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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购物陷阱的成因及预防措施

2012-08-15王海涛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欺诈陷阱商家

王海涛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经济探求·

电子商务中购物陷阱的成因及预防措施

王海涛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购物纠纷,网络购物陷阱也越来越多,许多消费者都有过财物两空、投诉无门的消费经历。通过详细阐述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可能出现的欺诈现象,分析了网络购物陷阱的成因,并指导广大消费者如何预防和规避电子商务中的购物陷阱,从而安全消费,理性消费。

电子商务;购物陷阱;预防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向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领域渗透,成为引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那么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呢?通常情况下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利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并基于浏览器/服务器的应用方式,买卖双方在不谋面的情况下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以其“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和降低交易成本”为特点,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群体前所未有的热烈追捧。

一、电子商务中购物陷阱的主要现象

“淘宝商城”、“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卓越网”这些耳熟能详的网络购物平台,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全新的尝试和从未有过的便利。然而随着人们对这种全新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的逐步认可,电子商务中的购物纠纷甚至是购物陷阱也越来越多,消费者上当受骗,财物两空的事情时有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消费投诉和消费纠纷也比比皆是。目前来看,电子商务中的购物陷阱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一是虚假身份交易诈骗。骗子往往利用一些网站想让初来者有交易的机会这一漏洞,通过简单的认证方式来进行交易诈骗。他们主要是抓住消费者需求这一心理,再配上低廉的价格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二是江湖救急,廉价倾销诈骗。这种骗子通常是已取得一定信誉和一定交易资格的老用户。他们会忽然间抛出与其平时交易不符的商品,而且价格极低,同时打出种种救急原因,为他们的倾销、诈骗做合理的解释。这类人有可能是打算退隐网络交易市场,骗一次就走人,或者是经营不景气一时缺钱才出此下策。这种诈骗由于商家已经取得了一定信誉度所以很容易使人上当。

三是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这类骗子通常根本没有商品可发售,或者压根就不打算好好经营店铺,一旦消费者一片诚心地想购买商品,把钱先打过去,那么收到的可能是残次品或赝品,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这类交易中,一般骗子所出售的商品没有图片,有的话也是借用别家商铺的图片。这类商家通常都是不经常进行交易的,或者是短期经营出现困难的商家。

四是盗取用户名进行诈骗。这类骗子往往利用一些认证用户交易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的漏洞,通过猜测或更复杂的方法获取其密码,登陆后用已经认证的用户名进行诈骗。这类诈骗方式最明显的特点就是,联系电话和交易所提供的账户认证信息不一致,他们专门寻找网上交易经验少的消费者进行诈骗。

五是拒绝安全支付进行诈骗。遇到这种欺诈现象,骗子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以此来诱使消费者不通过第三方安全支付方式付款。买家一旦相信了骗子所说的理由,付款成功,则很有可能财物两空,投诉无门。

六是线下交易诈骗。这是最近出现的一种新的诈骗方式。骗子一般会通过网络了解部分消费者的购物需求,而且所交易的商品一般会比其他商家便宜一些。一旦价格谈妥后骗子会以各种理由诱使消费者不在网站上正常交易,而是采取线下交易,甚至是货到付款的方式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二、电子商务中购物陷阱的成因分析

这些网购欺诈现象的出现不仅大大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而且也成为了制约其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瓶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网络购物诈骗花样翻新,使消费者防不胜防呢?

一是从电子商务角度来分析。电子商务自身存在着缺陷,网络贸易中交易双方无信用保障。传统交易时,交易双方可以直接面对面地进行交易,信用风险相对比较容易控制,一旦发生交易纠纷退换货物也比较方便。但是采用网上交易时,由于买卖双方是不见面的,因此信用风险大大提高。作为买方要承担来自商家的信用风险。消费者在提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要承担商家能否保质、保量、按时发送消费者购买货物的风险。这主要是因为在网络交易中,交易品审查的难度极高。我国网上购物经营者众多,销售商品数以亿计,有关部门很难对所有经营者的资质、商品品质进行事先审查。而对于部分假冒侵权商品,网站也缺乏足够的鉴别技术和鉴别手段。由此消费者承担的风险也就越高。再有,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同时还要承担网络支付过程中个人传输资料是否安全的风险。因为网络交易与传统交易相比,明显缺乏安全性。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卡号和密码放在网上一旦被泄密,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也是绝大部分人因为担心个人网络信息不安全而不愿选择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卖家,也同样要承担来自买家的信用风险。商家一旦发出货物后就要承担个别别有用心的买家出尔反尔,在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提出无理退货要求的风险,要承担苛刻的买家在收到货物后由于一点点原因就对商家的信誉进行诋毁,给出差评,造成商家销售业绩下滑的风险,等等。

