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化程度的英汉对比新探
2012-08-15刘茁
刘茁
(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2005年,笔者曾发表论文《词汇化程度的英汉对比分析》(载于《深圳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7年过去了,对词汇化程度这个学术题目积累了一些新语料,又搜集了中外学者一些新的理论观点,以新的分析思路做英汉语之间的语际对比,进行更深入的语言文化分析。
一、引 言
班策罗夫斯基认为,语义较为复杂的概念如果能用一个词来表示,这种表达法称为“综合表达法”(synthetic expression);反之,如果要用一个短语来表示,那么这种表达法称为“分析表达法”(analytic expression)。综合表达法即称为词化程度高,而分析表达法则为词化程度低[1]。莱昂斯把简单词位称为“词词位”(word lexeme),而把短语构成的词位叫“短语词位”(phrasal lexeme)[2],前者比后者词汇化程度高。例如《现代汉语词典》(下称《现汉》)中“词词位”“嫔”(皇帝的妾)就是典型例子,“皇帝的妾”这个复杂概念用一个单音节单纯词来表达属于 “综合表达法”,词化程度很高;其在《新时代汉英大辞典》(下称《新》)中的英译文是concubine of an emperor(皇帝的妾),用了“短语词位”——4个单词的短语,词汇化程度很低。
词化程度有4个分类。第一类为单纯词,词化程度最高。英语中表达“方头平底船”这个复杂概念的词是单纯词punt。古汉语全部单音节词均不可继续分解,因而都是单纯词;现代汉语的例子如“玻璃”。词化程度排在第二位的是派生词,即词根加上词缀派生出来的词,英语例子,前缀加词根的如autocracy(专制政治),词根加后缀的如dictator(独裁者),还有词根前后均加词缀的,如universal(普世的)。汉语例子:加前缀的如“老虎”,加后缀的如“盼头”,既加前缀又加后缀的如“可读性”。词化程度排在第三位的是合成词,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语素合在一起构成的词汇,英语如whitewash(粉刷),汉语如“开心”。词化程度最低的是短语,英语例子如kick the bucket(死),汉语例子如“一丘之貉”。
二、词化程度的英汉差异
欧美语言哲学家总是倾向于把语言现象放在文化背景下加以考虑,始终强调语言的多样性,即每种语言所属的文化必然按照自己的特别需要和兴趣对现实进行切分。卡西尔指出:“分类是人类语言的基本特征之一,命名活动本身即依赖于分类的过程”。而“每一种分类都是被特殊的需要所决定和支配的,并且显然这些需要是根据人们社会生活的不同条件而变化着的”[3]。帕尔默在谈到语言词汇层面时则说:“一种语言的词语与其说是反映了客观世界的现实,还不如说是反映了操这种语言的人们的兴趣所在”[4]。以上所论“特殊的需要”是因,“兴趣所在”是果,二者密不可分。
下面我们按照英汉两大民族 “特殊的需要”和“兴趣所在”的差异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 (也称精神文化)[5]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描述和分析。
其一,物质文化
物质文化包括生存的地域、自然环境、具体状态、物质的各种形态以及生产方式等。上述2005年一文首先讲到英语中有23个不同的船名,(此次我们依旧以此为本小节开篇,但不再一一罗列那些船的命名,而只讨论其分类),其中6个是合成词,3个是派生词,其余的14个均为单纯词。相比之下,汉语中除了极少数单纯词如“船”、“舰”和“艇”外,绝大部分是排在词化程度第三级的合成词,如“帆船”。英语中词化程度最高的单纯词之所以如此众多,原因是英国是个岛国,先民们一个重要谋生手段与船密不可分,既然需要不断地与船打交道,每一细小的概念区别都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于是这一系列概念的差别用最简化的命名加以区分就成了他们 “特殊的需要”和“兴趣所在”。
