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训练模式转变的公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构建
2012-08-15陈积敏
陈积敏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 210046)
基于训练模式转变的公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构建
陈积敏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 210046)
“教、学、训、战”一体化是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下教育训练的新模式。公安教育是职业教育,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类型,以实战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基于训练模式转变,其教学方法方式转变要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的多元化、教学中心转变等方面入手,同时要考虑到教与学的结合。
训练模式;公安教育;教学方式
前言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步入社会转型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由于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将持续存在,在特殊背景下甚至可能激化,公安工作任务也将更加艰巨和复杂。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施,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民警的执法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们的公安教育训练,不论是教育观念、教育体系,还是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都显得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和警务实战的需要,主要症结就在于传统公安教育训练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与警务工作实践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相脱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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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9年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时就明确指出:“要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起适应警务工作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充分体现公安特色”,“公安教育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突出任务来抓”。
公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部分,必须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在教学实践中,就是要转变之前的单纯理论教学方式,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构建一种依托真实或高度仿真环境的实战或模拟实战教学训练方式,使学员能够将理论迅速转化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2]。
2010年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上,孟建柱部长提出“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教育训练机制,改进教育训练方法,紧贴实战,有效提升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因此,有必要对训练模式转变下的公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深入进行研究。
一、新训练模式下教学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
自2000年上海公安教学开始实践招录体制改革,并在此基础上逐步转变训练模式,这一做法逐步得到了全国公安同仁的认可,全国公安院校在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上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上海公专模式。在训练模式转变的大趋势下,全国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要顺应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时代潮流,对公安职业教育进行改革,本文主要就教学方法构建进行探讨。
黄炎培先生提出的“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习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是重要的职业教育思想。公安职业教育一直注重实地、实景和实战以及“教、学、训、战”一体化,在这样的训练模式下有助于将公安理论知识和公安实战技能充分相结合,通过模拟实战演练的方式将理论知识更贴切、更直接和更完美地融入到实践中去。在教学观念上,就是要打破原先重理论轻实战,转而在理论学习中融入实战,在实战过程中巩固并提升实战水平。在这样的教学方式改革中,能进一步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进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
(一)新训练模式下教学方法的转变是公安教育改革的需要
公安教育改革从学历教育发展到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在教育过程中要发挥其服务公安工作的能力。公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尤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公安工作素质和能力,贴近公安工作实际,了解公安工作实战。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教师教学方法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公安教育改革下教学方法的转变,甚至对公安教育转型的成败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公安教育改革首先要加强公安教学方法的创新,公安院校领导和教师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创新教学方法以适应公安教育改革的需要。
(二)新训练模式下教学方法的转变能激发学员的主体作用
根据教育原理,教育的三大主体分别为教师、内容和学员,三者构成了铁三角关系,只有解决好三者之间的协调,教育的功能才会凸显。学员这一主体,是教师教育的对象,教师通过某种教学方式或教学手段将教学内容输送给学员,学员若能充分吸收,即达到教学效果。在公安职业教育中,在教学内容一定的情况下,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法,引入案例教学、现场模拟、情景再现和实战仿真等教学手段来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使学员能够更加直接的了解公安工作技能,让其自身能够充分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与教师形成良性互动,激发其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恢复阶段(1978~1983年)。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实行统考统招制度,不仅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也为重启高校教育评估提供了契机。中国高等教育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经历了波折和大起大落,有必要认真反思和评价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政策制度与实践效果,探究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高校绩效评估也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助于及时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改进教育政策中的不妥之处,确保高等教育质量与数量的均衡发展。
(三)训练模式转变下教学方法的转变能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
