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
2012-08-15任琳
任 琳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071)
·哲学与思辨·
浅析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
任 琳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071)
马克思主义关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思想与黑格尔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观点截然不同。逻辑和历史相统一既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又是辩证逻辑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只有正确理解逻辑与历史的科学内涵,并从内在一致性高度科学考察逻辑与历史之间的辩证关系,明确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统一,才能真正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本质及规律,学会并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这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正确认识现实社会主义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具有不容忽视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方法
现在谈论马克思主义“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问题,似乎不够时尚了。近年来,在国内的学术刊物上,专门探讨这一问题的学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并且很多人都将黑格尔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想和马克思主义“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思想相混淆。在这种情况下,将“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讲清楚、搞明白就显得尤为迫切并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缘由
谈到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不能不提及黑格尔及其“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思想。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占领了19世纪历史研究的制高点,用辩证法来反对形而上学,并以一种深刻而庄严的方式将历史问题变成哲学问题。他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具有深刻的历史感,把世界的发展不是看做既存的,而是看做历史发展的过程。然而,黑格尔却坚持逻辑在先原则,运用“思辨”这一特殊方法来研究历史,将现实的历史变成思辨的历史,认为历史的本质、阶段性区分以及发展都是思辨的。其中,他的历史感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其著名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观点。黑格尔认为,发展只存在于精神中,且表现在精神的两个基本存在形态之一即历史之中,因为在自然界里,只有周而复始的循环与重复,没有历史。“世界历史表现原则发展的阶程,那个原则的内容就是‘自由’意识。这些阶段进一步的肯定,依照它们的普遍的本质,属于逻辑,但是依照它们的具体形态,却属于‘精神哲学’。”[1]同时,黑格尔还强调,“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里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对哲学史里面出现的各个系统的基本概念,完全剥掉它们的外在形态和特殊应用,我们就可以得到理念自身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的逻辑概念了。反之,如果掌握了逻辑的进程,我们也可以从它里面的各主要环节得到历史现象的进程”[2]。黑格尔在这里是想告诉人们,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与逻辑推演过程有着内在的同一性,精神发展的历史就是被一个固定的、死板的逻辑框架整合的历史。可见,黑格尔关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想明显带有唯心主义的痕迹与缺陷,他错误地颠倒了历史与逻辑的关系,认为先有逻辑后有历史,逻辑是基础,逻辑决定历史,并将历史现象看做是逻辑过程中事先安排好的东西,把历史和逻辑看成是“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同一过程,历史以辩证的逻辑的眼光被解读,被前设地理解为与逻辑相统一。总之,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无论是从“存在论”到“本质论”,再到统摄一切的“概念论”,还是从“知性”到“消极的理性”再到“积极的理性”,都贯穿着“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从而形成了一个从“纯有”到“绝对精神”的完整结构。
正如恩格斯所说,黑格尔的思维方式,尽管形式上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但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他的基本观点的深邃,就是在今天看来还值得人敬佩[3]602。诚然,黑格尔关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思想有一定的合理性,给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供了启发,然而他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与逻辑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历史上第一次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正确的回答。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辩证唯物主义出发,对黑格尔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思想进行了科学合理的改造,批判吸收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合理内核”,形成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科学原理及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套用马克思的话,可以这样认为,马克思关于历史和逻辑关系的看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思想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逻辑体系即他称为理性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绝对精神的逻辑体系,是现实历史及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历史及事物只是逻辑体系的外部表现和检验工具。马克思的看法则相反,逻辑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经过人的思维改造过的历史的东西而已。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制定并论述了科学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并且在之后的《资本论》写作中卓越地运用了这一原理及方法。
