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式教学研究
——基于教学内容的思考
2012-08-15安明霞
安明霞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临安3113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式教学研究
——基于教学内容的思考
安明霞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临安3113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从其教学内容方面来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实行专题式教学,以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并提高教学实效性。在实行专题教学时应从本课程的特点出发,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十二个专题及每个专题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施专题式教学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
专题式教学;教学内容;教学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教学目的就是要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让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但实际上很多大学生不重视这些课程,认为这些课学不学都无所谓,逃课成了他们的选择之一,也有的学生为了获取学分和文凭而不得不学。为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必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改革探索,以更好地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一、《基础》课实行专题式教学的主要原因
思政课教学效果不佳已是普遍问题,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和国家的期望之间有差距,学生学习思政课的潜在需要和外在表现之间也有落差,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教学内容的好坏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教学内容直接决定了学生对课程的兴趣,可以说国家和社会对思政课的期望值、学生自己对思政课的期望值都与课程内容给学生的满足度对接不好,从而让学生感觉收效不大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失望情绪,严重的甚至会产生轻视态度和逆反心理。目前,《基础》课教材体系是比较完整的,但具体内容方面有以下问题:
(一)教材内容重复多。一是与中学思政课雷同,很多学生觉得这些内容是自己从小就学过的,觉得是在炒剩饭;二是高校的几门思政课之间内容有交叉,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除了在《基础》课中讲到,在《原理》课中也讲到;爱国主义在《基础》课中是一个重要专题,在《概论》课中也有专门的章节;至于《基础》课中关于就业、创业等内容又与专门的《就业指导》课重复……三是《基础》课本身内容方面也有前后重复的现象,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内容在《绪论》部分讲过了,但在第四章关于社会主义道德部分又讲到了……这些让学生没有新鲜感,很多学生看了教材后认为此课程内容简单或者熟悉,根本用不着再花时间专门学习,从而对大学教学产生失望情绪甚至抵触情绪。
(二)教材内容不够新。一般教材的体系和内容都比较稳定,虽然《基础》课教材每年有修订版,但修改的地方实际非常少,且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和疑点问题很少体现,往往是一些“假、大、空、死”的内容,对学生而言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三)教学内容杂而不精。《基础》课教材内容可谓面面俱到,有日常生活方面的,也有比较抽象的理论方面的;有情感教育方面的,也有法律等理性教育方面的……如果老师在组织教学时不作有机选择就会使教学内容繁杂平淡,教学的重点、难点不够突出,教学深度也难以提升。
由于上述原因,《基础》课实行专题式教学应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所谓专题式教学,是指“由任课教师在遵守课程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把整个教学阶段的教学内容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然后把每个部分视为一个独立的专题来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方法;对于专题的取舍,既要立足于教材,服务于教学计划,又要立足于学科要点,并适度关注学科前沿问题和时事热点;任何一个专题,都将讲述一个或者几个学科重点问题,并自成体系、独立成篇。”①这种教学方法既可以促进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较好地提高教学实效性,还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因为采用专题式教学,根据教师所学专业、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对专题进行分工,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这样,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自己负责的专题进行精心准备和反复推敲,不断地进行修改和调整,从而达到精益求精的效果。
二、《基础》课实行专题教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基础》课实行专题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的组织必须“精”和“管用”,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和贴近学生为基本原则,具体地在确定专题内容时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系统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系统性是指教材具有较好的逻辑体系和较全面的内容,一般教材都具备这个特点,《基础》课教材也具备;针对性是指教学内容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要以学生关心的、重大的现实问题为重点。两者要较好地结合起来,系统性并不是面面俱到的全面性,针对性要以教材体系为依据,不能随心所欲,脱离教材体系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二)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大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之一是通过一定的理论学习,将大学生培养成具备一定理论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主体,所以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体现一定的理论性;但教学内容又不能是纯粹的空洞的理论,否则学生不感兴趣,教学也没有实效性。所以,教学内容必须注意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
(三)稳定性和发展性相结合。《基础》课的教材是相对稳定的,其基本立场和观点也是稳定的,但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发展,因此教师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地追踪国内外形势,关注学术前沿问题,努力开发课程资源,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才能引起学生的关注并提高教学实效性。