第三,优化社会福利,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通过国家、政府、社会等集体力量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全和幸福,促进成员发展的一系列社会制度、政策及各种活动。 提供社会福利,保障成员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集体的重要职能之一。 在个体化社会中,中国应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就业、升学、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为个体提供保障,有效地促进个体生存及发展权益的实现,为在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社会中生活的个体提供坚实的依靠。 集体福利保障职能的实现,能够帮助个体意识到集体对自身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意义,意识到贯彻集体主义原则、维护集体利益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认同和接受集体主义原则。
二、公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转变的构想
同时,要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建设中要有步骤地来进行,部分条件受到限制的公安院校可以先组建“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在此基础上,通过教官和教师互带的形式,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一)建立教官制度,加强师资培养,促进“双师型”师资的建设
20世纪80年代,“行动导向(Handlungsorientierung)”成为德国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教学改革的主流,其核心理念是注重关键能力的培养。行动导向教学指的是根据完成某一职业工作活动所需要的行动以及行动产生和维持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以及从业者的内在调节机制来设计、实施和评价职业教育的教学活动[5]。行动导向教学倡导“以生为本,以学论教”的教学观,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
各地公安院校在基层一线教官的选拔过程中,应借鉴上海教官的选拔、培养和流动机制[4]。即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专人辅导、试教答辩、综合评审、正式聘任”的选拔机制,“入门初训、专人带教、岗位见习、拓展提升”的培养机制,以及3~5年回实战单位的流动机制,使教官始终保持与公安实战的紧密联系,使教学训练内容始终保持与实战要求同步,通过制度建设从整体上确保教官能够自愿竞岗、培训上岗和定期轮岗,盘活整个教官队伍。
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融资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必须坚持“风险隔离”原则。即各公积金中心必须将住房贷款“真实出售”给特设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住房贷款一旦被售出,将与公积金中心实现破产隔离。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后者存在破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风险隔离”在更多意义上是出于形式规范需要。二是必须有“资产支撑”。资产完成特定化操作以后,要想形成基础资产,必须要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要具备一定的分散性(便于缓释风险),资产收益权必须能正常转让,同时必须有可接受的融资成本率[4]。
伴随着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论研究的日益深入,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的中心出现了教学目标中心的迁移(从“教”法向“学”法迁移)和教学活动重心的迁移(逐渐从“传授”法向“互动”法转移)两大变化[3]。在此两大变化进程中,教学方式紧随着教学方法的逐步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亦是如此。在训练模式转变的大背景下,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官)在教学方法转变过程中要坚持以“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的方式开展教学。
首先来说财务会计与企业的管理会计他们的目标是共同的,工作都有着各自的侧重点,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企业长远的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管理,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进行工作。并且他们核算信息的主体也是相同的,都是企业的经济活动。企业的财务会计与企业的管理会计他们的工作目的是不同的,财务会计是根据企业的各项标准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定期的报表,在报表上可以体现出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生产所需要的费用等等。而管理会计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向决策者以及管理人员提供高效的信息,为了企业内部的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决策。
(二)以行动为导向,实训教学为主导,融合多元式教学训练方法
师资队伍建设是公安院校内涵建设的重中之重,优质的公安师资队伍将对公安教育的发展和警务人才培养的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公安工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引入并推行教官制,建立适合我国区域特色的教官制度,聘请有丰富公安基层实战经验的一线民警、办案能手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上海高专在教官制度的建设中走在了全国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他们通过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来确保教官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在教育史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提出“教师中心论”,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提出“学生中心论”,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在一定程度上都片面诠释教与学的关系,将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和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对立起来,孤立地承认一方。在公安高等职业教育下,要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结合起来,以此来指导实践,不断促进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按照战训结合,以实训教学为主导,融合多元式教学训练方法,综合运用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模拟式和研究式等教学训练方法,通过灵活和丰富的手段来提高教学训练效果。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大力提倡案例教学,以案例为载体,提升学生实战应用、综合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选取的案例要客观真实,全面深入,合法合规,适合教学。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一方面在案例策划中要针对训练科目,围绕能力,明确任务,对接实战;另一方面,在组织实施过程,合理导入案例,构建情境,总结点评。在实训教学中,提倡模拟仿真和实战演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做好实训教案的设计,实训实施和实训评价等三环节。在此期间,尤其要做好实训教案的设计,在设计中要明确实训内容、实训类型、实训地点、实训任务、实训方法与手段、实训工位数、实训条件和实训步骤等方面的细节工作。
许多人因为听说剖宫产的宝宝更聪明,而盲目要求剖宫产;也有人听说阴道分娩的宝宝更聪明,虽然临床病情需要剖宫产,但是自己却不顾医生反对,坚持要求自己生。
(三)理论和实战相结合,教学从教室中心向现场中心转变
就实际而言公安教育就是一种实践性、职业性很强的教育类型,归结在教学上,就是要教学理论和公安业务实践有机结合,构建依托于模拟仿真实训环境或真实实战环境的教学训练方式,在此基础上,学员通过实践、实战训练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战能力。最终,通过实战训练从无意识无行为的普通公民蜕变成无意识有行为的优秀警务人员。
教学从以“教师中心”向“现场中心”转变过程中,学校主管领导和授课教师(官)的教学理念要转变,明确认识公安教育的目标、公安训练工作的方向和公安民警岗位能力培养的视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其次,行为转变得当。教学中心转变过程中,要在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地设置实训实战项目,使理应、必要、必需的课程内容走出教室、走入实践,而不要一味地强调实训实战能力的培养。
三、新训练模式下“教”与“学”的契合
