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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及其改进措施

2012-08-15贾志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11期
关键词:鉴证内审职能

□文/ 贾志芳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保定)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

1999年6月,内部审计师学会董事会通过了内部审计的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

在我国,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主要职能

(一)主要工作内容。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的内容有:

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评价和监督企业是否做到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对会计记录和报表分析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公允性证明。

2、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确定其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这里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重点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序和途径为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投资效果、资金使用效果做出判断和评价,其中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应为重中之重。

4、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5、开展明晰产权的审计。审计明晰其产权归属,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或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6、其他审计。结合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以增强后备能量。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内部审计的职能是随着人们认识事物及接触实践的不断深入而发展的。第一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单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第二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双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能;第三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多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检查、鉴证、评价、建设职能等。本文就三个职能论进行阐述。

1、检查职能。依照一定标准检查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和其他管理内容,弄清事实、明辨是非、揭示矛盾、改进工作。检查职能具体包括:检查各项业务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检查单位内部各种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经济性;检查反映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

2、鉴证职能。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济活动加以鉴定和证明,据以作出审计结论。鉴证是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检查是进行鉴证的前提,鉴证是检查的结果。鉴证是为了确定报表的质量,并确定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的情况。鉴证是对经营、生产活动绩效所作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效益性的鉴证,鉴证是为单位贯彻责任制、鼓励先进、加速进步提供依据。

3、评价职能。评价职能表现为对企事业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单位的某一方面的经济活动或单位整体经济活动是否遵循既定目标和决策进行评价,对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责任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章程的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评价必须有一套可参照的标准和指标体系。

4、建设职能。建设是用“建议”进行的,建议是肯定管理上的优点和缺点,协助组织领导提高财务、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挖掘潜力以达到预期效益。内审人员的建议出自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领导的经营意识、管理风格和领导方法。建议不必与外部审计完全一样,可以多样化,如口头方式、开会方式等。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问题——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较为模糊。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目前主要观点有:单一职能论,这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因此内部审计的职能就是监督;二职能论,这其中有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与服务两种职能,也有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与评价的职能;多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鉴证、反馈等职能。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上的模糊,不利于内部审计的健康发展,使之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地位问题——内部审计的客观性与独立性不强。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就不可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既表现在其机构的隶属关系上,又表现在其职权的授予行使上,还表现在审计的客观性上。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

(三)审计资源与范围问题——对审计资源的分配不尽合理,审计范围窄、效率低。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往往不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及时、准确地判断出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

(四)人员配备问题——审计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与水平,但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中不少人仅是熟悉财务会计业务,相当一些审计人员不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难以提高或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

(五)监督职能问题——内审的监督职能难以实现。首先,内部审计工作是受单位领导直接领导的,出于“家丑不可外扬”或为了逃避外部监督等原因,内审机构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其次,企业内审机构只是众多企业内部单位的一个,它在审计单位内部其他同级部门时,因级别相同,又相互制约,审计监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久而久之,内部审计监督难免流于形式。

(六)执业保障问题——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法律保降。目前,我国还缺乏完整的内审法律保障,现有的关于内部审计的法规依据主要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其法律级次明显偏低,内部审计的准则和工作规范等目前尚未制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有《注册会计师法》,政府审计有《审计法》,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审计准则也已陆续颁布了三批,政府审计工作规范也已颁布实施。相比之下,内部审计这方面的建设明显滞后。

四、完善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作为企业高层领导,应从管理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为内部审计配置适宜的人力技术经济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作为内部审计部门,也应按照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确定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好与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尤其是内部审计部门经理应经常保持与其直接领导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协调好与其他职能部门、外部审计组织的关系,以便与被审计者达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力争将内部审计部门的宗旨、权限和职责以书面的形式形成章程得到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和董事会的认可,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向直接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取得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视和信赖,以保障审计权利和职责的有效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内审机构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等。被审查的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关的制度,以配合内审工作。内审人员经过对有关制度的审计,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以促进内审工作规范化。

(三)发展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主要职能表现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与评价。

1、发展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表现在财务审计内涵的演变和审计外延的扩展。就目前而言,财务审计仍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但已由注重合法性的审查转向强调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内部审计也将注意力集中在低效率和不经济的制度上;另一方面,为满足企业管理的需求,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已涉及到企业活动的每一个方面,成为直接服务管理活动的一项工作,客观上要求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以便及时防范和发现威胁,消除单纯事后监督的时滞效应,将可能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发展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风险评价日趋重要,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相应的内部审计在执行评价职能过程中,不同活动的相关风险就成为关键的因素。内审人员要先行评价活动的风险,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根据获得的新情况修正最初的评价,即将评价贯穿于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以确保企业经营者获得及时有效的信息,将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制衡的运作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在借鉴国外经验方面不尽一致,所以出现了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二是由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这两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监事会领导的模式,由于监事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即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这种方式的最大不足是内部审计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定,难以实现其主要任务和目的。总经理领导模式,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它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比较而言,监事会领导模式的领导层次较少,地位超脱,相对独立性强。因此,这种模式应是现代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首选。

(五)拓展内部审计的作业领域。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日益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合规性审计目标或效益性审计目标将上升为主要的审计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届时也会发生转移。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有条件的企业的内部审计应适时地调整其工作重点,并将作业领域从财务审计扩展到管理审计。有条件的企业在有效开展或恰当委托外部从事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内部审计部门应重点向下列领域拓展其作业:一是内部控制审计;二是管理(经营)审计;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合同(合约)审计;五是工程项目审计;六是环境内部审计;七是质量控制审计;八是风险管理审计;九是战略管理审计;十是管理舞弊审计。

此外,内部审计还应理顺各种关系,如与外部审计的关系,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内部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较大成绩。

[1]张玫.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J].中国外资,2011.12.

[2]王丽艳. 浅议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J].经济研究导刊,2011.7.

[3]程道燕. 浅议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J].经济研究导刊,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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