中国传统上是典型的农耕社会,先民们很多具体的农耕活动均用单纯词命名。“耘”和“耨”均意为除草;“耔”是培土;“耩”是用耧播种;“耕”的下义词有“耪”、“耢”、“耲”、“耙”、“耰”和“耥”等,其动词用法分别指使用农具 “耪”、“耢”、“耲”、“耙”、“耰”和“耥”耕地;其名词用法则指6种耕地的农具。发明这些耕作方法和农具,而且一律使用“耒”字偏旁的汉字为它们分类命名,标示了华夏先民高度的范畴化能力,也是出于农耕社会“特殊的需要”。但是到了当代,由于这类农具大部分已经不再使用,这些单纯词开始或者已经“离场”。再加上由于语言内部双音节词的逐渐“当红”,即使是剩下的,也因为人们不再有严加区分的 “兴趣所在”而出现了单纯词的合并现象。例如《现汉》上的两个农具名词,即548页上的“耲耙”和1227页上的“耥耙”就分别由词化程度第一级的单纯词跌落到第三级的合成词。至于英语,由于历史上英国人的农业经济形态从未成为经济主体,所以除了p lough和weed——两个与“耕”和“耘”有着同等地位的词化程度第一级的单纯词外,其余均出现了“词汇空缺”(lexical lacuna),都毫无例外地只能用处于词化程度最后一级的短语来做描写性解释,例如“耪”在《新》词典中的译文是复杂的动宾状三位一体的短语:loosen soil with a hoe。
中国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国,丝绸文化曾经是华夏民族的特色之一。汉语中有大量关于丝绸的“词词位”单音节单纯词。其中“缯”和“帛”先后是丝织品的总称词。而绫、罗、绸、缎、绣、缥、绡、绨、绢、纺、缣、练、纨、缂、缟……均为属于下义词的丝绸产品,其区分和命名以丝这一材料的生熟、丝织成品的颜色、厚薄、疏密以及是否有花纹和图案等为标准。可是这些单音节名词的语义差异即使现代中国人也难于区别,原因是现代出现了棉织品、毛织品甚至是混纺制品,人们对材料昂贵的丝织品的“需要”大幅度减少,对其严加区分的“兴趣”也随之丧失,所以词化程度处于第三级的合成词“绸缎”代替“缯”和“帛”成为丝织品的总称词,而有些下义的单音节词大多在古代就开始在双音节合成词中使用,例如“易却纨绮裳”中的“纨绮”以及“恸哭六军皆缟素”中的“缟素”(含义是白绢)等等。在《现汉》中,“纨”原意为“很细的丝织品”;“绮”为“有花纹和图案的丝织品”,而在“纨绮”中这些区别即已忽略不计。现代汉语中关于丝绸的合成使用达百位之数,例如 “蜀锦”、“纺绸”、“白练”、“绢本”等等。上述单音节词,英语只能用词化程度最后一级的短语给予解释,例如“绢”在《新》词典中的英译是短语:thin tough silk。
恩伯等认为:“甚至在讲同一种语言的单一社会里,在不同地区和亚文化之间,通常也存在着由于关心程度不同,反映事物的词汇也有差异的现象”[6]。周一农在讲到 “词汇缺漏”(即本文上述的 “词汇空缺”)时讲的一组例子恰恰可以证明恩伯等有关亚文化差异的上述观点。“山西是煤炭大省,独特的资源优势使山西人对煤的称呼分得很细:粉状煤叫‘煤’,块状煤叫‘炭’,块状的无烟煤叫‘笨炭’,块状的有烟煤叫‘蓝炭’,大块状煤叫‘炭块’…… 经统计大约不下30多种”[7]。 “越是人们活动频繁的领域,分类标准越高,词汇也就越丰富细致”[8]。这一总结无疑十分正确。我们认为,山西煤炭从业人员整天同煤炭打交道,如果对各种煤炭没有最简化的命名,交流信息将会不得不用“块状的无烟煤”或者“块状的有烟煤”等短语,这就十分累赘和啰嗦,所以“特殊的需要”使得他们必须把短语级别提升。而上述合成词在非煤炭省份由于并非“兴趣所在”,“关心程度”低,就出现了词汇空缺现象。英语中也是如此。“笨炭”和“蓝炭”等在《现汉》和《新》词典中根本没有对应的词项。
其二,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包括阶级、群体、政治、法律、教育和风俗等。《左传·昭公七年》记述周朝礼制时这样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供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吏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其中前四等为贵族,“皂”到“台”六级为下级官僚。而养马的“圉”和养牛的“牧”则是十等之外。这十二等人中,除了“大夫”之外,均为单音节单纯词。单纯词的大量使用表明传统中国人在这方面的 “兴趣所在”。亲属制度是证明如上规律的典型性例子。对此大而化之地谈论汉语亲属词的著述已经很多。我们要做探赜寻隐的分析。
