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美财政支出政府采购制度
2012-08-15张晓辉
张晓辉
(赤峰学院 计划财务处,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浅析中美财政支出政府采购制度
张晓辉
(赤峰学院 计划财务处,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由于政府采购所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购买所达到的规模效益,它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政府采购已逐渐渗透于国内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鉴于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和探索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本文以代表性国家美国为例,力图通过对其进行剖析,挖掘其优势,帮助中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提升和完善.
政府采购;中国;美国;财政支出
1 美国政府采购特征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及满足自身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招标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具有政策性、公平性、守法性和社会责任性等一般特点.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作为先行者之一,其政府采购可以追溯到1792年,200多年间共颁布相关法律500多部,其经验也被世界各国所广泛借鉴.接下来,我们将对美国政府采购的特点进行简单的分析,并对其优势进行提取.
1.1 管理体制高度集中、部门分工明确
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分别表现在了政策、执行管理和预算管理上的高度集中,OFPP(联邦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公室)、GSA(联邦总务署)及OMB(总统行政和预算办公室)三分权能,不得越权执行.同时,国家对于政府采购配置标准实行严格的统一规定,整合购买力资源,统一政策、合同,发挥集中规模优势,大大降低采购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更好地发挥政策调节功能,配置标准会随形势变化而调整,追求稳中有变,因此并不显刻板.
1.2 合同履行方式相对稳定
目前,美国最为普遍的采购方式是合同采购,即与供货商预先签订一定期限内的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1至3年,到期可续签;大多为无数量合同),为联邦机构提供采购服务.它的实施是通过政府授权任命的合同官员来进行的,对合同官员的授权范围和界限是明确的,并且向所有的供应商公示.合同官员通过建立对采购系统的高效管理和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维护公众利益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 体现用户意志的采购方式
美国政府采购主要通过合同采购的方式来完成,各部门在合同框架内拥有充分的选择权.除长期供货合同或定点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外,其他有特殊需求或需求不明确(如研究开发、方案设计、实验室建设等)的采购由GSA授权各部门按规定程序自行采购,并将采购合同报GSA备案.美国也没有招标公司,政府机关可以直接发标进行采购.
1.4 先进的技术手段
美国的政府采购有强大的信息资源支撑,具有科学完备的信息库,设有联邦商机信息系统和联邦采购数据系统.同时电子采购、网上竞价(反向拍卖)、采购卡的大量应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1.5 采购官员实行专业化等级管理
FAS除少量管理人员外,大部分为专业采购(合同)官员.对采购(合同)官员的资格条件要求很严格,包括教育水平、培训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采购(合同)官员按级次管理,级次不同,直接签署采购合同金额也不同.FAS定期对采购(合同)官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采购(合同)官员经政府合同资格审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其资格后,由部门行政首长任命.
2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与美国相比,中国政府采购起步晚,仍存在很多理论与现实上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欠规范,直到今天,我国还没有形成一整套严密的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机构、信息管理发布、竞争、监管、考核、争端解决机制,同时,也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立法滞后,与美国的五百多部相关法律相比,我国仅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可以参考.同时,专业管理人才匮乏,不能全面适应我国政府采购实践的要求.在解决支持国货、中小企业关注、地区发展不平衡、节能减排、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上缺乏具体有效的举措.
3 借鉴美国经验,完善本国政府采购
针对当前国内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接轨的大背景下,尽快完善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是十分迫切的,对于中国而言,闭门造车的时代早已逝去,应广泛吸收,在未来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应着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调整.
3.1 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体制的完善包括政府采购相关主体、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政府采购项目监控机制建设等相关体制的提升,形成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部门,以严格的财政预算程序为基础,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并借鉴电子化信息的模式,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为杜绝寻租、腐败等行为,政府采购的机构设置应借鉴美国实行的“采购权、使用权、监督权分离”的管理体制,如果政府采购合同出现一定问题,还应明确具体部门将分析其原因并出台补救措施,并对采购机构产生约束力.
3.2 保障人才供给
政府采购事关重大,同时环节众多,因而对其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较高,除基础素质外,在涉及国际采购时,还要对业务操作能力、外语、国际贸易、公共关系、WTO相关规则的详细全面掌握.因而应对采购人员职业化,由政府相关资格审核委员会审批,按级次管理,并不断加强相关职业培训,以适应国际变化.
3.3 倾斜民族中小企业
就目前中国政府采购实践中,采购的国货少、自主品牌少,并没有很好的发挥支持民族产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倾向于向大企业采购.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效仿美国设立国防部中小型工厂管理局(SDPA),由它出面获得政府的大合同,然后再把它们分包给小企业,形成政府采购向小企业倾斜计划中的“联合”决定机制.同时,用法律明确规定其相关权利,如《联邦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美国产品,23%的采购份额要给予中小企业,以及联邦政府10万美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必须向中小企业采购等规定,增强了民族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3.4 支持创新、促进绿色环保事业
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与国家政策、机构设置等方面不尽合理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可以在中国财政部门内部确定一个类似于美国的事务管理总署的机构作为主管机构负责制定采购法规,对政府采购市场进行协调和管理以及采购统计、采购分析和评估等事项,同时把政府采购政策纳入国家创新政策体系,美国实施的“836”计划,就是以这个目的为初衷的.当然,政府也要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支持创新中要明确绿色环保的总方针,着力创造一个亲和自然的市场环境.
3.5 信息安全
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美国以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机构设置共同构筑了防御体系,有效的保障了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安全问题.著名的"埃克森-弗罗里奥(EXON-FLOR IO)法令"就是美国外资管理的主要法规,用以规范美国对涉及其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的审查程序、内容及法律后果等.在美国,“保护国家安全”被放在了至高无尚的位置,而我国的信息安全维护上则明显疏松.
美国的政府采购中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供应商救济制度、军用产品采购专门制度等,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无法一一赘述,当然,对于他国经验,也不能照搬照抄,毕竟中国尤、有其具体国情,因此在未来的建设中,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促使中国尽早建立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体制.
〔1〕郭爱芳,周建中.美国政府采购支持技术创新的做法及其借鉴意义.
〔2〕肖志宏,杨倩雯.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及其启示.
〔3〕吴正合.高度集中的美国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其启示.
〔4〕黄河.美国政府采购中的中小企业政策及其启示.
〔5〕张岚.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F8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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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60X(2012)01-00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