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的主要流派及其观点评析
2012-08-15穆宝江
穆宝江
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的主要流派及其观点评析
穆宝江
1947年“文化产业”概念经由法兰克福学派提出后,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和理论体系。法兰克福学派从对文化工业的批判中建立起自己的文化产业理论;英国文化学派 (又称伯明翰学派)坚持文化的平民立场,强调文化对社会生活的介入功能,主张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进而开创了文化研究思潮;以美国文化产业理论为代表的当代西方文化产业应用理论则十分注重对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消费方面的研究,代表着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新方向。
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流派;基本观点
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文化工业”这一概念。他们从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和销售这一角度来理解文化的“产业化”,从对文化工业的批判中建立起自己的文化产业理论。此后,众多的学者从不同的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和理论体系,其中包括英国文化学派(又称伯明翰学派)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应用文化产业理论等。对文化产业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东西方文化交流和社会各界的共识。
一、法兰克福学派及其主要观点
法兰克福学派在文化产业理论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包括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瓦尔特·本雅明、赫伯特·马尔库塞和尤尔根·哈贝马斯等。该学派对文化产业的研究始终建立在深刻的批判立场上。持否定性批判立场的以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为代表。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用“文化工业”取代了“大众文化”,以体现否定和批判的宗旨。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启蒙理性是新的统治人的工具。资本主义的文化受到价值和利益的支配,已经堕落成低俗的商品文化,文化的生产代替了文化的创造。霍克海默与阿道尔诺认为,文化工业创造出的“大众文化”是一种“商品文化”,其已丧失了文化本身的特点。文化工业通过所生产的大众文化向人们提供标准的和毫无思想深度的文化产品,以此控制和操纵了人们的意识。在文化工业下,人们不仅被剥夺了自由选择文化消费的权利,大量的类型、风格和内容日趋雷同的文化产品,使人们的思考和创新能力减退,文化和艺术失去了原本的超越精神。因此,法兰克福学派反对文化与艺术的商品化、市场化和工业化等生产形式。[1]与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的否定与批判不同,法兰克福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本雅明对文化产业并没有完全否定,而是持一种乐观态度。本雅明通过对电影艺术与传统的绘画艺术的比较研究,提出了机械复制的艺术理论,肯定了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上的机械复制对人类文化特别是艺术发展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当时社会中的机械复制手段具有革命性意义,满足了大众强烈希望事物在空间和人性上更为贴近的意识,实现了对机械世界和自身机械性的超越。[2]
在批判的同时,法兰克福学派从现代工业生产的视角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堪为运用经济学方法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的先驱。以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为代表的批判理论,深入分析了工业技术应用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导致大量文化经典丧失了原有的“灵韵”,人类的精神世界开始乏味的原因。这与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身处当时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不无关系。不过,作为文化发展的历史必然,文化产业有其客观性和合理性。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批判理论的缺陷日益暴露,它对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文化工业现象和机制失去了解释能力,而且因其悲观消极的社会主体论导致其以理论的激进掩盖了其政治的保守性。[3]
二、英国文化学派及其主要观点
1964年,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成立,这标志着英国文化学派诞生,因此该学派又被称为伯明翰学院派。该学派文化产业理论的形成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科技革命使西方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财富无限膨胀,从而诱发了各种社会危机;其次,工业化时代由于大量科技在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中被应用,使文化产业兴起并不断发展,致使大量经典艺术被庸俗化复制、标准化生产,文化艺术的韵味逐渐丧失,引发了当代西方社会的文化危机;再次,工业文明下人们的精神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摧残,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现代工业社会利用文化工业统治和控制人们的精神意识。
伯明翰学派的文化产业理论最初受到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的影响,后来转向了马克思主义。20世纪70年代,伯明翰学派又接纳了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一些理论成果,特别是拉康、巴特、福柯等人的理论。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电视、流行音乐、期刊杂志等大众传媒的风行,其文化产业理论中又增加了新的研究领域。伯明翰学派继承和发展了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产业的理性思考。伯明翰学派侧重从制度话语和思想意识、权力等微观政治角度来考察与分析文化产业,关注文化产业生产和消费中的能动和解放力量,强调以辩证的态度看待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应当少一些精英主义文化,多一些广大下层劳动者可以领略和参与的文化内容。[4]伯明翰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雷蒙德·威廉姆斯、斯图亚特·霍尔、特里·伊格尔顿等。
