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
2012-08-15江秀群
○江秀群
(韶关市乳源县人民医院 广东 韶关 512700)
浅析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
○江秀群
(韶关市乳源县人民医院 广东 韶关 512700)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为战胜一个共同的敌人——“病魔”而形成的一种特殊关系。医者提供技术支持,患者按照医者之方案,配合医者取得身心健康。整个过程中,既要靠“医者”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与积极配合。
医患关系 矛盾起源 解决思路
医患关系这样一支互惠互利的“友军”,缘何变为成“敌我”矛盾,甚至于医院要配备武装防暴治安队针锋相对,何也?利益冲突作怪也。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社会“诚信”之缺失。
一、矛盾起源
1、过度检查令人不满。在治疗前的检查项目多,有些项目,看似根本与病症无关,造成患者极度反感。其实,病症表象与病因并不一定相关,甚至患者有可能患有其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疾病。如今年4月发生在广州的中大博士因感冒看急诊打吊针次日便离奇过世事件,死因是患者心肌出现了细胞浸润,心脏的传导系统已全部坏死,简单地说,患者真正的死因是“急性重症心肌炎”,该病能抢救过来的机率微乎其微,死亡率非常之高。如果,现在也许只能说如果了,治疗该患者的感冒症状之前,医院对其多做几项检查,也许结果就不是这样了,至少,医院可以不用面对死者家属的索赔申诉。但是,假如医院对每一位感冒患者都要求做心电图亦或其他检查,以便对症治疗,又会不会引发医院“过度检查”的争议?类似患者在因手术、输血、输液等医疗行为后,造成身心受损而向医院索赔,医院却无法证明患者之前的状况,导致百口莫辨的事件比比皆是且屡屡发生,可以说,医院稍有不慎,便会陷入无休止的医疗责任纠纷中,医者不得不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那就是“可查可不查的一定要查”、“宁可全查,也不敢漏查”,为的就是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正是患者的过激行为,助长了医院过度检查“需求”。
2、双方缺乏信任,沟通不足产生积怨。医生,一种曾经无限风光的职业,在患者面前有着绝对的权威,曾几何时,沦落为了一种“危险”职业,刁难、责问、屠刀均指向了这个“救死扶伤”的职业。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常见的医患纠纷中,“沟通不足”是主因。如青岛有位72岁老太做微创术前被强制化验梅毒,引发家属不满,专家解释确有必要进行化验,为的是防止交叉感染,但医生有提前告知病人的义务;今年3月的哈医大血案,医生在做了充分沟通解释的情况下,患者家属仍“觉得医生是在故意刁难他,不给他看病”,心生不满造成了血案。但是,如果医生要向每一位患者详细解释病理和检查、治疗方案,做足沟通让患者及家属满意,在医疗资源配置不足的今天,其结果有两个,一是急症患者恐延误治疗,造成更大的损害;二是延长了其他患者候诊时间,加剧“看病难”现象。这就要求双方相互信任。
3、看病贵令人“病不起”。现在在医院做检查,B超能解决的要做彩超,CT可解决有用MR,基本上动则使用先进的大型设备,用药则合资生产、原装进口,一个普通感冒下来,一、二百元是常事,原先用开的国产便宜药品大多“绝迹”,使得工薪阶层大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感觉。公立医院的牟利性,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不都说公立医院是“非盈利性”的机构吗?其实不然,以某县级医院为例,全院职工总数355人,其中:在职261人,离退休94人。人均工资1800余元/月,在职职工工资不过近1700元/月、人,离退休人员退休金2200元/月、人,单是发工资,一年就要770万元左右,而财政预算年度拨款仅200余万元,资金缺口500多万元要靠自己挣,还有基本的办公用具、水电、医用设备保养维护等费用从何来?并且,各省均设有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委员会,公立医疗单位必须在该机构确定的药品品种和价格之内采购,价格只能低不得高。“看病贵”,谁之错?
