面临许多困难。认为关于家庭生活的研究有五种史料来源,如信件、日记、自传、法庭记录等,史料可谓丰富。但对于斯通的这种观点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家庭的两种典型形态是扩展性家庭与核心性家庭,在此之外也有如寄居式家庭等。而18世纪,大多数都以核心家庭为主导,即他们结婚后就不再和父母住在一起了。[7]除此之外,关于核心家庭与扩展性家庭展开的家庭规模问题的研究成果也还有很多,总的来说,由于对家庭重构技术方面的研究,进一步证明了核心家庭在近代早期的英国占据主导性地位,且它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并不是从扩展性家庭演变而来的。

(二)国内学者对英国近代早期家庭规模研究简况

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与外国学者的研究相比相差甚远,但还是有一些成果的,而总的来说都认为,英国近代早期家庭是以小规模的核心家庭为主。

个案研究作为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在很多学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因为特别是在一些敏感的研究范围里,像家庭规模、家庭关系等,只有十分详尽的解释才能道尽状况的复杂。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个案研究并不足以代表整个样本,对研究的结果会产生误差,相反的,个案研究能找到典型的例子,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特殊情况的出现。舒小昀以1778年英国韦姆沃西教区家庭为个案,对变动社会中的家庭进行研究。认为1778年韦姆沃西教区家庭以核心家庭为主,家庭类型的变化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8]韦姆沃西整个教区有41户居民,共222人,其中18户有仆人、学徒及亲友共50人,分别占家庭数的43%和总人口数的23%,是一种“寄居式家庭”,虽人数多,但结构相对简单,仍是一种准核心家庭。所以从家庭规模来看,仍是核心家庭占优势,扩展性家庭即使存在,也是家庭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而已。另外他也认为,由于社会的变迁,家庭从一个功能多样的单位变成了相对单一的单位,使家庭结构简化,这又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这种家庭又进一步通过亲属网、邻里关系与社会发生紧密联系。傅新球也从家庭规模、夫妻关系、婚姻模式等方面系统研究了16—19世纪英国家庭的发展和变迁,认为英国家庭并没有因为工业革命而出现扩展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的过程,一直以来,小规模的核心家庭是主体。[9]近代早期的英国,其家庭就是以小型的核心家庭为主,扩大性家庭虽然存在,但所占比列并不大,而且只局限于社会上层。同时她也认为,英国在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家庭规模也呈现出延续性的特点,家庭规模的发展并没有出现从大规模的扩展性家庭向小规模的核心家庭转变的过程。也就是说工业化并不是一味的排斥大家庭,在一些情况下还会出现家庭扩大化的倾向,19世纪的兰开夏郡,家庭规模就呈现扩大化的倾向。谢天冰从近代化的角度,揭示现代社会家庭变迁的一般规律,认为近代化从根本上加速了传统社会的家庭体制向现代社会的家庭体制的转化。[10]16世纪末17世纪初,核心家庭已经是绝大部分英国社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体制的变革也首先是主要表现在大家庭重要性的下降和核心家庭的日益优势上。

综上所述,不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关于近代早期英国家庭规模研究,在历史人口学推动下,都取得了显著成果,围绕扩展性家庭与核心家庭谁主谁次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因为对家庭问题的研究,主要还是依赖教区登记、私人文件、日记、自传等史料。诚然,对大多数学者来说,都尽力试图搜集更毒的证据来为自己的观点辩解,但像日记、信件等虽然十分有参考价值,但对其正确性的验证又有所不同。所以,由于现存证据的性质无情的影响了各位学者的研究方法及范围,比如,斯通的成果主要集中于小众团体,对大多数英国人则讨论很少,这就使得所得结论的差异,加上无法摆脱历史人口学的思维模式,对家庭规模问题的研究不免产生误解,要么局限在上层家庭,要么是在一个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的研究,它们都带有相对的典型性,并不能反映普遍的现象,但对家庭规模的研究,不论从理论和历史现实来说,都要求我们用辩证的观点看待。

二 家庭关系研究

以家庭人口和规模的研究为基础,20世纪70年代起,家庭内部的情感和关系成为西方家庭史关注的主要领域。主要围绕夫妻关系及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展开。但对于英国近代早期家庭亲属的研究,最初强调的是它的淡漠性。直到90年代这种态度才发生了变化。

