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河南省2122万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
2012-08-15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4年就以解决淮河、海河流域重污染河道两侧村庄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5年以来,连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农村饮水工程9762处,解决了2122.79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人数居全国第一。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南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发改委、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建设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厅。为促进工作开展,制定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县也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项目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工程的做法。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协同作战,保证了全省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河南省水利厅还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为全省“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年度工程进展快、质量高、效益好的项目县(市、区),在下一年度中增加解决不安全人口投资计划;反之,调减解决人口数量,有力地调动了各地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积极性。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制定规划
为把这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办好,各地在工程实施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意,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确定供水方式。同时为解决分散供水方式单位投资高、运行成本高的缺陷,全省各地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工程。目前全省已建成千吨万人水厂500多处,较好地发挥了供水工程的综合效益。
3.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
一是确保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省共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24.2亿元。二是加大市、县(市、区)财政投入。各地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本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如郑州市从2006年起每年市财政除及时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外,出资8000多万元再解决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加强与信贷部门的合作。积极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向农发行贷款,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如巩义市、新郑市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加大了对农村饮水安全的投入力度。四是依靠市场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本,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同时各地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实行报账制,加大审计稽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了“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招投标、统一验收;推行了“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把了“四个关口”,即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项目竣工验收关。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6000多名水利技术人员常年奋战在施工第一线,从水源勘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政府成立的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促进度、查质量,为工程质量戴上了“紧箍咒”。
5.树立先进典型,确保以点带面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水利厅从2005年起就在全省选择了中牟等12个县作为省级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总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探索管理模式,并在全省示范推广。2011年又选择了滑县等6个国家级示范县和通许等33个省级示范县。这些县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树立了样板,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河南省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中,创造了“中牟县的多元融资,企业运作”、“滑县的个体经营民主管理”、“西华县的整合资金规模供水”、“济源市的城乡一体村村通水”等6个典型经验,在全省加以推广,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6.完善建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河南省水利厅先后制定了《河南省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河南省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所有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管理职能到位、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此外河南省还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159个县市区累计落实维修基金5106.85万元,113个县已建立专管机构,112个县已建立水质检测中心,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