美国人类学家莫菲[9]认为:“亲属称谓规定的是人的社会身份,反映出它作为其中一部分的社会结构”。有的研究认为“汉语的亲属名词远比英语丰富:英语中的一个uncle,汉语要用伯父、叔父、姑父、舅父、姨父一组词来指称”[10]。事实上,uncle在汉语中的所指不是仅仅如上6个,而是伯父、叔叔、姑父、舅舅、姨父、堂伯、堂叔、堂姑父、堂舅、堂姨父、表伯、表叔、表姑父、表舅、表姨父共计15个。正如有兄和弟的长幼区分一样,这15个亲属名词中父系的亲属也有长幼区分,如伯父和叔叔、堂伯和堂叔以及姑姑支系的表伯和表叔。日本有学者说:“如果哥哥拥有不同于弟弟的权利,期待他起不同的作用的话,出于他们具有不同的价值,有不同的命名加以区别则是自然的了”[11]。这个总结十分精辟,不仅适用于“兄”和“弟”,也适用于父系的如上其他大部分男性亲属。所以父系的亲属中大部分有伯父和叔叔类的长幼区别就不奇怪了。与此对照,母系的舅舅、姨夫、表舅和表姨夫由于是外姓外亲,就没有长幼区分。这说明汉语文化极端重视直系血统、重视长幼有序。而另一方面,姑姑、姑父、堂姑和堂姑父虽同属父系亲属,却不做长幼区分,则有力证明汉语文化男尊女卑的文化特征。再看一下英语的cousin,对中国人而言,其概念的粗疏简直令人惊诧:这个词不仅不分长幼,不分男女,甚至不分辈分,涵盖了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甚至包括不同辈分的各种年龄的男女远亲。远支系亲属概念区分不细,表示最近亲属关系的brother一词也是如此。对应汉语兄和弟的长幼区分,英语只有一个词brother。英语民族对亲属关系概念没有细分,因为游牧和航海民族常年居无定所,他们基本上只有所谓文化学上所说的“核心家庭”(nuclear fam ily),即只有父母子女的家庭,而没有中国传统数代同堂的大家庭(extended fam ily)存在的土壤,所以丝毫没有对亲属词汇细加区分的需要和兴趣!上述亲属名词如以汉语为参照系,英语中又会出现所谓“词汇空缺”,在法庭上英美人要表达“堂姑夫”这一亲属关系,就得绕着弯子这样讲:one’s paternal grand father’s brother’s daughter’s husband,属于解释性的繁复的短语级别。
法律制度词汇上的英汉差异也值得关注。对照如下英语和括号内的汉语对应词可以看出英汉词化程度的差异很大:legislator(立法委员)、legatee(遗产继承人)、m isdemeanant(轻罪犯人)、inalienable(不可剥夺的)、solvent(有偿付能力的),英语例子全是处于词化程度第二级的派生词,而汉语对应词全部是复杂的短语级别,中间隔了两级。而以下词化程度属于第一级的英语单纯词同汉语对应词的词化程度等级差异更加引人注目:quorum (法定人数)、lynch(处以私刑)、jury(陪审团)、assize(巡回审判)、gale(定期缴交的租金)、garnish(第三债务人)、bail(保释金)等。这种差异显然与文化有关:华夏社会的伦理性质决定以德治国的理念先于依法治国的理念而成为华夏民族性的重要一隅;而政治的集权传统决定法律不能享有独立的地位。“政法”一词的先后顺序也不是偶然、孤立的语言现象。而在西方,诞生于公元前469年的苏格拉底的时代孕育出了古典的法治理念。苏格拉底有句名言:“我确信,凡是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的”。经过两千多年的演变,西方国家逐渐确立了法律至上,并以法律制约政党、政府权力的法治传统,西方的主流思想认为,法律和道德是隶属不同领域的东西,不能以道德标准去评判法律,更不能将二者混同。有着两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法律传统决定着西方人对法律词汇的需要和兴趣,用最简化的词语参与法律活动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其三,观念文化