(一)国外学者对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关系研究简况

麦克法伦对埃塞克斯郡牧师拉尔夫•乔赛林所有日记的考察,认为近代早期英国的亲属关系十分微弱。斯通也认为对于“英国近代早期家庭的松散性,怎样强调也不会过分,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父母和孩子的关系都是如此。”[11]他的分析表明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英国家庭处于普遍的隔膜、控制和屈从的心理氛围之中,并形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局面。他的这些研究主要是从婚姻和高死亡率的角度考虑的,近代早期英国夫妻之间和亲子之间,形成的大多是短暂、临时的关系,夫妻结婚受家庭策略的决定,结婚成了香火延续、维持祖传财产及取得更多财产或政治结盟的工具,另外高儿童死亡率,加上将小孩送去他处寄养的习惯,使得亲子关系比夫妻关系还要淡薄。再说父母对孩子的高死亡率也处于一种认命的态度,“给新生儿取一个和刚去世的婴儿同样的名字”,近代早期的这种风俗在斯通看来是亲子关系淡漠的最好表现。所以,到1770年代,父母与小孩情感淡漠的情形依然可见,这就使得现代西方社会的深切情感特征不太可能大规模发展。90年代,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关系的研究发生新的变化,开始强调亲属之间是有感情存在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赖特森,他对斯通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斯通是依据社会上层材料得出的结论并不适合全英国人,他在《英国社会史1580—1680》中考察了普通民众的家庭和婚姻活动,进一步对斯通的观点加以弥补。关于配偶的选择,他认为父母包办婚姻不多,孩子具有否决权。[12]在社会上层,个人利益有时候服从家庭利益,父母可能会倡议婚姻,但如果父母一旦这样做了,孩子通常可以否决。总之,可以说,亲属之间并非绝对的服从,情感因素在当时已占主导。夏普也反对斯通的观点,质疑他所用史料的可靠性,他从夫妻之间大量的信件中,证明在结婚的过程中,爱是最主要的因素,同时认为父母和孩子之间充满了爱和关心,即使是继父母也是如此。[13]1660年之前或者1700年,结婚大都是经济的原因,而不是感情的原因,但也有例外,作者运用夫妻间大量的信件,说明有些在结婚过程中爱是最重要的。不论他们是以怎样的目的结婚,父母和孩子间的关系尤其亲密,特别是贵族会尽他们所能对孩子给以最好的抚养及教育,同时孩子对他们的思念也是很深的。近代早期英国各个家庭几乎都有仆人,他们虽然很小离家,并不代表父母对其不加照顾,相反父母的爱很强。赖特森在其著作中用很多事实表明“每一时期的父母都想方设法的以那时的方法来培养自己的子女,为他们提供条件,使其能够自立。”[14]对此拉斯莱特的观点也是一致的。阿莫斯也认为“立身期服务显然是对父母家庭的补充而不是代替,与父母的关系仍超过其它联系。”[15]父母在将子女送去当学徒时,会为他们挑选好师傅,在子女生病或受到师傅的不公正待遇等困难时,父母会给予帮助,有时也会不惜诉诸法律。

