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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2012-08-15祁建斌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技能型课程体系中职

祁建斌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永安 366000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壮大,其规模和影响力逐渐得到了社会的重视。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两个阶段和层次的教育,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中高职协调发展战略,如何实现中高职有效衔接并协调发展,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新时期我国职教战线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1 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实意义

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是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它不是从无到有,而是从不够协调、不够完善到更加协调、更加完善,根本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

1.1 它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它指明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中高职协调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它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内部各个层次之间的衔接,保证更多的人享有接受各种职业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可以说,中高职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内涵之一,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1.2 它是适应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看,中高职教育最终都走上了协调共同发展之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高职协调发展,不仅是新形势下职业教育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的地位更加突出,它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因此,转变发展观念,学习发达国家经验,增强自身实力,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是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1.3 它是解决我国中高职单独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共同呼声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在规模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中高职在长期的单独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诸多问题,包括中高职间培养目标定位不清、专业设置口径不一、课程体系重复、招生考试制度不合理等等。可以说,职教发展的现状呼吁中高职协调发展,新时期职业教育迫切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予以纠正规范,在顶层设计管理上予以系统化设计和优化。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有助于整合优化教学资源,解决中高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2 中高职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目前中职和高职主体发展仍处于各自为政、各自发展阶段,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中高职教育逐渐不能充分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专业与学制设置口径不一、课程体系衔接不力、职业教育多头管理等诸多问题,给我国中高职协调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现阶段中高职协调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2.1 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不够清晰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和教职成【2009】2号文件,我国高职、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分别是“培养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在我国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文件中,二者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的相似性颇高,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关联性、层次性及差异定位并不清晰,甚至让人有模糊、易混淆之感。这种粗线条式的冠以“高质素、技能型”等词语的区分和说明,可比性和可辨别性较差,难以让人明晰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定位区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中高职协调发展置于一种尴尬的处境。

诚然,中高职都坚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之路,都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理论研究,已无法适应新时期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对人才的需求。

2.2 中高职专业学制设置口径不一

一方面,目前我国中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口径不一,各自所执行依据的专业目录不一致,从而造成专业不对口现象普遍。其中中职专业分类较细,目前执行的是2010年教育部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中职专业目录及名称的特点是对应产业和职业岗位;而高职专业口径相对较宽,目前仍执行2004年12月的专业目录版本,全部目录共分19大类、78小类、532个专业,高职专业的划分以行业、产业、或技术领域为主要依据,兼顾学科性质。显然,中高职教育在专业设置上仍存在较大差别,由于中高职在专业设置、专业名称和专业分类上的不一致,导致许多学生在中职升高职报考中找不到对口或相近专业,从而错过升学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机会。

另一方面,高职教育的学制相对固定,但中职教育的学制出现二、三、四年制等并存。其中以三年制为主体,二年制、四年制专业规模较小,学制的不规范,增加了中高职专业衔接在学制设计上的难度。

2.3 中高职课程与教材衔接不力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中高职院校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仍然自成体系,体现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机制还未建立健全。目前全国统一的中高职指导性课程体系标准尚未制定,各地中高职院校往往延续本校既有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没有考虑中高职课程体系构建中系统性、层次性问题,从而造成中高职教育在课程衔接与教学组织过程中,出现课程内容、职业技能训练重复甚至倒退的问题和现象,影响并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实效。课程设置的重复不仅浪费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同样,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和沟通指导,中高职院校在教材建设机制上依然是双轨运行,缺乏中高职贯通的教材,一些由中职学校升学至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反映,一些重复课程选用的教材甚至基本一样。

2.4 中高职招生考试制度不尽合理

当前,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控,中高职院校都面临生源减少的招生困境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办学现状。我国高考生源数据统计及预测显示,从2009年起,我国高职教育生源数已开始出现“拐点”,并有下行趋势。在高职生源萎缩的形势之下,高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的呼声日高。但是按现行招生政策,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仍以招收普通高中学生为主,近年来部分省市对中职升学高职的招生指标虽逐步增加,但总体升学比例还很低。目前我国中职的招生计划每年约有800多万人,但每年只有约7%~9%的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学习。

从近几年的中高职对口招生试点情况看,许多高职院校仍普遍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考试和评价办法,未能突出专业技能考核。现行的中高职招生与考试制度设计仍存在不合理之处,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渠道仍然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高职协调发展。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和职业教育特点的招生考试制度,已迫在眉睫。

