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培育——美日两种模式比较与启示
2012-08-15钟清流
○钟清流
(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 湖南 长沙 410001)
新兴产业培育
——美日两种模式比较与启示
○钟清流
(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 湖南 长沙 410001)
在新兴产业培育进程中的政府角色如何定位,已经成为影响其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盛行的做法,可能导致事与愿违的后果。美日发展历史表明:新兴产业培育,政府主导不如市场主导。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是新兴产业导向更有效的寻优法则。基础研究的根基和原始创新的能力和实力才是新生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新兴产业 培育 政府 市场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新形势下,如何根据其发展规律和特殊性,正确选择、规划和科学推进,已经成为能否确保其健康成长的重要课题。在当前新兴产业培育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地区未来产业走向的热切关注,存在强烈的政府主导冲动意识,表现为以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直接推动发展进程,说明一些地方存在着典型的政府万能的思想。新兴产业的培育进程中,政府的重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政府主导是否优于市场主导却值得商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美日两种不同培育模式的实践效果比较之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的典型效果比较及利弊分析
美国、日本等国在发展新兴信息产业的历史比较表明,培育新兴产业,政府主导不如市场主导。从历史来看,美国是在与日本研究起步水平不相上下的条件下发展新兴信息产业的。美国是典型的市场主导,日本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发展模式的不相同,直接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美国奉行的是市场主导技术路线,产业的发展方向由市场竞争来定,按照渐进性自然进化的客观规律,让企业在多元化竞争中,根据市场机制选择技术创新的最佳方向。作为市场多元竞争主体的企业,尽管其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具有技术选择和实现方法的多样性,无法按照某些预定的技术路线进展,但每个企业都可根据市场信号不断灵活地调整自己技术创新的方向,另外又可在多元竞争中相互借鉴和相互补充,提升了技术创新的能力,因而可用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自然寻优法则正确地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事实上,正是由于美国的科技界、企业家准确把握了计算机技术发展趋向,科学选择了技术研发的重点领域,并敏锐地捕捉到了由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的小型化、个人化和产业化,计算机网络和软件技术等)变革所引发的巨大产业潜能,才确保了美国新信息技术产业的正确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
美国政府的政策引导也是促成新兴信息技术产业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在20世纪末期,美国政府通过制定战略规划和扶持政策,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多管齐下大力引导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美国政府首先通过对产业未来发展态势的宏观把握,制定出促进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国家战略,再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以引导和推动,特别是启动一些极富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信息产业类重大科技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整个产业发展。如1993年9月克林顿政府制定了“全国信息基础设施”(简称N II),俗称信息高速公路战略计划。该计划的实施,使美国信息化水平极大地提高。紧接着,1994年9月,美国副总统戈尔提出建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简称G II)的倡议,建议将各国的N II联结起来,组成世界信息高速公路,实现全球信息共享。综上所述,美国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是推动新兴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崛起的关键因素,它有力地促成了美国经济持续近30年的高速增长。
相比之下,日本政府主导信息产业发展的实践却教训深刻。日本根据具体国情和技术追赶的现状需要,采用政府主导的技术进步路线,政府根据战略优先次序,通过技术和资本的动员能力优势,利用行政力量直接推动技术进步。二战以后,日本政府主导制定的发展战略及相应的产业政策,包括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产业合理化计划、物资统制、倾斜生产方式、输出振兴法等成功地推动产业升级促成了经济起飞。其中,政府主导的成功产业政策曾经被日本国内外视为促成经济起飞的法宝之一。
然而,20世纪90年代则成为日本经济“停滞的十年”,本世纪又进入了“衰退的十年”。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日本政府主导发展模式和相应的技术路线选择方式密切相关。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日本政府在信息技术发展方向上判断失误,在技术选择上重“大”轻“小”和重“硬”轻“软”,把信息技术发展的重心向计算机的大型化、高速化和半导体芯片的大容量化、微型化等硬件技术等方面倾斜,对软件业缺乏重视,使新兴产业误入歧途。另外,日本政府主导的信息产业推进策略,主要是通过扶植垄断型大企业来实施,而这些大企业对新技术的价值取向偏见使其反应迟缓。如1997年当松下、索尼等公司在全球推出自己品牌的移动电话和基础设施时,早已失去了在移动通信市场的国际地位。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方面,以致于当美国已经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小型机并且开始普及个人电脑时,日本仍继续在大型机的发展路上埋头苦干,并且未能预见到家用电脑和网络应用即将创造的巨大市场发展空间,结果错失良机,这是导致其经济停滞的直接原因。