二、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科学内涵、表现形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超越了他们的理论前辈,以自己“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对先驱者们的努力做出了最高的概括和总结。在这里,要更好地理解这一原理及方法,最为关键之处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历史”和“逻辑”这些基本概念以及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到底是如何理解的。换言之,也就是我们必须对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的科学内涵有一个清晰的把握。
(一)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科学内涵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就是指人的思维的逻辑进程或理论体系的逻辑行程与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进程、人类社会实践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相一致的。换言之,就是指思维中的概念、范畴的严密逻辑体系要反映客观现实、人类社会实践以及人类认识发展过程的本质规律性。要言之,就是逻辑的东西要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相吻合。
1.所谓逻辑的东西,是指客观历史发展过程在思维中概括的反映,逻辑范畴或思维规律作为最普遍的思想内容的本质其自身运动的内在必然性,即逻辑范畴之间的次序、关系、层次等。正如列宁所说,“逻辑不是关于思维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4]89-90。可见,逻辑的东西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等特点,它撇开了历史中那些偶然的、非本质的、个别的东西及因素,反映客观历史过程的规律性,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体线索。
2.所谓历史的东西是指客观现实世界本身(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人类变革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本身(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反映客观现实世界的人类认识本身(哲学史、科学史、语言发展史、思维史等)发展的历史过程三方面。历史的东西就其内容而言,具有多样性、丰富性、生动性及客观性等特点,既有现象也有本质,既有个别也有一般,既有偶然也有必然,自然界及人的精神领域都具有历史性特点;就其过程来说,历史发展具有“自然次序”和“历史发展的次序”两种次序,这两种次序相互交织。按照自然时间次序,历史总是年复一年地延续着;从“历史发展的次序”来看,“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3]603,有时上升、有时下降,有时停滞甚至倒退、有时前进,一去不复返。我们要正确认识历史中的两种次序,把握历史发展的本质及规律,需要且必须要用逻辑的方法,从哲学思维及辩证思维角度来进行把握。
3.逻辑与历史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并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而是带有深刻的必然性。我们只能从现实的历史着手,通过历史表现出的现实现象来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可以说,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根据就在于,历史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历史的东西是第一性的,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和客观来源;而逻辑的东西是第二性的,是对历史的东西的反映,是历史的东西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是由历史的东西派生出来的。也就是说,逻辑需要有历史的基础,历史更需要合乎逻辑的表达和叙述。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不是历史屈从于逻辑,反对用逻辑的剪刀对历史内容进行粗暴的裁剪和增删,而是主张历史决定逻辑,认为要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逻辑的东西的形成。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行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3]603因此,我们要避免用逻辑剪裁历史、以理论替代现实,还需要明确“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表现形式。
(二)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表现形式
逻辑的进程与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现实主体的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隔离性来说是主观的,可是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泉源来说却是客观的。”[4]223可以说,客观现实历史发展的起点同时也是现实主体的理论逻辑的起点,理论范畴的逻辑次序同时也与客观对象的现实存在的次序相一致,即理论体系的逻辑行程是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反映。可见,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为现实人们的理论逻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客观性基础。确切来讲,要保证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就离不开对研究的直接对象的认识,只有明确研究的主体及研究的直接对象,才能真正做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由于理论思维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而客观现实是按照辩证法基本规律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有着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程,因而,理论的逻辑行程也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是一个相应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理论逻辑行程中,理论范畴和概念都是从客观现实的实际出发,反映客观现实的某一个侧面。同时,客观现实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紧密相联,各环节间相互转化,理论思维经过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借助于辩证思维对此进行反映,形成逻辑的推演,因此,理论的逻辑推演进程应当与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进程一致。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定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5]。其《资本论》就是这方面完美结合的典范,其中,“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本身,是《资本论》的直接研究对象,而其中的范畴如商品、货币、资本、土地所有制等都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个主体自身的存在形式及存在规定。进而,马克思抓住了最简单的范畴即商品这一切入点,展开了从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分配的两级分化—资本主义制度被否定的否定这一逻辑的推演,这个过程完全符合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