公安教学中要选择对公安职业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情境为载体,学生“为行动而学习”。行动作为学习的起点,学生在教师设置真实或模拟的情景中,自己实施行动并不断反思“通过行动学习”。因此,在教学方法中,要坚持实战为主导、实训为主线,通过反复实践,以民警岗位核心能力为目标,理论知识教授和实战操作训练相结合,贯彻“教、学、训、战”一体化。
(一)根据实战部门的需要,合理设置课程体系
一般来说,教育原理的全面性受制于三条标准,即把握真实(Wahrheit)、塑造品德(Moralitaet)和实现应用(Nuetzlichkeit)。它在三个维度上影响着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把握真实是对教育社会实践的理解;塑造品德是对教育社会实践的改进;实现应用是对教育社会实践的设计。
同时我们将微课资源库申报了苏州国际教育园课程共享第4批自建课程“PS大家秀”并通过评审,目前该课程已经在高校邦在线课程网站上线且形成了相应配套微课资源,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4、15级400多名学生已经选修,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只要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浏览微课,课后可进行复习与测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该课程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我们也根据学生学习的反馈意见不断对课程进行改进与更新。
课程始终是人才培养的中心。课程在设置中要以公安实战部门的工作需要为基准点,运用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结构设计理论设计课程体系。一方面,整合以岗位核心能力为出发点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过程分析,根据公安集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实施典型工作能力,来分析公安实践工作,筛选具体典型工作,提取典型工作能力并将此典型工作能力进行整合,形成综合能力领域,构建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将工作任务转换成课程体系。在构建课程体系过程中,根据职业成长及认知规律递行重构行动领域,进而转换为课程。最后,在具体学习情境中进行教学设计,根据职业特征及完整思维分解学习领域为主体学习单元,运用咨询、方案、实施、检查、评价等过程设计课程。因此,课程在设计中要以实战工作为基准,以岗位核心能力为出发点,以工作过程分析方法为导向,合理设置公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二)“教、学、训、战”一体化模式下,设定适宜的教学目标
学习目标是学习预期的行为方式,或者说是预期的学习结果。学习目标的表述需要阐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应获得的或开发的技能、知识和态度。其预期的行为方式或结果应该是可以观察并可以检验的。学习目标重结果还是重过程,决定了学习内容,也决定了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所以,只有在给定学习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思路清晰和目标导向的课程开发,才能围绕学习目标从教学论的角度选择教学内容,从方法论的角度构建教学过程,从工具论的角度实施教学评价。
基于学习目标内化层级的定位,学习目标从能力水平递进的视阈方面可以分为再现(记忆复制能力)、重组(分析归纳能力)、迁移(转化应用能力)和创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能力水平的递进视阈,公安职业院校在制定课程教学目标时要充分认识到公安教育实质为职业教育,结合实战,在确定教学目标和明确岗位核心能力点时,教师不能闭门造车,必须邀请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民警和教官,采用专家意见法、头脑风暴法、专题研讨等方式一起来研讨课程教学目标,切实将教学目标与实战岗位能力相融合,使公安教学真正做到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
(三)创新考核方式
传统的教育考试系统,主要目的是在学习结果检查、学习结果巩固和学习结果评价这三个维度对学习进行考查。传统考核以采用静态考核为主,方式单一,未能全方面考核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公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在考核方式上要进行创新,使得考核方式真正能检测学生公安实战能力水平。
因此,在设计考核方式上,要关注对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以及关键能力的评价,根据客观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原则,设计考核方法,从而检验教学质量和学生实际能力,进而坚定学生的学习信心和激发学习动机。公安职业教育考核方式应采用静态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在静态考核方面采用工作过程报告方式,描述学员学习结果,以闭卷考试为主,测查学员课程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在动态考核方面主要采用工作情景测试,旨在对公安实践技能及其相关公安知识间结构关系的揭示以及警务技能实训的演示,涉及创造性、想象力、独到性和审美观的内容,可通过模拟仿真考核和实战考核等方式来进行,上海公专在此方面做得较好。此外,还可以采用工作任务为导向,为整个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交给测试者一项工作,让其独立去完成,重在对具体工作任务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考查,涵盖各个阶段的关联衔接和协作分工等内容,可通过工作过程再现、分工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评价。
公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主要是借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学员的学习和训练主要在两个场所进行,分别为学校和公安基层一线。这种校局共建背景下,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方法要进行转变,切实以学生公安工作岗位能力为出发点,所培养的学生要“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战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公安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人才[6]。
[1]徐敏.新形势下上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D].华东师范大学,2005:26~28.
[2]刘挺生,张辛.教、训、战一体化教学训练方式探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1,(3):84 ~87.
[3]姜大源.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25):1.
[4]徐敏.职业院校应用性、复合型警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1):92 ~93.
[5]韩茂源.行动导向教学法的理论释义及实践解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6):146 ~148.
[6]范唯,吴爱华.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和建议[J].中国高等教育,2006,(15):58 ~60.
Method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Police Education Based on New Training Patters
CHEN Ji-min
(Nanjing Forest Police College,Nanjing Jiangsu China 210046)
The integration of“teaching,learning,training,combating”is a brand new training pattern in the era of police education reform.Police education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guided by practical necessity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police actual practice.According to changes in training patterns,the construction of policing teaching methodology need start with enhancing teaching strength,diversifying teaching methods,transforming teaching focuses,linking teaching and learning etc.
Training patterns;Police education;Teaching methods
G642
A
1008-2433(2012)01-0109-04
2011-11-24
陈积敏(1982—),男,浙江瑞安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治安学、治安管理、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