三、《基础》课专题教学的主要专题和内容
《基础》课程专题设计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目标,着力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以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和见实效为宗旨。每个专题相对独立,又整体贯通。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专题及其内容,这些只是初步设想,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第一讲:适应新环境。主要内容:1.大学和大学生活的特点;2.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3.树立新的学习理念;4.培养优良的学风;5.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6.确立新的奋斗目标。
第二讲:理想和信念。主要内容:1.理想、信念、信仰及其关系;2.人为什么要有理想和信念;3.要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4.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第三讲:爱国主义和爱国行为。主要内容包括:1.爱国主义的内涵;2.现代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3.当代大学生如何做忠诚的爱国者。
第四讲:人生观与人生价值。主要内容:1.人生和人生观;2.人生价值、人生价值的评价及其实现的条件。
第五讲:保持身心健康,建设和谐校园。主要内容:1.人自身的身心健康与和谐;2.人与他人的和谐;3.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六讲:中国传统道德与现代道德。主要内容:1.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2.当代道德现状与社会对大学生的道德要求;3.当代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第七讲:公共生活的道德与法律。主要内容:1.公共生活的扩大与公共秩序的维护;2.社会公德及其实践与养成;3.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第八讲:职业道德和职业法律。主要内容:1.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及其养成;2.职业活动中的法律规范。
第九讲:家庭美德与婚姻法律。主要内容:1.大学生恋爱问题;2.家庭美德;3.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第十讲: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这部分可以粗略地讲,也可以让学生自学。
第十一讲:国家制度与公民权利。主要内容:1.宪法的特征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2.我国的国家制度;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十二讲:我国主要法律制度。主要内容:1.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2.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以上专题的逻辑体系:第一讲相当于绪论,让学生了解大学及大学生活,尽快地适应新环境并制定新目标;第二至五讲相当于思想部分,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第六至九讲是道德部分,培养学生的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并遵守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规范;最后三讲是法律部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
四、实施专题教学时应该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专题的分工与合作。专题确定后就是如何备课和讲授的问题了,到底是一位教师根据自己的所长来负责几个专题的备课和讲授,还是一位教师通讲到底,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前者可以让不同老师发挥优势,尤其是《基础》的内容涉及到思想教育和法律常识两大块,思政专业的教师和法律专业的教师各有优势,但这种方法需要不同教师的合作,课堂管理和课时计算等方面比较麻烦;通讲式的方法能避免前者的不足,但任课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又往往不足。到底采用哪种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二)要兼顾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教师在实施专题教学时,要清楚地认识到专题教学不是脱离教材的知识体系另起炉灶,而是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整合,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理论的需要出发,将课程的内容划为不同的专题,把教学的出发点真正转向学生。但实际进行时,有可能因为各个教师对教材和教学大纲理解程度的不同、选题的不同、讲授内容的不同偏好等原因而造成对教材和教学大纲落实的不一致,从而影响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完成。因此,我们教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能顾此失彼,完全偏离教材体系和学科体系,而一定要兼顾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三)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专题教学没有完全按照课本的内容来照本宣科,所以有些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可能会一下子不能从中学时那种按图索骥的学习方式转变过来,不知道老师海阔天空地在讲什么,也不知道如何记笔记等,这就需要教师注意观察课堂上学生的反应,积极、及时地引导学生实行学习方式和方法的改变。
(四)教师要重视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采用专题教学相对而言对此专题的相关知识和内容能作比较集中、深入的介绍,但教师不能只重视知识的传授,也即教师不能自己一味的讲授,而是要让学生也积极参与进来,增强互动,教学相长;有些专题在开始时可以一些最近发生的热点问题来导入,让学生讨论和思考;有些专题可以考虑增加其课堂的趣味性,穿插一些小游戏或小活动;还有些专题应向课外延伸,让学生把所学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运用,这可以课外作业的形式让他们去亲身实践,促使学生从“知”转化为“行”。
(五)需要配套的考评方式的改革。考评在整个教学实施程序中不可缺少,而且往往起着指导性的作用。要增强实施专题式教学的实效性,必须建立与专题式教学方式相适应的考评方式,调动学生参与专题研究讨论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应按照突出能力素质、注重实际运用的要求,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标准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中的每一项活动。
(注:本文系学校教改课题《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成果之一,课题编号:WT1101)
注 释:
① 陈朝勇,贾阳果:《专题式教学法——高校“思政课”教学之应然选择》,《教学研究》,2006年3期。
[1]孙丽珍.高校思政理论课合作式教学模式初探[J].中国大学教学,2009.
[2]臧宏,王立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问题式专题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