观念文化是文化的深层结构,是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等的集中表现,包括世界观、宗教信仰、艺术创造、价值观和思想方法等。人文、社会科学、科学观念、宗教、文学、艺术等均是观念文化的下义词。
人文概念中的哲学概念即能说明问题,如下英语哲学词汇和括号中汉语术语的对比表明英语术语均处于词化程度的第二级,而汉语至少是第三级的合成词,如:extension(外延)、intension(内涵)、contradiction(矛盾);或者是合成词再加上或前缀或后缀或两者兼具而构成的派生词,如:experimentalism(实验主义)、posteriority(后天性)、platonic(纯精神的)、deductibility(可演绎性);甚至是自由语素相加,如 dialectics(辩证法)、syllogism(三段论)、dilemma(两难推理)等的汉译名分别是“辩证”与“法”、“三”加“段”加“论”和“两”加“难”再加“推理”等自由语素相加。人文概念中的语言学概念也能说明问题。英语中 的 polysemy、homonymy、synonymy、antonymy、hyponymy的汉语对应词分别是一词多义(现象)、同音异义(或同形异义)(现象)、同义(现象)、反义(现象)、上下义(现象)。其中英语词均为排在词化程度第二位的派生词,汉语的对应概念分别是合成词和词组。这种差别的文化根源是:西方哲学是智慧型的,英文philosophy(哲学)一词意为“爱智慧”。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最高的哲人乃是伦理中的圣人。孟子认为:“圣也者,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荀子说:“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害为小人”。(《荀子·儒效》)老子更直接地讲:“智慧出,有大伪”。(《老子·十八章》)所以中国现代学者总结出“中国哲学传统中的反智论倾向”[12]。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人文科学包括上述语言学以及扩而充之到社会科学乃至全部科学对世界的贡献远远无法与西方相比的原因。由于科学不能成为人们的“兴趣所在”,词化程度高的词语不是“需要”所在,所以近代以来,汉语的这类词汇大都是通过翻译才进入汉语的。而在西方文化中,人们的学术活动甚至日常生活的社会需要决定了最简化术语的大量出现。葛本仪的“词汇反映社会是最敏感的”[13]是至理名言。
汉语中传统的尊卑观念反映在三纲五常上,即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其意思是臣子、儿女和妻子要分别地绝对服从君主、父亲和丈夫。
拉都说:“我们把生活经验变成语言,并给语言加上意思是受了文化的约束影响的。而各种语言则由于文化不同而互有区别,有的语义存在于一种语言之中,但在另一种语言中却不存在”。[14]这就是所谓的语义空缺现象(semantic lacuna)。“语义空缺”是比“词汇空缺”更具文化相对性(relativity)的概念,“三纲”在英语中的文化“空缺”昭示了汉英文化在等级观念上的巨大差距。等级观念还表现在尊称和卑称词语的使用上。中国古代从秦始皇开始,皇帝自称为“朕”。“朕”是词化等级最高的单纯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成为“词汇化石”(fossilized word)。其在《现汉》中的定义是:秦以前指“我的”或“我”,秦始皇起专用作皇帝自称。《新》词典为之定义为:I,the sovereign;we(used by an emperor to refer to himself)两个“定义”仅用词化程度最低的短语都无法趋近原意,于是《现汉》用了两个小句,《新》词典前面部分用了同位语,后面还不得不使用括号内包括过去分词和两个介词短语才能大体上表达清楚。汉语古今之间和汉英之间词化程度的差异不亦大乎!
