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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思路积极作为迎接财政监督新的机遇和更大挑战——对四川省财政监督工作安排部署的解读

2012-08-15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12年34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内部监督财政部门

■本刊编辑部

理清思路积极作为迎接财政监督新的机遇和更大挑战
——对四川省财政监督工作安排部署的解读

■本刊编辑部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业务水平,推动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发展,四川省财政厅举办了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暨业务培训班。四川省财政厅党组成员、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李泽民全程参与培训,并在工作会上对下一阶段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级财政监督工作者通过在各项课程的学习中进一步夯实内功,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同时,对于下一阶段全省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各地更为有效地开展工作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指明方向。

准确把握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几项原则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在促进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财政监督职能在更加凸显的同时,任务也愈加繁重,为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各项挑战、牢牢把握机遇,更好地解决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重点薄弱点,李泽民在工作会上指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及时跟进,不断将财政监督工作引向深入,切实为财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在部署下一阶段财政监督工作中首先明确了以下几项原则,为各地财政监督的具体开展明确了工作关键点。

原则一:牢牢把握“加强大监督机制建设”这一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首要目标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越来越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摆在了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监督范围不断拓展,影响持续扩大,在规范财政业务、保障资金安全、助力绩效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财政监督事业得到了有力发展。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保证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实现科学监督,有效监督,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深刻分析形势,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财政监督是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的共同任务,监督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专职监督机构,都要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因此,财政部门内部要积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格局,建立“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紧密融合的财政监督机制。要形成财政监督齐抓共管,事前、事中介入,事后检查,全程监控的局面,有效解决财政监督与管理不相融合,不相衔接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要树立寓监督于服务、寓监督于管理的理念。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作用,确保财政监督始终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李泽民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重点方向和重点项目时,要将监督重点与财政管理和改革的新变化、新要求紧密衔接,切实做到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战略目标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制度设计的漏洞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缺陷,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服务。在处理违纪违规问题时,要注重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被查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杜绝问题反弹,建立长效机制,为增强监督对象的法纪观念和内控效能服务。专职监督机构要从监督的角度积极参与财政管理,将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及时反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财政监督结果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提供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是要树立财政监督全覆盖的理念。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个环节都需要财政监督的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和财政管理全过程之中,努力消除财政监督的死角。要发挥好事前审核、事中监控的职能优势,并将事前、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原则二:继续坚持“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建设”这一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

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实践中制度依据的缺失,将无法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系统完整又行之有效的制度,以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今年5月,财政部出台了第69号部长令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这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财政监督行为的法律制度,其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下一步,四川省财政厅将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行贯彻落实。目前全国人大进行审议的《预算法》修订案,也对财政监督的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将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四川始终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积极将创新发展的理念和积累的经验做法制度化。

一是推进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工作。2011年,四川省财政厅启动了条例立法工作,经过前期调研,评估起草和反复论证修改,目前草案送审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条例》立足于规范财政部门监督行为和有效满足财政管理需要,全面明确财政监督主体、对象、范围、权限、程序、方式等内容,使各级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有了内容完整、职责清晰、范围具体、权限明确、程序正当的规则。《条例》与《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以及其他法规规章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将推动各级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科学发展。

二是制定了《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 (试行)—业务管理机构》。这部指南是继《四川省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出台后,四川省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财政部指南的基础上,融入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以财政管理业务为主线,对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对常见的问题和相应的定性依据进行丰富和完善。在注重规范性、通用性的同时,强调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各级财政部门有效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原则三:切实围绕“强化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这一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

近两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从夯实基础,强化自身建设出发,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些市县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渠道,积极汇报争取,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理解,阿坝、甘孜、乐山、宜宾、绵阳等5个市(州)财政监督机构升格或领导高配,泸州、达州和凉山州所辖全部县(市、区)财政监督机构均升格为副科级。目前,四川省已有三分之二的市级财政监督机构和超过三分之一的县级财政监督机构实现了升格或高配,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虽然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在机构队伍建设上狠下工夫,但全省还有59个县没有设置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个别县专职监督人员有限,机构队伍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始终存在,难以有效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要解决这一问题,李泽民强调,首先,各级财政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对现有财政监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机构配置等进行优化调整,切实保障财政监督机构和人员,以适应财政收支规模扩大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变化的实际需要。第二,要突出专职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专职监督机构要从传统单纯的检查机构,转变为对监督工作“牵头组织、综合管理、协调督促、保障全局”的综合管理机构,较好地解决监督任务繁重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少的矛盾,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

扎实落实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

面对当前的机遇和挑战,李泽民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健全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支出、收入、会计和内部监督检查,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检查效能。此次工作会对下一阶段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部署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

财政工作的核心是预算,预算监督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李泽民在会上强调,监督检查专职机构和其他业务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业务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对预算管理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步建立健全与监督检查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监督检查机构要积极推进对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逐步实现同步监督。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对部门预算实施审核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及以前年度监管情况提出预算编制调整建议,切实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预算执行环节,通过“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国库集中收付的动态监控,针对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检查,并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特别是大额财政追加资金的审核抽查,积极开展对民生、公共投资等领域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决算环节,通过账表一致性核查或专项检查,加大对部门决算真实性的抽查力度。

部署二:进一步强化对重大政策实施的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相关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在哪里落地,监督检查就在哪里扎根,确保重大决策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加强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强化决策部署最终执行到位。

李泽民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民生政府、发展民生经济,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主要投向的要求。这为四川省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更为财政监督工作明确了重点。各级财政将进一步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总量和占比逐年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民生财政这一发展重心,切实加强对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资金一旦到位,监督检查及时跟进,迅速启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部署三:进一步推进绩效监督

在财政收入逐年稳步增长的情况下,随着财税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得到了一定保证,使得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更加关注怎样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怎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李泽民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谢旭人部长在今年7月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监督办法。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和监督,选取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重大项目,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推进建立财政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市县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要钱容易花钱难”和“支出必问效”的理念,高度重视绩效监督工作,在提质扩面上下工夫。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监督环境,确保绩效监督工作到位。

部署四:进一步深化会计监督

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巩固现有会计监督阵地,使会计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层次是此次工作会对会计监督工作提出的要求。下一阶段,四川省财政厅将更加注重会计监督工作,鼓励各地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规模效应和震动效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开展联合检查,切实保证重点行业的检查规模。同时,要加强检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规范自身检查行为,不断总结和完善检查选户、查前培训、现场检查、查后审理、处罚公告等工作方法和机制,提高会计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今年财政部提出加强检查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查前公示和将检查结果公告推进到市一级的要求,此次工作会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要切实通过公示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为检查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部署五:进一步夯实内部监督

进一步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在规范财政部门管理、促进内部职能机构履行职责、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是此次工作会对全省内部监督工作的部署。李泽民指出,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权相对分离的要求,对内部机构职责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和科学配置,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内部监督检查;要强化内控管理意识,针对财政管理活动特点,制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重点加强对内部各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内部监督在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方面的作用。

编者按:近年来,全国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在加强指导、深化联系、提升财政监督整体效能方面不断加力,通过组织开办财政监督干部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加强总体规划,密切交流联系,从而促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近日,四川省财政监督工作会暨业务培训班成功举行,对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者进行了系统的业务指导,并在总结和传承的基础上,对创新和深化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收效良好。为此,本刊特对四川省财政监督工作安排部署进行解读,并对近年来四川省财政监督工作亮点进行梳理回顾,以期分享财政监督创新做法,深化对下指导,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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