二是从网络提供商监督及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措施薄弱角度来分析。通常情况下由于网络提供商只一味关注商家利益,很少顾及消费者方面利益,于是对网络中出现的购物欺诈行为惩罚力度太弱,以至诈骗者利用一些网络提供商协议上的漏洞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网络提供商为获取既得利益,对很多的欺诈者予以包容,导致网络购物欺诈行为的发生。还有,个别网络提供商对注册用户资料要求不严谨,用户只需要简单模糊的资料就可以注册交易,也是引发网络购物欺诈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更有不负责任的网络提供商在商家发生欺诈行为后也不去注销欺诈者的ID,给欺诈者重复欺诈创造了条件。

三是从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完善的角度分析。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犯罪的立法可以说都不完善。根据联合国下属的一家互联网政策调查公司的调查,大多数国家并未在遏制电子商务犯罪方面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条款,其现有的法律不足以对互联网犯罪构成真正的威胁。在我国,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兴事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首先,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欺诈行为,对于如何确定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以及网商之间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交易平台、网商经常推卸责任,而监管部门也缺乏依据,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次,由于目前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仍遵循属地化原则,而网上购物具有明显的跨地域特点,异地经营和属地监管的矛盾,使得网络交易诈骗的调查处理成本较高、周期较长。作为消费者如何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保障自己的消费安全,避免上当受骗已经成为了广大消费者关心和管理者不得不面对的紧迫问题。这也将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能否健康良性的发展。究竟如何才能减少和避免电子商务中网络购物陷阱的出现,作为消费者、商家和管理者都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为构造一个绿色的购物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出一份力。

三、电子商务中购物陷阱预防措施

通过上述网购欺诈行为成因的分析不难看出,网络购物中的欺诈行为不断的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一是为了达到安全消费的目的消费者应做好预防工作。首先在进行网络购物前消费者一定要对自己所购买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包括该商品的性能、源产地、目前的市场价格等等。要树立“一分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的思想,因为任何商品都有它自身的制作成本,如果网店商家所出售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并且交货期限又很短,这时就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不要被超低的价格所迷惑。其次,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前选择网店时要尽可能选择大型、知名、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要仔细核对卖家留下的信息,包括QQ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如果卖家没有留下固定地址和对应的固定电话,消费者就要慎重购买,以免上当受骗。另外在消费过程中要把握先付货后付款的原则,或者选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第三方账户。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一定要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向第三方确认,由第三方将货款支付给卖家。要慎重对待卖方交付定金的要求。因为一旦消费者交付了一定额度的商品定金往往意味着在购物过程中失去了主动权,而且骗子公司还会利用消费者欲罢不能的心理一步一步地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继续付款,当消费者真正察觉上当受骗时,他们便采取切断一切联系方式的办法逃之夭夭,使消费者无从查找,只能自认倒霉。最后,消费者在网购前须仔细查看商家的成交记录和已购买消费者的评价记录。通常网站会把近一个月商家的成交记录和评价记录为客户列举出来,我们可以根据提供的这些记录判断商家商品的可信度。在整个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还应注意一点,即保存购物收据和商品相关包装,以防日后商品在使用过程在中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要求寄回所有的包装资料才能退货。做好以上预防工作将大大减少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受骗上当的几率。

二是管理者应加强对网络商家的监管,建立诚信体系。近几年随着网络交易客户的不断增多,诚信需求也相应膨胀,大众和媒体对网络商家的诚信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企业和管理者施加了更加严格的监控压力。电子商务市场真正需要的是诚信体系和安全支付工具,可归根结底,最需要的还是诚信体系。因为只有商家把经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他才会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安全性建设上,才会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性保障,从而降低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因此管理者应积极鼓励那些树立诚信品牌的商家,并规范这些商家在介绍商品时尽可能详细地阐述识别产品真伪和水货/行货的方法。以此来指导消费者如何选择和购买所需商品,从而减少网络欺诈的发生。另外管理者还可以采取预收商家诚信保证金的办法来应对网络诈骗的发生。当管理者接到消费者投诉时,经核实某个商家确实出现欺诈行为,作为管理者便可以采用绿色通道,用商家的诚信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随后再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降低商家诚信等级、勒令限期整改、暂时关闭页面,甚至是直接将商家网店关闭。最后,管理者还可以采用第三方监管的方法,聘请资深信用安全管理员组成自己的“诚信网络监督员”,使用技术工具、结合自身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对在线交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在必要时协助公安部门侦破网络欺诈案件。只有管理者加大监管力度,多管齐下,建立诚信体系,各商家才能自觉约束经营行为,杜绝不诚信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尽快完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全面应用的又一新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使人们尽情享受方便快捷购物乐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法律法规方面急需补充和完善,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合同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2012年5月还颁布实施了《快递服务》系列新的国家标准,新国标中明确规定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打开包裹,先验收内件再签收。该文件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快递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网络购物陷阱,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有其自身特殊的发展规律,相信我国政府在加大电子商务监管力度的同时,广大消费者会越来越多地体验到网络购物这种方便、快捷、全新的生活消费模式。我国的电子商务也必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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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520(2012)06-0038-03

2012-07-03

王海涛(197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行政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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