二、深层原因
大检查、大处方的确存在,让患者“吃不消”,对医院来说,除了可以更清晰地确诊病情、为医疗纠纷“举证倒置”做足准备之外,经济利益是一大因素,但更多的是制度的问题。在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中,有两大幕后推手,有意无意地将医患关系矛盾化。
1、政府。无为而治的社会管理理念、淡薄的法治观念、维稳的政绩需求,导致了医患纠纷频发。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市场化。将原本“公益”性质的大众利益,交由市场决定其“生死存亡”,推高了医疗价格,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二是有法不依、违法不惩,助长了患者不论有理无理、不循法律途径进行“讨说法”的“嚣张”气焰;三是以“维稳”之名,不论是非,凡医疗纠纷,一概以“锄强扶弱”的“侠义”心肠,责令医院赔款了结,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鼓励”患者寻求“医闹”机会。最明显的是今年6月下旬发生福建南平的严重医患冲突并引发械斗事件,缘起于一“肾积水并尿毒症”患者在做完手术后出现呼吸功能衰竭,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后家属聚纵闹事,扣押并殴打砍伤医护人员,打砸科室使整个医院陷于瘫痪状态,导致6人受伤。市政府出面的结果,是第一时间要求医方立即支付患者家属21万元,并退还死者家属所交的全部医疗费用6000元。理由便是:鉴于再不尽快解决此恶性纠纷,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群体性事件。这是当下医患关系恶化、纠纷不断的典型事件,该事件进一步论证了患者得到政府“鼓励”后产生的不良心态:尽量将事情闹大,越大越可以引起政府领导“重视”;“法不责众”,人越多参加越安全,得到的“赔偿”就越多;无论有理无理、亦或是非对错,只要敢闹,就能得到“赔偿”。俗话说得好“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就是这个道理。
2、媒体。在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方面,媒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增加了社会透明度,使得社会公众明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但在医患纠纷中,大量为吸引眼球而不负责任的报道太多,正如去年深圳“八毛门”事件中,社会公众从媒体中得到的信息是:医院建议患儿做手术,全部费用需10万元,遭到了家长的拒绝,到另外一所医院仅以0.8元的代价,即缓解了孩子症状。10万元与0.8元的巨大反差,引起公众对医院“过度治疗”的高度质疑,“看病贵”、“过度治疗”再次成为焦点,从媒体到社会公众,基本上都是一边倒地指责医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整个事件中,媒体不是做一个合法权益应循合法途径维护的“善者”,而是充当了一个围观、起哄,甚至煽动不良情绪的推手,可以说,在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事件中,媒体的作用“功不可没”。
三、解决思路
诚然,在现今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时代,医德缺失、责任心下降等不良现象确实存在,为逐利而枉顾患者身心健康,无论患者是否需要、能否负担,大检查、大处方照开,只要未交钱,手术免谈(急诊除外)等行为,极大地伤害了患者的自尊心与经济利益,加剧了医患对立情绪。改变,首先要从政府做起,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法律知识宣传,以诚信体系为基石,以法律为基础,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倡导诚信守法意识;其次,是媒体,要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以扬善谴恶为宗旨,引导合法权益的合理寻求途径。同时,还必须从完善制度和执行力度上下功夫。
1、保障财政供给,斩断医疗单位的“盈利”冲动。医疗单位的盈利性,是医患关系矛盾激化的源头,也违背了“非盈利性”的基本定义。矛盾皆因利起,为利不择手段,由此产生了“利字当头、良心价几何”的乱象,大检查、大处方满天飞,给社会公众产生了医院只为谋利,生命只能用钱衡量,根本无道义可言的“恶者”形象。
2、提高职业待遇,保障职业尊严。有调查显示,48.51%的医疗工作人员对目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职称级别越高对医疗执业环境不满意比例逐级上升,执业环境的不满意率为48.51%,95.66%的被调查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相符(不相符+很不相符),而其中选择“很不相符”的比例高达占51.00%,但要使人热爱自己的职业,首先就是要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成就职业荣誉感;其次就是这个职业,至少可以让执业者养家糊口,在西方国家,医学生刚毕业最起码比工科出身的学生薪水要高20%~30%,在美国,医师属于收入最高的行业之一,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的2—4倍,如果连自己都养不活,何谈职业道德?
3、加强执业水平综合素质教育,提高执业医师准入门槛。
在注重专科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全科基础知识教育,必须要让医者熟知,不同的病因,其表症可能类似,但不同等于。如在正常的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可当即判明属于何种病变或潜在病因。经验来自于他人或自行积累,在医疗系统内部,应着重加强经验交流,通过交流学习、自我总结,从执业角度出发,主动提高执业水平和职业地位。
4、严格执业管理,提高执业医师违规成本。在国内现今阶段,医师执业约束不多,强制力少,造成了医师执业的“违法违规成本”低,要改变这种现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强化执业考核要求,提高执业违规成本,对于无心之失,可警戒、罚款、暂停执业资格,直至吊销执业资格并终生不得从事相关职业。以身试法者,一经立案,必受严惩。通过对执业行为的监管,强化医者为民服务之理念,避免伤民之举。
5、强化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政府、媒体应加强对遵章守法意识的宣传和引导,着重谴责和打击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公众以合法途径争取合法权益,从法律和社会舆论两个方面,遏制社会乱象。
四、结语
医患关系的恶化,非医者单方面的责任,医患矛盾的受害最大的是患者和社会秩序,伤害的是国民信心。医生和患者不是天生的敌人,政府一味地为了社会稳定,利用公权力强出头,一味追求稳定、和谐的表象,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无穷。医患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讲,超出了单纯的医患纠纷,是许多社会冲突的矛盾之一,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医患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中,更显其积极意义,尤其是在社会信任体系没有完善之前,制度的公平性不尽人意的环境下,单纯一味指责闹事者为什么不依法律程序,理智平和地维权,或是指责医者为何只顾利益无视社会公德,多少有些“遥不可及”且“高不可攀”的意味。
[1]深圳八毛门事件与评论[DB/OL].深圳新闻网,2011-11-03.
[2]中大博士生治感冒猝死事件与评论[DB/OL].搜狐新闻,2012-05-25.
[3]青岛72岁老太做微创术前强制化验梅毒事件[DB/OL].大众网——齐鲁晚报,2012-04-23.
[4]福建南平医患冲突事件[EB/OL].腾讯网,2009-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