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价值哲学的本质及其价值问题的研究
2012-08-15于晓明
于晓明
学术交流与探讨
康德价值哲学的本质及其价值问题的研究
于晓明
康德价值哲学一直在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的问题。康德把“人是目的”作为自己价值哲学的最终追求和本质,对人本身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康德对人本身的关注引起其后哲学家们对康德价值哲学批判性的思考,推动西方价值哲学发展,奠定了康德先验性价值哲学在近代哲学史上的源泉地位。
康德;价值哲学;自由
康德价值哲学一直在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的问题。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提出第二条绝对命令: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1]这就是康德的“人是目的”原则。康德价值哲学从始至终都是围绕人这个目的而展开的,人作为文明的人本身是价值的本质。
一、“人”:文明的人
康德认为人的存在即是目的本身,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身中的人性都是目的。这里的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本身是客观目的,而善良意志只与客观目的相关,所以人必须服从绝对命令,“人之所以必须要服从超人的绝对命令,是由于人作为目的与道德律令有一种必然的先天综合关系的缘故”[2]。以人作为最高的目的,是对人的敬重,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不能看作手段而为其他的目的服务。康德的“人”不是卢梭的自然人而是文明的人,既是理性存在者又是感性存在者。
首先,康德的“人”是超越经验的人。康德对现象和本体划界,进而把人分为经验的人和超验的人。康德认为,经验的人是感性的动物,只具有相对价值。而人作为价值的本质是超越经验的人,“如果要说‘人是价值本身’,那么其中的人就必然是这种作为纯粹超验现象存在的人。”[3]人作为超验的人是目的本身,具有绝对价值。康德说:“如果没有人,就根本没有具有绝对价值的东西了。”[4]
其次,康德的“人”是平等的人。“人是目的”是一种普遍有效的先验原理,它要求人作为目的是一律平等的,这样绝对命令才具有普遍的有效性。人对人有道德义务,人说谎、骗人等把他人当作工具违背了道德法则。人作为价值的本体是实践理性的主体,没有优劣之分,都是平等的。违背了人作为平等的价值本体这一原则,就是违背了道德法则,因而是不道德的。这种平等只有在实践理性的基础上才是有意义的。
最后,康德的“人”是共性的人。共性的人不是指人都具有生物性这种自然存在的共性的人,而是作为价值本质的共性的人。“而是指人文性的共性,即人所建构起来的人的共性,因而这种共性是理念性的,是理想的、完满的人。”[5]
二、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文化—道德的人”
康德指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人类不仅是像一切有机物那样作为自然的目的,而且在这个地球上也作为一切其他自然物都与之相关地构成一个目的系统的那个自然最后目的。”[6]在本体世界“人是目的”,在现象世界人也是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人本身可以“通过大自然的仁慈”得到幸福,也可以“利用自然”得到文化。康德的自然向人生成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是指“文化—道德的人”。
首先,“文化—道德的人”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是文化的人。文化的人是能够按照自由意志去利用自然,摆脱自然的束缚而“达到的各种各样目的的适应性和熟巧”[7]。
其次,“文化—道德的人”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是道德的人。人是自然目的链条上的一环节:人做为其他人的目的,也作为自己的目的。人可以不是自然目的链条上的一环:价值不在自然界去寻找,而是在本体界去寻找,因为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幸福,更在于道德。“这种目的的关系将能独立于自然界而本身自足,因而能够是一个终极目的,但这个终极目的是根本不必到自然中去寻找的。”[8]所以,自然最终的目的就是有道德的人。
最后,“文化—道德的人”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是本体的人。“文化—道德的人”作为服从道德律的文化人,是具有自由能力的存在物。人作为一种有理性的自然存在是无条件的目的本身,所以人成为现象界的“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因之,现象到本体两岸深渊之间,便完成了过渡”[9]。人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是文化和道德、幸福与德性相结合的本体的人。
三、创造本身的终极目的:人的自由
“一个世界的存有的终极目的即创造本身的终极目的”[10]是这样一种无条件的目的,它在目的的秩序中只依赖于它的理念。在我们的世界中,超验的人是作为唯一的指向目的的规律,是自己为自己规定目的。在自然界中,人“是被他们自己表象为无条件的、独立于那些自然条件的,但本身又被表象为必然的”[11]。这种类型的存在者就是理性的人和本体的人。人作为理性存在的本体,既是自然的又是理性的存在。
自然的人作为自然的存在是因果链上的一环受自然法则的限制,理性的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追求自由。“这是惟一这样的自然存在者,我们在它身上从其特有的性状方面却能认识到某种超感官的能力(即自由),甚至能认识到那原因性的规律,连同这种原因性的那个可以把自己预设为最高目的(这世界中最高的善)的客体。”[12]
康德的价值哲学是以自由为前提,而自由只有在二元的人的基础上才称其为可能。由此,我们才能想象生存在自然界同时超越自然界的限制做出自己选择的人追求的道德自由。人对于创造来说是终极目的,只有在人之中才能找到终极目的无条件的立法,终极目的——人的自由。
四、价值的问题