(二)国内学者对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关系研究简况

国内有关家庭关系的研究,是在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就所形成的关系的冷漠说与友爱关系两方面展开的,但其研究的视角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傅新球的研究,她不是从信件等方面入手,而是从家庭中的性别关系着眼,认为英国近代早期社会中的性别关系在家庭中得到明显的体现,结婚后夫妻双方为建立一个独立的新家共同协作,劳动的性别分工基本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各个阶层的妇女都要为家庭经济做贡献,但这并没有改变其地位卑微的状况。“男尊女卑、男主女从仍是这一时期家庭中的常态。”[12]她分析了各个阶层的妻子在管理家务时的作用,从传统及法律的角度考察了这种关系。另外从上层阶层的择偶标准角度考察,认为近代早期英国在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择偶的标准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虽然承认爱和感情是婚姻的前提,但更注重婚姻的物质基础,强调门当户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坚持情感冷漠说。陈勇对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的研究也有独到的见解。他从互惠理论与亲子关系、社会资本与亲属关系两方面进行评述,并进一步强调这种新的研究对于深化英国近代早期现代化特征认识的意义。[16]运用互惠理论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出发,对以往的“情感淡漠说”加以修正,进而体现了家庭亲情在英国近代社会转型中所具有的积极作用。而且他认为这种互惠关爱与伊丽莎白一世的济贫法一样,不同的是这种互惠关爱作为一种非正式支持类型,包括邻里、亲属间的自助和互助,避免了社会的急剧动荡,从这个角度分析了亲情在近代社会转型中占有的重要地位。舒小昀也认为近代早期亲属关系并非泠漠。他认为“爱情成为婚侣选择的动机,或多或少可以被接受为婚姻的理由,人们以这种理由婚配嫁娶,并认为婚姻和相互的个性吸引可以成为圆满婚姻的基础。”[14]从他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的感情成为维系家庭的主要纽带,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自由婚姻,这也是因为当时仆役制的作用,使多数年轻人可以积累自己的财富,摆脱父母控制,自由选择自己的婚姻。另外对教育的重视也加速改变了父母和孩子的关系,特别是在基督教思想和人文主义思想相结合的教育占主导的情况下,鼓励了家长协调严厉和溺爱的关系,这有助于建立良好健康的亲子感情。陈宇也认为,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关系和中世纪的冷漠疏远相对应,开始呈现和谐融洽的氛围。[17]由此认为,婚姻和家庭作为社会的缩影,同样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而在近代早期则是感情占主导。

总之,从70年代开始,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研究,主要是从婚姻感情基础、择偶标准、夫妻之间在家庭中的分工等方面入手,研究的角度和所提出的观点都在不断的变化。但就国内的研究来说,基本上是在国外研究观点上的延续,即都在不同程度的强调亲属间的友爱关系,但其研究视角有了明显的扩大,内容也更加丰富,不再局限于单靠一系列统计数据,而是从日常的家庭行为来分析,进而解释感情因素在家庭中的作用,也从这一角度考虑,家庭史的研究范围有了新的突破,比如,在此研究基础上所开拓的对仆役制问题的考察,这个问题的解决能有力的支持家庭关系的淡漠与友爱。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仆役制的发展及其仆役为自己的婚姻所积累财富的过程,加上晚婚这一习惯,就与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相一致。但不可否认,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国内还没有专门的论述,也只是在必要的时候略微提到而已。所以,家庭关系的研究其内容广泛,研究的视角也很多,在对表面现象的研究基础上,更能加深理解其对社会变化及其历史进程的作用。

三 研究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

家庭是一种变动、发展的社会组织。在不同的时代家庭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近代早期英国家庭规模和家庭关系等方面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另外,近代早期英国的社会生产方式、政治体制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宗教改革和思想文化的发展,为转型时期英国家庭规模和家庭关系的演变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社会背景。就英国近代早期的家庭规模和家庭关系的研究来看,其意义深远。

在历史人口学的推动下,英国近代早期家庭规模与家庭关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对与其相关问题的理解也具有启发性意义。尤其是国外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其专著与论文都比较多,且有些还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在学术研究中被多次运用,国内的研究相对晚一些,也就很少有专著性的作品,但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却很多。国内外学者都围绕核心家庭与扩展性家庭谁主谁次、家庭关系的冷漠与友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虽说各持己见,但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也是很有启发意义的。比如,对于工业化在家庭变化中的作用问题。先前的观点普遍认为是工业化促进近代早期英国家庭从扩展性家庭向核心家庭过渡,十分强调工业化的主导作用,现在的研究却表明核心家庭在近代早期一直存在着,这就使得先前的观点不再那么的经典,更重要的是这种观点的变化,对理解与其相关的历史问题也会产生指导性意见。另外,不论是家庭规模还是家庭关系,两者的研究几乎都经历了旧观点的否定和新观点的产生过程,也就是说家庭史的成就还在于帮助人们重新认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就为社会历史的变化、为社会史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展示了一个广阔的前景。

