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强化“三制” 确保统发工资安全
2012-08-15朱传勇
财政监督 2012年6期
(朱传勇)
湖南津市:强化“三制” 确保统发工资安全
(朱传勇)
为了堵塞工资统发漏洞,防止操作失误或人为转移套取财政资金,湖南省津市市在对工资统发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的基础上,着力强化了“三制”,以防范工资统发风险。
一是强化内部牵制。完善统发中心岗位责任制,对工资录入、台账登记、审核发放实行岗位分设、相互牵制。工资录入人员按基数和人事部门异动批复调整统发人员应发工资数据后形成发放清册;发放清册中的异动情况由台账登记人员登录台账,并在登录的同时与上月对照、进行复核;经台账登记人员复核后的发放清册,再由股长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制资金拨款计划。
二是强化异动管制。对统发工资人员、额度异动情况,每月向国库申报拨款前由统发中心将异动依据交财政监督局审查。监督局将异动依据综合汇总后得出增、减数额,再以上月国库拨款数为基数加上当月增、减数额确认本月国库拨款额度。经与统发中心根据工资发放清册填制的资金计划和拨款申请书对照,确认申请拨款额度无误后由监督局签字盖章确认。对未经监督局审核确认资金拨款计划和拨款申请书的,国库部门概不受理。
三是强化上限控制。由财政国库机构与代理银行衔接形成协议,对打卡到个人工资账户的资金确定一个控制上限。如果代理银行发现打卡到任一对象的资金有超过控制上限的,必须及时反馈信息,由财政国库机构查明原因后处置,防止经办人员将沉淀到统发中心的资金、代扣的各类资金以打卡发放方式支付到个人账户后被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