2.5 中高职衔接接口设计有待改进

目前我国中高职衔接的接口设计仍有较大局限性。一是衔接主要集中在中高等学历教育的衔接,而没有重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非学历教育与培训还未真正纳入衔接轨道;学分制、弹性学制、往届生返校深造等方面都还有待改进和拓展。二是衔接还较多地局限在专业、学制等外延衔接上,内涵性衔接如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等还没有充分体现。在行政管理上,我国大部分地区中高职教育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这增加了中高职衔接在两个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制约了中高职协调发展。

只有对中高职衔接的接口进行系统化设计,理顺行政管理职责的权限,当前制约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3 促进我国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

我国中高职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中职和高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进程。当前,一方面要从中高职内涵建设的层面将中高职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另一方面要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为中高职协调发展保驾护航,从而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

3.1 明晰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应该是明确的,只有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中高职教育才能够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攻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迫切需要系统培养数以亿计的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给中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当前,中高职院校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具体而言,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是重点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具备初、中级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是重点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具备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中高职院校要以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加强各层次的职业岗位能力和就业岗位的差异性分析,在培养目标、专业建设内涵、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和协调,有效对接。在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中职教育起基础性作用,高职教育起引领作用。

3.2 统筹中高职专业设置与学制衔接

中高职专业能否有效衔接,是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在认真梳理中高职现有专业设置目录的基础上,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根据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不同职业对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特定要求,统筹研究确定中高职教育衔接专业,组织修订中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并规范各衔接专业的学制。而学制的规范与衔接,就是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中职教育学生的升学权利。

其次,在统筹专业与学制衔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组织中高职院校制定衔接专业的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中高职院校要共同制定衔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各自的人才培养任务和分工,并据此安排和组织教学内容,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再者,要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紧缺型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区域内布点,逐步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率低的专业。要加强衔接专业的专业建设管理与质量评价、评估工作,动态跟踪并定期发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3.3 加强课程体系改革创新与教材建设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衔接,是确保中高职协调发展具有可操性并取得实效的基础工程。在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过程中,要遵循以中职为基础、高职为目标的原则,根据人才成长规律、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着力加强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工作。

一要系统设计技能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按照职业与岗位能力的具体要求进行课程体系整体设计、课程重组、统筹安排、分段实施。二要扎实推进课程的标准化建设,共同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三要加快中高职教材协调机制建设。组织中高职专业教师和校企合作企业专家,集中力量共同编写一批中高职贯通的教材。

此外,在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方面,中高职院校要明确基础与提高的关系,加强协作与沟通,要充分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共享师资、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中职院校侧重于职业基本技能的训练以及基本操作规范等的培养,高职侧重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训练以及对复杂问题的解决能力,避免职业技能训练重复或技能训练水平倒退现象。

3.4 改革中高职招生考试制度

中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搭建职业教育的“立交桥”,根据不同学校实际,建立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多元化招生录取机制。

一是要不断扩大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对中职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注册入学、推优入学、免试入学的规模和试点范围,不断拓展中高职衔接的升学渠道。二是要进一步探索并推广“知识+技能”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考查方式改革。通过招考政策试点,创新招生考试考查的方式,改革过去偏重于文化课的考试为重职业技能考核。三是要制定在实践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办法,制定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职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规章制度。四是要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职的招生与转轨工作。

3.5 建立健全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机制与体制

实现我国中高职协调发展,要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重视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制度环境,改进中高职衔接的接口设计。除了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衔接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多层级联动机制。

一要及时出台并完善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促进校企合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定中高职协调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要把中高职协调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职教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并落实中高职院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等。二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将中职高职划归同一个职业教育职能部门管理,从而理顺行政管理职责的权限,统筹各类职业院校的管理。三要改进并优化中高职衔接的接口设计。改进并优化包括中高职学籍管理、学分制、弹性学制、校企合作、职业资格证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质量评价等系统的接口设计。四要加强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宏观政策、发展动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确定中高职衔接的实施路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分析关于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衔接方式的研究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跟踪研究分析中高职生源特点及招生考试制策变化。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C/OL].http://www.gov.cn/jrzg/2010 -07/29/content_1667143.htm.

[2]任平.中高职课程和谐衔接的问题与建议[J].职业技术教育,2010,(25):56-59.

[3]马科硕.中高职教育衔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1,(9):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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