但是,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史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家庭规模与家庭关系的研究方面。它们都是在家庭人口学的基础上发展来的,其史料的可靠性与时间、地理的局限性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已有所体现。比如,拉斯莱特的研究表明,近代早期英国的家庭平均人口是4.75,这个数字看起来很精确,但它并没有反映出各个阶层的实际情况,这也是因为各个阶层人们生活状况的不同所致。而我国学者对这些问题的解答还停留在外国学者的研究结果之上。另外,最主要的是他们只注重研究的一个方面,而与其它的学科相疏远,并未建立良好的联系,其实家庭史的研究与心态学、地理学、法律学等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家庭史研究的良好网络,理清其存在的漏洞与问题。除此之外,家庭史的研究方法也只是局限在家庭重构法之上,这就过分的夸大了特别是上层阶级的家庭情况,这样得出的研究结果其误差较大,且容易忽略普通大众的家庭生活,有地区性的特征,也使得活生生的家庭研究变成了像统计表一样的数字与图表的研究,所以在家庭规模与家庭关系的研究当中,新的研究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也很有必要将它放在现代化的背景下研究。

四 研究启示

从目前学术界发表的文章来看,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史随着社会史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历史人口学的推动下,家庭规模与家庭关系方面的研究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它方面的研究也是在这个框架下的延伸与升华。就转型时期英国扩展性家庭与核心家庭谁主谁次、家庭关系的冷漠与友爱等,国内外学者各持己见,但在不断的研究中,一些新观点的提出,对我们理解与其相关问题具有启发性意义,也活跃了我们的思想,为整个家庭史的研究铺平了道路。但它固有的历史人口学的思维模式,在家庭重构方法下,其跨学科研究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另外,不论各位学者怎样多才多艺,对证据、资料的筛选及运用上,仍会发现自己能力的局限性,对问题的研究,特别是一些专业问题的研究,应该采取合作的方法,英国近代早期家庭规模到家庭关系的研究,国内外学者所得结论不同,这显得合作精神的重要性。要在此基础上对一些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或许还是一个很长的距离,但也是历史学者努力的方向。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学者都没有深入的论述,只是泛泛而谈,让我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如家庭关系中,过分强调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忽略了家庭与基层社会的关系;个人主义的成长、家庭建立的过程与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起源的问题;家庭规模及关系的这种演化过程造成的社会变迁等等。所以,今后对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史的研究应该是更加具体细致的,才可能使英国近代早期家庭史研究变得更完善、成熟。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也要求我们有必要将其研究放在现代化背景之下。

[1]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M].张和声,程郁,译.上海:上海科学出版社,1992.39.

[2]米特罗而,西德尔.欧洲家庭史[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37.

[3]J.A.Sharpe.Early Modern England: A Social History,1550—1760[M].London: Edward Arnold,1987.

[4]Lawrence Stone.The family sex and marriage England 1500—1800[M].London.1977:66.

[5]Peter Laslett.The World We Have Lost Further Explored[M].London,1983:119.

[6]Peter Laslett.Household And Family In Past Time[M].Cambridge,1972:126.

[7]舒小昀.变动社会中的家庭—以1778年英国韦姆沃西教区家庭为个案[J].东方论坛,2000(1).

[8]傅新球.英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家庭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2008.

[9]谢天冰.近代化和英国家庭体制的变迁[J].世界历史,1994(3).

[10]Keith Wrightson.English society 1580—1680[M].London:Rutter Eligio press,1993:78-79,118.

[11]Haha krausman Ben-Amos.Adolescence and youth in early modern England[M].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4:165.

[12]傅新球.近代早期英国家庭中的性别关系[J].史学月刊,2006(8).

[13]陈勇.近代早期英国家庭研究的新取向[J].武汉大学学报,2002(1).

[14]舒小昀.分化与整合:1688—1783年英国社会结构分析[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255.

[15]陈宇.15—17世纪英国婚姻与家庭演变的表现与动因[J].历史教学, 2005(6).

[16]陈勇.近代早期英国家庭研究的新取向[J].武汉大学学报,2002(1).

[17]陈宇.15—17世纪英国婚姻与家庭演变的表现与动因[J].历史教学, 2005(6).

猜你喜欢

核心家庭规模英国
50亿元!目前规模最大的乡村振兴债券发行
英国的环保
欧盟同意英国“脱欧”再次延期申请
规模之殇
英国圣诞节
古人并非多子多福
安冈章太郎文学探源
Mentor Grpahics宣布推出规模可达15BG的Veloce Strato平台
对Hmongb从“家”到“村”的形成研究
我国家庭结构变迁的社会影响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