汉语尊称词汇的例子包括对皇家的“圣上”、“御旨”、“贵妃”;民对官的“恩相”、“大人”、“大老爷”;文人之间的“大作”…… 等等。与尊称词汇相反,古代中国人有一大套卑称词汇,例如 “臣”、“微臣”、“卑职”、“下官”、“小民”、“寒舍”、“菲酌”、“薄酒”、“拙作”、“拙见”、“犬子”、“小女”、“敝人”、“贱内”、“民女”、“妾身”、“老朽”、“老身”、“奴家”等等。这些尊称和卑称词汇少部分是处于词化程度第一级的 “单纯词”,大部分属于词化程度第二级的“合成词”,可这些词汇在英语中都得列入“词汇空缺”范畴,在英语民族的人际交往中,由于没有类似的森严等级观念支撑而必须忽略。在《新》词典中也只能用词化程度第四级的短语来解释,例如“拙著”在《新》中的定义是:my w riting,汉语的卑称“拙”按照英语民族文化则删略在考虑之外。饶有兴味的是,尽管这些词汇的大部分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失,而 “大作”、“寒舍”、“菲酌”、“拙著”、“拙见”等在文人的书面文字中还在继续使用。文化的惰性于此可以略见一斑。
三、地球村:当下英汉词化程度的明显靠拢
讨论文化问题要注意不要扬此抑彼或者扬彼抑此。学者们有些话很值得深思:“即使有的语言在别的语言观照下显得有所‘缺陷’,但是,如果用语言和文化相对主义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就谈不上缺陷了。……恰恰只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才能最好地满足自身制度的需要”[15]。英汉词化程度差异的存在与文化上“需要”和“兴趣所在”的程度不同有关,是客观事实。但是这种差异也有语言内部规律支配的缘由。“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已占绝对优势:大约占70%左右”[16]。这一变化称为词汇的“复音化”,复音化有纯粹的语言内部原因,史存直说过,“其所以改单音为复音,当然是由于词汇日渐丰富了,同音相混的现象就日趋于严重,不得不设法解决。解决的方法一般是配上一个与原词有关的字”[17]。但即使是这样,文化因素的作用仍然无处不在。汉语词汇的“复音化”虽然有语言内部原因,但也摆脱不了文化因素的影响。杨琳认为:“华夏民族自古以来对成双成对的现象有着比其他民族更为前列的崇尚和追求”。杨琳举例指出,当代愿意使用双音节词语,在只听不收的情况下,人们也不说“欢迎大家听”而说“欢迎大家收听”;在只唱不演的情况下也不说“由某某唱”,而说“由某某演唱。”[18]在英汉民族中,文化影响已经成为无所不在的社会意识。
但是,近几十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地球村意识越来越制约着人们的思想。汉语直接使用西文字母的词愈见增多。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如a粒子、a射线、AA制、AB角、B超等以附录形式进入《现汉》(第1690页);音译词汇如模特、沙龙、吉普、色拉、厄尔尼诺、卡通、基因、逻辑、克隆、酷等越来越多地出现,它们和英语对应词一样均是处于词化程度第一级的单纯词。此外,汉语中直接转写英语缩略词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例如分别用WTO、GDP、CPI、APEC代替世界贸易组织、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有相当多的这类词汇例如CD、CPU、CT、DNA、DOS、DVD也已经以附录形式进入《现汉》(第1690-1691页)。这类词的英汉词化程度已经完全相同。这种变化既有文化也有语言原因。