康德之后的众多哲学家都以批判康德的价值为基础发展自己的价值哲学,特别是康德价值哲学体系中普遍存在的理性主义和对理性的人的高度形上诠释又引发哲学家们不断追问和反思。其中黑格尔、马克思这两位与康德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伟大哲学家,他们对康德价值哲学的批判思考,对马克思主义学者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两者分别从伦理精神、价值普遍性方面对康德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本质——人本身进行了扬弃。
黑格尔被称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在价值哲学上受到康德的巨大的启发,但两者也有明显的不同。黑格尔讨论到理性要求的正当性时,黑格尔提出价值先验是不可以的,没有完全脱离经验的先验价值。他说:“要区别开决定意志的根据究竟是单纯的机智打算抑或是真实的道德观念,那是很困难的。”[13]
马克思分别从康德道德哲学价值本体和价值理论的抽象性展开了彻底的、激烈的批判。
马克思批判康德道德哲学价值本体的抽象性。康德以自律道德的道德律重建了价值本体,回归了“人是目的”的价值本质。康德为了肯定知识的同时给信仰留地盘,把世界划分为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他通过自在之物不可知在信仰世界中保留了上帝、灵魂、自由等,但同时两世界彼此外在互不相干了。在康德那里“真实的自然界”是先验的自然界,而先验的自然界是不可知的自在之物,我们不能获得关于“真实的自然界”的任何知识。因此,自然界也是抽象的超感性存在,那么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也就具有了抽象性。所以,在认识论上,康德的主体和客体只能是抽象的价值的存在。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和人都是“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14]。这就是说,实践证明人是感性的存在而非先验的存在,那么人化的自然也就是感性的存在,因此,当取消了感性的自然也就取消了感性的人。所以,康德哲学在价值领域是抽象唯心的,这源于康德哲学本体“自在之物不可知”,在实践中不能认识、不能言说的本体必然导致价值哲学是唯心、抽象的。接着,马克思批判康德道德哲学价值理论的抽象性。马克思批判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抽象的理论,对于现实世界根本没有作用,“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15]。
两个哲学家对康德价值哲学思想的批判揭示了价值追求的困境,通过批判和分析得出康德的困境也是西方近代哲学共同的困境。他们的哲学论述和思考指出了康德的当代价值意义并提出了解决方式,但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即都是立足于他们所属时代的价值状况对康德进行的思考。首先,康德价值的本质是先验的人而非抽象的人。自由意志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以善良意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追求的是德性和幸福统一的至善价值。康德把感性和理性截然分开是为了更好地研究理性,把理性与价值分开是为了防止理性对价值的僭越,更好地研究价值。康德价值哲学一直关注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价值的本质中的“人”是“文明的人”、“文化—道德的人”、自由的人。人作为整个自然界的最终目的是处于自然界之中的,人追求自由的内在目的只有在社会之中才可以完全实现。康德并没有到把价值完全推到彼岸,而是从彼岸落回到此岸,在自然中找寻。最后,康德价值哲学是从价值入手来研究人而非从抽象理论推出价值。康德从价值来研究人与马克思的从人来研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是为了人类自由而不懈努力。从纵向来看,这是价值理论发展的历史逻辑的展现,是价值哲学从价值来研究人到从人来研究价值的基本价值路向。康德价值哲学内在的抽象理性和现实感性的矛盾是西方哲学理性主义传统的必然矛盾的缩影,康德没有能跳出西方哲学理性主义传统的束缚,这种矛盾也一直伴随着康德。但康德把人本身作为终极价值构架了彼岸与此岸的桥梁,通过对实践真理性的认同达到了对理论真理性的维护,更好地理论应用于实践。
[1]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47.
[2]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M].三联书店,2007.300.
[3][5]刘进田.人作为价值本身是否可能—与赖金良先生商榷[J].哲学研究,2005,(11):89.
[4]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M].商务印书馆,1982.317.
[6][7][8][10][11][12]康德.判断力批判[M].人民出版社,2002.285,286,291.
[9]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M].三联书店,2007.424.
[13]黑格尔.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M].商务印书馆,1988.2.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2000.87.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1960.211—212.
责任编辑:贺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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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2)08-0001-02
于晓明/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陕西西安710000),商洛学院城乡发展与管理工程系教师(陕西商洛7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