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及措施
2012-08-15崔永江
崔永江
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及措施
崔永江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通过广泛的公民参与来完成。分析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结合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现状,提出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措施。
公民;公共文化服务;必要性;措施
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主要是指由政府公共部门向公民提供的,包括公共文化设施、文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行为及相关服务制度的总称。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都是由政府主导的,按自上而下的方式单向度运作的公益性事业,存在着不能够真正体现社会民意和公民个体需求的弊端。所以还应该存在另外一种渠道,即自下而上的公民以个体形式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既是公民应尽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
一、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首先,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需要。文化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文化福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公共文化服务同公民文化权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文化服务的首要任务就是满足和保障公民的视听、读书、参加公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不仅是现代社会民主精神的主要表现,更是体现和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公民通过对公共文化事务的参与,不仅能够体现和保障公民的文化需求,更好的实现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而且能够正确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方向,有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
其次,是培育现代公民意识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不但可以有效地推动政府与市民“共同治理”结构的形成,而且能够保障政府政策更广泛地反映公民的需求。此外,从社会融合的角度来看,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可以培养现代公民意识、文化认同感、社会责任感及在公共文化生活中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公民参与各种公共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民参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自觉性,激发其无限的潜力和创造力。
第三,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参与的过程。公共文化服务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同时又是现代民主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重要体现。我国宪法中对于公民有序参与选举、监督、批评、建议等都作了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每个公民都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和机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只有通过公民合法和有效的参与互动,才能充分有效地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增强公民的话语权,反映公众的自身利益需求和意愿,体现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最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公民参与公共文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措施
如何使“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出发点,也是政府公共文化决策和执行的基础。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必须着眼于公民参与主体及政府机制两个方面。
(一)不断提高公民个人参与的素质与能力
1.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公民参与的素质。可通过“终身学习”的方式,综合运用家庭、学校、社区、传媒等工具对公民进行教育和影响,不断提高公民参与意识和素质。
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其影响是巨大的。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要有意识地培养他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培养他们的公共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对青少年来说,学校应积极组织和鼓励他们充当志愿者,参加各种“公益性”社会活动,通过活动让他们理解和掌握公民权利和义务,培养他们的公民参与意识。社区已成为公民生活的最基本单元,它可以通过举办多种活动,拓宽公民参与的领域,增强其公共意识,提高公民参与各种公共事务的能力。大众传媒的引导作用也不容忽视。网络、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工具,由于使用了现代技术,信息传播更快更生动,也使接受信息的人急速增加,它的导向往往能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政治态度和情感,已逐渐成为增强公民社会参与意识、提高公民参与素质的重要渠道。
2.积极参与实践,提高参与能力。社会实践是公民磨练意志、砥砺品质的重要形式。在实践中,公民可以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正确把握社会发展的主流和本质,从而树立起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要将公民通过受教育和培训得来的参与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参与能力,还必须引导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实践锻炼。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时,人们首先感兴趣的往往是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也是人们最愿意和最容易接受的。因此,我们在引导公民参与社会实践时,首先应该有意识地选取一些公众最关心、最直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如社区文化活动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广大公众的参与由关心到接受,由接受到适应,再由适应到熟悉,以此产生积极的参与愿望,最终形成自觉参与的习惯,逐渐增强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
(二)政府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公民的参与机制
1.建立公民需求表达和决策参与机制。政府的公共文化决策和执行必须通过广泛的公民需求表达和决策参与机制来保证实施。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在文化建设上一直占主导地位,公民处于从属地位,这往往造成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公民多样化文化诉求目标错位。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最核心的功能应是为公众提供最广泛的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公共性”及“公益性”是其最基本特征。公民是否积极参与、是否有效参与、满意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政府可以通过公民接触、公民会议、公民调查、公民听证等建立公民需求表达机制,形成政府与公民良性互动的局面。另外,要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贯穿于公共文化体系构建的全过程中,以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均等化、公平及效率。
2.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财政的投入机制。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公共文化投入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政府在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应逐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方式,全面拓宽公共文化投融资渠道,广泛鼓励和吸引民间力量和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另外,对于一些偏远县、乡、村和社区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来说,由于长期以来的投入不足,还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差、人员素质低、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这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和比重,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有机会享有就近便利、普遍均等、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一直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责任不明、效率低下等问题。应积极探索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新路子、新方法,建立责任明确、服务优良及高效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通过优化配置资源及委托、承包、租赁经营等多种途径推动形成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文化中心,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效率及整体使用效益。同时,要始终坚持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原则和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导向,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
4.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为了衡量和考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保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功能,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健全、奖惩分明、绩效挂钩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绩效评估,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指标化;使公共文化服务真正发展成为可衡量、可考核、可检查的对象;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透明度、客观性和公正性,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区域、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方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研究和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等内容时,各地应因时因地制宜,不宜采用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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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6
A
1673-1999(2012)16-0044-02
崔永江(1974-),男,硕士,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佳木斯154007)组织部副研究员。
2012-05-28
黑龙江省2010年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研究”(10D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