现代中国出现了以文化变化和积累速率增加为特点的“文化加速度”(cultural acceleration)。这一术语是文化学家W.F.奥格本创用的,意为文化变化和积累速率的增加(陈国强1990:76)。文化吸收具有选择性,使用价值越高,越易于被采纳。一般而言,物质文化的使用价值易于判断,又与传统的意识形态没有明显冲突,不至于像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那样形成文化抗拒 (cultural resistance),(陈国强1990:81)因此首先被借用,过程是通过翻译这一媒介,使某些领域概念缺失的一方出现跃变式的词化程度提升。属于物质文化的例子有:巧克力、的士、摩托、雷达、拷贝、吗啡、木乃伊、海洛因、尼古丁、咖啡因、杜冷丁、阿斯匹林、荷尔蒙等等;属于制度文化的例子有:有康采恩、托拉斯、辛迪加、法西斯、纳粹等等;属于观念文化的例子有:有基督、维娜斯、图腾、弥撒、安琪儿、蒙太奇、逻各斯、逻辑及格式塔等等。这些音译词大都是与英语原词处于词化程度同一级别的单纯词。我们同时要注意文化互化(transculturation)的双向性[19],英语也吸收了汉语中物质文化如lichi(荔枝)等,观念文化如tao(道)、yin(阴)、yang(阳)、tai chi(太极)、zen(禅、禅宗)等词语。
文化采借过程中词化程度高的词汇具有 “最简化”特点,这是语言的经济原则决定的。
西方语言学界有一个著名的 “最省力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其要旨是“讲话者(包括写作者)为了交际成功所花的努力不超出必要的限度”[20]。我们在上文中多次提到的“最简化”命名就是经济原则的具体实施。按照这一原则,作为拼音文字的英语,有很多方法实现最简化,本文只涉及首字母缩略法(Initialism),如上述的WTO、GDP等;还有首字母拼音法(Acronymy),即把首字母当成一个词拼读,如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汉语采借英文词语过程中,我们把“邮政编码”(post code)缩略成“邮编”或“邮码”,把“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PR)缩略为“公关”,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 ittee--IOC)缩略成“国际奥委会”。我们还用音译法把“clone”(无性系繁殖)翻译成“克隆”。音译的例子极多,上文已经举过不少,在此不赘。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语言的内部原因,汉语无论如何缩略,在词化程度上都比英语差一个或几个级别,例如把“世界贸易组织”缩成“世贸组织”,虽然从6个字缩成4个字,从3词短语缩成2词短语,朝着经济原则为指导的最简化迈出一步,后来又缩略成“世贸”,则简化成合成词,但是和“最省力”的WTO的词化程度仍有距离。我们发现,词化程度并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它是以“需要”和“兴趣所在”为缘由,在频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所以越是频繁使用,越需简化。中国在申请WTO的国际活动中,不断使用WTO这一缩略词概念,该词经历了“世界贸易组织”到“世贸组织”,再到“世贸”,最后直到WTO的四级跳过程。此外,中国作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不断使用这一术语,于是先是简化成“亚太经合组织”,最后则直接转写成英文的APEC。请看报纸上的说法:“直击新加坡APEC峰会”。看来,对这类直接转写的字母缩略词适应与否只是一个使用的频次问题。三年前出版的《汉语字母词词典》共收2600多条字母词,其中有来自汉语的,如GB来自汉语Guojia Biaozhun(国家标准)的两个首字母。但是主要是“来自外语,如CT(Computered Tomography……)”[21]。CT就是西文字母直接转写词的例子。上述的WTO、UNESCO和APEC以及其他数以十计的字母直接转写词都煌煌然列入该词典中。
诸如“克隆”类的纯音译词以及诸如WTO类的西文字母直接转写词,不像与之对应的“无性系繁殖”和“世界贸易组织”那样直接表意,似乎很难为汉语人群所接受、所熟知。可是上述数以千计的音译词已经在汉语中落地生根;西文字母直接转写词在各种传媒的日益增多,甚至进入词典,成为全民语言。这表明语言的经济化原则和地球村的意识不可抗拒,语际词化程度的不断靠拢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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