为了重振日本经济,日本政府几乎用尽了一切可以用到的政策包括零利率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但是倾尽全力实施的结构改革政策却未见成效。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至1997年,当世界经济基本保持增长势头的情况下,日本的GDP增长率却从1990年的8.1%下降到1997年的1%,1998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为-1.1%,2000年、2001年分别为-0.3%、-2.5%。
进入本世纪后,日本电子信息产业更是陷入大幅衰退之中无法自拔。从2000年到2010年,日本电子行业的产量锐减了47%,出口下跌了27%,行业贸易顺差陡降了68%。单单统计高收入的经合组织(O C E D)国家的出口数据(这样可以避免计入中国的影响),日本电子产品及服务出口的全球市场份额从1996年的19%下降到2009年的10%,折损近半。而在此期间,德国的市场份额从8%上升到11%,韩国则从6%增长到9.2%。
日本的教训是:政府主导的“技术立国”战略,通过大量引进、消化、吸收欧美科技成果和相应产业政策推动产业的生长与发展。这种以模仿为主的技术路径,在短期内确实带动过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然而长期忽视基础研究、缺少原始创新的短、平、快发展模式终究是没有好结果的,它使日本技术创新基础脆弱,给后来的技术进步留下了巨大隐患。尽管在技术追赶阶段,可以通过模仿将技术和产品做到极致,以物美价廉表现出强大的竞争力,但到了技术急剧变革的时期,廉价竞争优势不再时,革命性原始创新能力就成为引领潮流的关键因素。美国基础研究扎实功底和研发能力长期积累的竞争优势立刻显现。而日本技术根基的脆弱性开始暴露无遗,不仅无法实现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更无法满足新兴产业革命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根本要求。在信息技术急剧变革的20世纪90年代,日本在与美国新兴产业的技术竞争中败下阵来,只能跟在美国后面亦步亦趋,始终无力逾越。尽管日本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转而着力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开始实施由以技术引进和消化为主的模仿型“技术立国”向“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转变。然而为时已晚,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需要长期的理论探索和技术积累过程,无法一蹴而就,这是日本的新兴产业至今未能取得重大进展的根源所在。
二、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模式的启示
从美国和日本在新兴产业培育过程的经验教训中,我国可以得到一些值得借鉴的启示。
首先,应当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原则,在新兴产业培育进程中不要过高估计政府的力量,而低估市场的力量。因为新生产业技术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和政府官员专业知识局限性决定了正确决策的困难性,政府官员远离经济生产第一线,很难占有完整信息,难以把握不确定性及多变性的技术动向,因而直接参与技术方向和路线制定并不明智。让市场机制来引领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路线,是避免技术方向预测失误而导致灾难性后果更有效的途径。
其次,政府工作重点应创造新兴产业成长的内因条件和改善外部环境,如设计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激励机制,全力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的创新,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稳定的金融市场,推动风险投资发展解决市场失灵,用政府采购引导市场培育等。
最后,政府既不要把新兴产业发展希望寄托在引进技术和先进生产线上,过多引进生产线只会给国内新兴产业带来障碍,也不要像日本那样把新兴产业发展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少数垄断国企或龙头企业身上,应当坚持以市场实践作为检验技术创新价值的客观标准,大力支持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们中间产生未来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概率可能比大企业更高。
事实上,能够引领新兴产业潮流的往往恰好是那些过去名不见经转的新生企业。例如,当今美国电子产品制造商前21强中,有8家在1970年时尚不存在,还有6家因十年前规模很小,上不了《财富》500强排行榜。当年日本的松下、索尼、东芝等电子信息产业称雄世界的时候,美国的电子信息企业英特尔、微软、苹果、谷歌、雅虎、亚马逊、思科等还未出生。然而当这些美国新生企业迅速拔地而起长成参天大树时,日本仍在原地踏步的上述企业几乎就成了小矮人。当年引领世界潮流的不在是日本的龙头企业,而是美国的新生企业。事实说明,大型龙头企业并不是引领世界潮流的先决条件,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实力才是企业发展的潜力所在。
历史经验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主要是相关领域的原始创新引起的,而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是成就原始创新的根本原因。达到这种原始创新需要长期的基础理论研究功底和雄厚的技术积累及大量的研发实践作后盾。因此,中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归根结底要以原始创新为长远目标,这又规定了其实现途径必然要从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积累的底层做起。这需要充分吸取日本政府主导的教训,并借鉴美国市场主导的经验,去除急功近利的浮躁,沉下心来,从战略的角度,做好实现长远目标的相应的各项基础研究支撑工作和原始创新能力和实力的培育工作。
(注:本文受本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1YBA306。)
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