2.现实主体的理论的逻辑进程与人类社会实践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历史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时空中的展开过程,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也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逻辑与历史是以人类社会实践发展水平为基础,在实践中达成一致,实现统一的。由于现实人们受到自身实践能力的限制和历史本身的时间影响,其所掌握的关于现实历史的材料总是极为有限的,因此人们只能从这些对于整个人类来说极为有限而对个人来说极为浩繁的材料中进行分析,以创立自己关于人类社会自身的理论逻辑体系。换言之,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从哪里开始,理论逻辑的出发点及开端便从哪里开始。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所能及的范围及所能达到的水平决定着人们的理论逻辑水平及高度。“实践逻辑的概念的运动过程,应是对实践的历史过程的反思性的把握和反映,并且须同实践的历史过程大体地一致。”[6]可见,逻辑是实践的历史的抽象,而历史是实践的逻辑的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基于实践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发展历史进程的统一。
3.人类思维发展的逻辑进程与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由一系列概念及范畴构成的科学的逻辑体系是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逐步深化的历史过程的概括和总结,是对人类认识史的概念把握,也可以说是浓缩为范畴形式的人类认识史,即思维的逻辑是人类认识史的凝缩。因此,思维的历史决定思维的逻辑进程,换言之,人类思维运动的逻辑行程是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不断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总地说来,在逻辑中思想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4]355某种意义上讲,思维逻辑要达到对客观现实的历史过程的正确反映需以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过程为逻辑中介。从个体的思维发展规律来看,其同样经历了与人类认识史相一致的过程,即从生动直观到抽象思维再到辩证思维阶段的发展;从辩证逻辑诸范畴的逻辑行程来看,也是与人类认识的发展历史(包括哲学史、科技史、语言史、儿童智力发展史等)相一致的。因此,要掌握人类思维发展的逻辑进程,就必须熟知人类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就必须通晓人类认识的历史和成就,对人类社会发展中所体现出来的思维规律、认识规律以及自然和历史规律进行逻辑把握,以形成基于一定认识水平上人类把握的关于世界的一般真理。反之,脱离了人类认识史,脱离了思维方式的思维内容,就无法形成关于人类认识史思想内容的自身逻辑规定,就必然把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变成公式化、形式化乃至教条化的东西,也就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法。
4.逻辑与历史是有差别的辩证统一。逻辑不是机械地、照相式地简单复制历史,而是在总体上“经过修正的”、能动地反映历史,是对历史本质的再现、规律的概括。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史的东西总是包含有无数细节和偶然、次要的因素,而贯穿于其中的历史必然性不是以纯粹的形态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大量具体而生动、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为自己开辟道路。要真正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及规律性的东西,深刻再现现实事物的客观逻辑,就必须摆脱杂乱无章的现象,通过对历史事实进行逻辑加工和改造,抛弃其外在及表面的东西、抓住主流,抛弃偶然性、抓住必然性,抛弃偏差、抓住基本方向及线索,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逻辑范畴在理论体系中的排列可以离开历史发展的自然次序。否则,就会像恩格斯所说的,如果企图时时、处处跟对历史,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使思维的逻辑进程因历史中的一些具体细节及偶然性因素而不断被打断,致使工作漫无止境。可见,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就其总的过程、一般趋向以及它们的实质方面而言的,是说它们大体上一致,绝不是机械的统一或完全意义上的无差别的等同。与此同时,还应注意,思维的逻辑在能动地反映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时,有时还表现为人们可以根据现实历史,依据思维逻辑推导出超越时代性的结论,展示出超前性的逻辑思维。
此外,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有差别的统一在方法论上表现为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之间有差别的统一。历史的方法就是根据客观事物及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来揭示和研究其历史规律的方法。逻辑的方法就是在思维中把事物的历史发展进程以逻辑的形式表现出来,运用一系列概念、范畴等构成的理论体系来揭示其规律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其特点和作用,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促进和相互转化。一方面,运用历史的方法,人们必须追随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分析其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及重要历史人物,甚至有些时候还要研究历史发展中的偶然性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要不加选择、绝对地追随历史的自然进程,而是需要对历史材料进行抽象分析与加工,使历史的叙述服从于对历史规律的揭示,因而也就意味着运用逻辑的方法。同时,在运用逻辑的方法时,人们往往撇开历史过程中的那些非本质的因素,运用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对历史展开研究,然而又不能局限于抽象的、纯粹的领域,而要有历史的佐证,需要不断地接触现实,用历史事实来印证人们对客观事物所作的逻辑分析及结论,这也就意味着运用历史的方法。另一方面,在认识与研究过程中,当人们考察了历史的发展过程后,要从理论上概括事物的本质规律时,这时历史的方法就转化成为逻辑的方法;而当人们运用逻辑的方法认识了事物及对象的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律,需要去认识作为整体的事物的总体本质规律时,就需要不断收集材料,需要对事物历史的过程及来龙去脉进行研究,从而将逻辑的方法转化为历史的方法。可见,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历史的方法离不开逻辑的方法,逻辑的方法也需要历史的方法的补充。
总之,马克思主义关于逻辑与历史相互关系的问题,实质上是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逻辑学中的体现,离开历史的进程去说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只能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只有正确解决了逻辑与历史的关系,从历史的进程中去揭示逻辑的行程,才能真正回答思维与存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
