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中得巨奖,子女也应尽赡养义务
2012-08-15廖春梅
山东农机化 2012年3期
编辑同志:
半年前,现年70岁的我们夫妻因购买彩票,获得50万元巨奖,于是昔日的贫困生活得到了巨大改善,也让日后生活有了经济保障。由于我们没有将钱分给子女,子女自此认为我们有钱了,便不愿也认为没有必要再承担赡养义务,甚至不来看望独自生活的我们。请问:父母有钱了,子女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吗?
读者:陈琳夫妇
陈琳等读者:
你们子女的做法是错误的,父母中得巨奖,子女照样须承担赡养义务。
一方面,赡养父母是法律与道义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职责。同时,老有所养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乃属天经地义,你们的子女也不能例外。另一方面,赡养父母并无条件限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即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父母的赡养。你们因获得巨奖而使生活得到改善,解除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但这并不能成为子女不用承担赡养义务的依据,子女更不能因为你们没有将钱分给他们而拒绝赡养。再一方面,赡养父母并非仅限于物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即赡养至少包含三层内容:一是在物质和经济上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二是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三是精神上的慰藉。你们现在衣食无忧,但并不等于不需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物质供给所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