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及启示
2012-08-15王玉辉
王玉辉
(中共黑河市委党校,黑龙江黑河164399)
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及启示
王玉辉
(中共黑河市委党校,黑龙江黑河164399)
本文主要从邓小平社会公正原则中的代际公正思想出发,阐述其思想内涵及为我们带来的启示,这对于我们重建中国转型期的社会公正理论以及解决当今阶段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公现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和谐社会
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探索如何促进中国社会发展以及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始终以社会公正原则为导向,其中“代际公正”是邓小平社会公正思想的重要内容。所谓代际,就是代与代之间的关系。代际分为两类:一是共时性的代际关系,也就是生活在同一时代中的相邻几代人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历史性的代际关系,也就是现在的人与以前的人或者是现在的人与以后的人之间的关系。[1]从这个概念中可以发现,“代际公正”所关注的是纵向的社会公正问题,其实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关注的重点。它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也就是说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能力的需要,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体现了代际公正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正是“代际公正”原则的最好实现。只有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增长,也才能保障几代人的全面发展。邓小平的代际公正思想反映在经济、教育、科学技术、环境资源的方方面面的可持续发展上。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上一种全新的发展理论和发展战略,它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人与人的平等。
一、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的丰富内涵
(一)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的重要内容
邓小平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但他的经济理论中包含了丰富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邓小平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它不仅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更重要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由此,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并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在这种条件下,邓小平明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我们的国家的奋斗目标是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980年他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时说:“生产有了发展,还要照顾到以后的发展,要搞基本建设,要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2]“改革的意义,是为下一个十年和下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奠定良好的持续发展基础。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后的持续发展。所以,改革不只是看三年五年,而是要看二十年,要看下世纪的前五十年。这件事必须坚决干下去。”[3]可见,邓小平在考虑当前经济发展问题时,是从长远利益来考虑的,他的目标是要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他强调,我们必须不仅仅从当代人、当代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发展,而必须从未来人、未来社会的角度看发展。
邓小平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别是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问题有着自己的认识。他主要强调了经济发展要与自然资源相协调,认为良好的人口、资源环境状况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4]他还强调当代人要对未来人的发展负责,并提出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能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他说:“现在世界上北方发达、富裕,南方不发达、贫困,而且相对地说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南方要改变贫穷和落后,北方也需要南方发展。南方不发展,北方还有什么市场?”[5]所以,要实现全球的公正,必须缩小南北的差距,这要建立在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基础上,而且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民主法治的发展是实现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的重要保障
邓小平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化的过程中,公共资源管理责权失衡,还有一些官员乘制度不健全之机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形成滥用和掠夺公共资源、破坏环境的局面,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得到根本遏制。人们逐渐发现,对可持续发展政策最具瓦解力的威胁往往来自某些政府的行为,有些打着“改革”旗号的做法,恰恰是少数既得利益者牺牲多数人的利益和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从维护代际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健全民主法制,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从改革制度着手,才能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他认为我们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才能解决问题。这就是说应当认真建立健全权力科学配置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权力正确运行制度、权力制约监督制度等等重要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即以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并举来有效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是弱势群体和阶层的权益,实现代际间的公平公正。
(三)文化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邓小平代际公正思想的最好体现
现代社会中,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充分实现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为“人人有受教育之权”。邓小平高度重视科教事业的发展,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他就指出,我们国家要发展,就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在教育方面,邓小平曾提出培养人才要与以后的生产相适应的思想,他说:“我们的国民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我们培养训练专家和劳动后备军,也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周密计划。我们不但要看到近期的需要,而且必须预见远期的需要;不但要依据生产建设发展的要求,而且必须充分估计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6]他的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实际是对教育代际公正的追求。
二、邓小平的代际公正思想重要启示
邓小平的代际公正思想内容丰富,对我们重建当前中国转型期的社会公正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启示。我们必须正视社会不公问题,用邓小平的代际公正思想来指导我们,并针对现实情况发展和创新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实施,实际上就是我国在经济改革中保证社会公正的重要信号。我们必须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的社会公正思想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公正理论。
(一)实现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进一步维护和实现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丰富的物质基础。没有物质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目标就很难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没有牢固的物质基础。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发展应当是坚持科学发展,不应以牺牲当代人或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我国的经济整体实力不强,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质量和效益不高,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特别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重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使我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和谐社会的社会公正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要解决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避免差距悬殊,又要防止平均主义倾向。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特别是低收入、无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条件。
(二)实现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之源,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保障。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人民的权利平等还没有完全实现。这充分说明了发展民主政治,落实权利平等原则,实现社会公正的极端紧迫性。
民主这一社会公正要靠法律和制度来保证。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合理的制度保障公民的社会地位、文化教育、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领域的权利平等,从而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具体说来,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三)实现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教兴国战略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也就是教育的竞争。因此,教育的战略地位显而易见。要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地进行教育改革。
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教育机会平等是一个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的基础,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基础。然而,这样一种重要的资源在实际的分配中仍在在不平等。比如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问题上就存在不平等现象。现行的一些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使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分配更有利于城市的孩子而不利于农民工子女。给予农民工子女平等的教育机会是实现代际间合理、公正流动的基础。扩大受教育面,使每一位适龄儿童享受到同等的教育机会是保证这些孩子获得必要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能够平等地参与今后社会生活的前提条件,而这也是国家保持旺盛生命力以及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缩小社会阶层间的差距,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有着积极意义。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承担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邓小平的“代际公正”思想对于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十二五”期间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以及解决社会矛盾都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1]吴忠民.论代际公正[J].江苏社会科学,2010,(3).
[2][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61.108.
[3][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1.96.
[4]俞创平,高向勇,胡晓雀.邓小平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绿色贸易发展[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3).
责任编辑:温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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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62(2012)03-0035-03
2012-08-01
王玉辉,女,中共黑河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哲学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