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高标准粮田建设
2012-08-15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6号),进一步提升全省的抗灾减灾能力,确保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50亿公斤以上,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近日,河南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五个方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高标准粮田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是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按照列入国家大型灌区整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加大对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力争到2015年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控制灌溉面积达到3757万亩;到2020年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规划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任务,骨干工程控制灌溉面积基本达到4552万亩。同时,按照整合各类涉水资金的要求,以渠系为单元成线成片整体推进,全面开展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力争末级渠系配套面积到2015年达到3757万亩,到2020年达到4552万亩,从根本上解决好大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升灌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引黄灌溉工程建设。研究出台加大引黄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国家分配引黄水量。启动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新修一批调蓄工程,综合利用现有平原水库、沉沙池或背河洼地等调蓄工程,通过改造完善提升其蓄水条件能力,加大非灌溉季节引黄水量,做到丰蓄枯用、冬蓄春用;建立引黄渠道清淤长效机制,疏浚引黄干、支渠,增加灌区引水能力,恢复渠道输水能力,保障灌区用水需要。2015年前实施47处引黄调蓄工程,完成已安排投资的7处调蓄工程和1处渠首泵站建设任务;到2020年实施120处引黄调蓄工程,使全省引黄灌溉补源面积达到3000万亩,引黄水量达到55.4亿立方米以上,切实提高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三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国家对全省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支持,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偏低、工程不配套、老化破损严重的现状。在国家安排全省67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在2015年前覆盖全省粮食核心区95个县(市、区)。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田间工程设施,配套完善灌区排灌末级渠系,在井灌区打井并配套,铺设地埋管,实现项目区内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为实现高标准粮田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四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节水灌溉现代化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地埋管道、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措施,以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效益为中心,坚持重点示范和普及推广相结合,建立节水高效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169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到2020年达到4031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2。
五是积极推进农田机井更新改造。通过整合各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结合农田机井通电工程,配套实施机井的更新修复与升级改造,提升井灌区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促进井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有护井工程、有配套水泵、有地埋电缆、有地埋管道、有智能控制系统、有标准出水口、有管护组织”的“七有”标准,有计划地调整机井布局,对老化损坏的机井进行更新修复,完善护井工程,做到通上电、配上泵、埋上管,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采用“一井一线、一表多卡”的模式,推广IC卡计量收费,降低灌溉成本,减轻灌溉劳动强度,充分发挥机井灌溉效益,保证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到2015年完成35万眼机井更新改造任务,改善灌溉面积1250万亩;到2020年更新改造机电井60万眼,改善灌溉面积30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