20世纪中叶,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理论家们对文化问题的研究不再局限于社会学、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广告、新闻、互联网、传播技术甚至时尚、信仰等领域也被纳入到了研究范围。以威廉姆斯和霍尔等为代表的伯明翰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理论领域进行了创新性发展。伯明翰学派的理论家们不认同霍克海默、阿道尔诺等从精英主义的立场来研究文化问题,他们希望能够站在民众的立场,也就是底层的工人阶级的立场,关注他们的文化传统、文化活动和文化诉求。由此,伯明翰学派的大众文化研究凸显了一种平民立场。伯明翰学派基于本土的社会、文化经验,对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提出了修正,强调文化主体与文化生产在当代社会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对大众传媒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贬损、混淆大众文化的精英主义进行了深刻分析,表明一切皆是大众的观点(精英只是幻象)。所谓文化研究,只是确定什么样的大众,而不是区分精英与大众。同时认为以传媒为载体的低级庸俗文化形式并不只是由工人阶级消费的,这些文化形式也不是由工人阶级自己创造的,以此对传统精英文化进行了一种持续的毫不妥协的批判。[5]
伯明翰学派认为“大众”一词是一个中性概念,在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间造成了对立。为了突出平民立场,他们较少使用“大众文化”,而代之以“通俗文化”。通俗文化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伯明翰学派的理论家们试图通过对通俗文化的研究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该学派坚持文化的平民立场,强调文化对社会生活的介入功能,主张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极大地适应了战后民众崛起、民主参与意识高涨、文化形式多元的社会局面,进而开创了当代学术界的重要思潮——文化研究思潮。[6]
三、当代西方文化产业应用理论及其主要观点
当代西方文化产业应用理论来源于文化产业的具体实践,是对文化产业的生产、流通、营销的过程进行研究,与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相交叉。在文化产业应用及发展方面,当代最成功的国家无疑是超级文化大国——美国。美国是世界头号文化产业大国,其文化产业理论主要源自对法兰克福学派和伯明翰学派文化理论的沿袭与发展。美国文化产业理论界的代表主要有约翰·费斯克、赫伯特·甘斯和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等。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移民国家,尤以欧洲移民为主,因此,美国社会文化与欧洲传统文化可谓一脉相承,而且美国的社会土壤对于接纳一种文化持有一种保守和偏见态度。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在美国的发端,新技术不断涌现,直接推动了美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美国的文化产业不论是门类规模,还是更新速度、创新程度,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优化了美国的经济结构,吸纳了社会就业,使其能够出口更多的高附加值产品,扩大和巩固了美国的文化霸权地位,赚取了超额的海外利润。
美国应用文化产业理论是对欧洲文化批判理论的继承,其首先是受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二战期间,法西斯势力对法兰克福学派的许多成员加以迫害,迫使他们不得不移居美国。在美国,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仍然坚持对文化产业的否定性批判,不过其观点受到了美国社会现实的挑战。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产业理论无疑成为美国文化产业理论的来源之一。阿道尔诺到达美国后,逐步调整了自身理论与美国社会现实的差异,为自己的研究寻找了合适方向。他不认为文化艺术与社会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反映和决定的关系,相反,他坚持认为真正的文化艺术是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及其统治的反抗。阿道尔诺仍然沿用评判欧洲文化工业的标准来衡量美国的通俗文化,这造成了他的文化批判理论与美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错位。比如,他认为流行音乐不是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是虚假的,不会获得长久发展,但事实与他预料的截然相反。美国流行音乐不但盛行起来,而且获得了巨大成功,甚至世界许多地方都有美国流行音乐的影子。
同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本雅明对文化工业持有一种肯定的态度,对文化工业的未来抱有希望。他的这种理论观点得到了美国文化理论学者们的认可和欢迎。他的著作《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表达了对文化工业的观点。他认为,在工业时代,文化艺术作品不再是少数垄断者的专利,而是大多数人都能够欣赏到的艺术文化,这就拓展了文化发展的空间,出现了真正的大众文化。当然,本雅明对文化工业也表现了一些遗憾的观点。他认为,文化复制品无法达到原作的真实水准,因而价值也就打了折扣。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西方文化理论学者投身到了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当中,促进了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大繁荣。他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文化及其产业化的问题,大量的研究成果涌现出来。以美国文化产业理论为代表的当代西方文化产业应用理论,十分注重对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消费方面的理论研究,代表着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新方向。美国文化产业理论在许多方面都实现了对法兰克福学派和伯明翰学派的发展和创新。在对文化的定位上,约翰·费斯克和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等都对其进行了再解释。在对大众文化的生产与接受问题上,费斯克认为生产者按照其逻辑体系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资源,而受众群体以自己的解码来重新构建,以形成独具特色的大众文化。甘斯用“品味文化”解释了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各自存在的理由。不过,美国文化产业理论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如削弱了前人的批判精神,偏离了传统批判主义的轨道等。
[1]沈强.日韩文化产业发展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37.
[2]车美萍.欧洲文化工业批判之路径[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5):20、21.
[3]车美萍.欧洲文化工业批判之路径[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5):23.
[4]孙安民.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81-82.
[5]马驰.伯明翰与法兰克福:两种不同的文化研究路径[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2):2.
[6]杨东篱.伯明翰学派的文化观念与通俗文化理论研究[D].山东大学,2006:154.
责任编辑:何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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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2)05-0001-02
穆宝江/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在读博士(吉林长春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