三、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原理及方法的应用意义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蕴藏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及辩证方法论的基本原理及丰富内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具有不容轻视的重大意义,对于我们认识世界、改变世界,从事各项学术研究具有极为重大的应用价值。
(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原则和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
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实践,遵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关注并解决他们所处时代的现实问题,对历史中发展着的关于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认识活动本身做了批判性的、系统性的反思,从现实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这一历史进程中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形成了哲学意义上的关于思维过程本身规律的逻辑和辩证法,使历史得到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即形成了存在论、认识论及逻辑学相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使唯物论和辩证法、辩证法和认识论达到高度统一,继而建构了完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可以说,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论证中内在地贯穿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也正是运用这一方法,才使得唯物史观从假设变为科学的理论。另一方面,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还是我们认识和改变世界的基本方法,它的运用内在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观点,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石。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著作中都是采用辩证逻辑的思维方式,坚持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而创作完成的。此外,马克思主义拥有蓬勃生命力的起点和根源就在于它始终坚持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正视并解决人类社会现实所面临的历史性问题,随着实际的变化而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种重要思维方法
马克思主义将现实的人作为历史发展的主体,认为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逐渐摆脱使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被蔑视”的一切关系及各种束缚,最终实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内容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结论。为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对完全成熟且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趋势的科学分析,预见了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可见,他们是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然而,我国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为其历史起点的,它所带有的具体特点与经典作家所预见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有明显的不同。以往人们正是由于没有搞清这种逻辑与历史的错位,而陷入了教条主义或实用主义的泥潭,导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严重挫折。因此,我们要摆脱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充分重视且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来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和科学性,认识我国现实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建设方向、道路及领导力量等方面的区别,真正使我国早日进入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阶段并最终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同时,在当前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还要更加注意掌握和运用这一方法来认识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一方面,要对我国历史本身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经验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经验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另一方面,还要运用科学的辩证思维对其进行逻辑推演,从而形成正确的认识,贯彻执行正确的思想及政治路线。
(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对于当前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如前所述,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各有侧重,且二者相互补充,不可分割。对于当前的科学研究,研究者一方面要注重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历史,运用历史的方法来搜集大量相关文献资料,以了解本学科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动向;另一方面还要运用逻辑的方法来对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抓住历史的根本并揭示其中的规律,以产生令人信服的论证。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科学研究成果既反映客观对象的历史过程,又符合人们的逻辑思维规律。
总之,我们要从理论上更为全面地把握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理,更好地领悟蕴涵在这一原理中的科学方法;在实践中要更加自觉地重视、坚持和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1]黑格尔.历史哲学[M].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56:97.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34.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
[6]倪志安.论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逻辑[J].哲学研究,2009,(12):20.
A811
A
1008-8520(2012)03-0007-05
2012-02-26
任琳(1987-),女,山西临汾人,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孙 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