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斯民谣“一朵红红的玫瑰”之文体学解读
2012-08-15孔祥国
孔祥国 丁 杨
(北京中医药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29)
彭斯民谣“一朵红红的玫瑰”之文体学解读
孔祥国 丁 杨
(北京中医药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29)
罗伯特·彭斯在搜集、整理和复兴苏格兰民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谣体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论文将文体学的分析方法和文学鉴赏相结合,从诗体的选择、音韵的烘托和修辞的运用三个方面分析彭斯之民谣名诗“一朵红红的玫瑰”的独到之处,解读其诗歌的写作手法和独特风格。民谣诗体的选择和头韵、元音叠韵、和音、旁韵及尾韵等音韵手法的巧妙运用,使该诗节奏多变、极富音乐美,而音韵的烘托和比喻、通感、倒装、拟人、夸张和重复等修辞手段的灵活穿插,使诗中的情感逐步得到深化与升华,也增强了诗歌语言的形象性和艺术性,从而使该诗达到了经典诗歌所应具备的诗形、诗意和音韵的完美结合。
民谣;诗体;音韵;修辞
罗伯特·彭斯是苏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他搜集、整理和复兴了大量苏格兰民谣,善于在创作中运用苏格兰特有的词汇,发挥苏格兰口音的特点,大量运用元音和鼻音,增强诗歌的韵律。对于彭斯诗歌的特点,侯维瑞教授的评价是“主旨鲜明,语言淳朴,极富乡土气息”。[1](P253)彭斯的诗一扫十八世纪古典主义和伤感主义诗歌沉闷忧郁的诗风,给当时的英国诗坛带来了一缕清风。
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仅十六行一百多词,用语简单宛如白话,却被各国人民视为爱情诗的经典而广为传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诗人通过情感的融入所表达的完美诗意:既歌颂了爱人的美丽,又表达了诗人炽热的爱慕和坚定的决心,用朴实无华的语言书写出了最诚挚最热烈的爱情誓言。然而,诗歌是诗意、诗形和音韵的结合,光有诗意难以产生完美的艺术效果。[2](P75-77)诗人彭斯以其高超的创作技能,达成了诗形、诗意和音韵的完美结合。本文以“一朵红红的玫瑰”为例,将文体学的分析方法和文学鉴赏相结合,从诗体的选择、音韵的烘托和修辞的运用三方面解读彭斯诗歌创作的独到之处,以把握其独特的创作风格。
一、诗体的选择
对诗人而言,诗体的选择至关重要。诗歌一般分为抒情诗和叙事诗,具体而言,英语诗歌的诗体形式丰富多彩:有气势雄伟的史诗体、有古风蕴藉的英雄双韵体、有高贵典雅的商籁体、有灵活自如的无韵体,有奔放自由的自由体、有庄重肃穆的颂体、还有诙谐幽默的打油诗体等等。诗人们往往根据诗歌所要表达的主题和内容来确定诗体。
民谣体纯朴自然,是最适于表现自然和朴实情感的诗体,从十五世纪起,这种诗体盛行于苏格兰。民谣满含民间的智慧和情感,用词简单,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文学性。王佐良先生曾给予民谣非常高的赞誉:“它们的艺术最简单,但又最顶事,经历了几百年上千年的考验而更加精炼”。[3](P1)就形式而言,一首民谣往往分成几个诗节,每个诗节分成四行,第一行和第三行是四步抑扬格诗行,第二行和第四行是三步抑扬格诗行,而且往往隔行押韵。民谣读起来朗朗上口,常有迭句和重复结构,音乐性强,这也是民谣在民间广为传诵的原因之一。
诗歌是音乐的语言,不仅供人阅读和欣赏,还供人吟诵,音乐性是诗歌有别于其它文学形式的重要特征。就诗歌中诗与歌的关系而言,诗歌最初是诗人通过将诗词配以相宜的韵律、吟咏唱合,用于表达对世事物境的态度及情感而产生的。因此,诗与歌是构成诗歌的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否则就难符诗歌之名。[4](P84-88)善于谱曲和吟唱民谣的“天授的庄稼汉”(Heaven-taught ploughman)[5](P70)彭斯,在田间劳作之余整理和复兴了大量苏格兰民谣,他善于挖掘民谣音乐性强的特点,而这又触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使音乐美成为其诗歌的旗帜。
在“一朵红红的玫瑰”中,彭斯遵循民谣体的特点,将全诗分为四个意义明确的四行诗节:第一节描述了爱人的美;第二、三节表达了诗人对爱人的爱之深切;在第四节中,与爱人暂时离别之际,诗人表达了回到爱人身边的坚定决心。彭斯充分发挥民谣体音乐性强的特点,在诗作中采用了抑扬格的形式和隔行押韵的安排,使诗作读起来铿锵有力、抑扬顿挫,充分表达出诗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决心;而迭句和重复结构的运用,则衬托了爱人间的绵绵之情,突出了诗人内心的情感波澜,使读者宛若听到诗人缠绵悱恻、缱绻难舍的真情诉说,似在吟唱一曲简约的抒情小调,增强了诗作的音乐性。在诗中,彭斯把爱人比喻为“动听、悠扬的乐曲”,在诗行间也做到了音韵和谐、旋律优美,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可以说,彭斯对民谣诗体的选择,是“一朵红红的玫瑰”获得巨大成功的前提和保证。
二、音韵的烘托
诗之根本为诗,在于它有区别于其它语言表现形式的语言特征,如谐美的音韵、严整的格律等。诗人和评论家们历来强调音韵的重要性,诗人创作时关注更多的也是诗歌的音乐性,即音韵、格律等的安排,而不是如何阐述思想。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爱伦·坡在《诗的原理》中就写道:“在做诗时,绝不能忽略音韵之美”。[6](P375)诗人常常会借助音韵技巧来表现或突出诗歌的内涵,音韵的使用亦可加强诗歌语言的音乐美,同时也能增添人们赏诗的情趣。在“一朵红红的玫瑰”中,彭斯对音韵的运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一节第一行中,诗人便运用了头韵(luve,like/red,rose)和元音叠韵(my,like/oh,rose)的手法,使诗行读起来容易上口;第三和第四行押了尾韵(June,tune),这使诗行在形式上比较整齐;大量元音如/ai//e//i/的运用,使得诗节节奏明快,有利于抒发强烈的感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诗节中,诗人共九次用到了鼻音/m//n//ŋ/,这样的安排使得读者在读诗时感觉就像是在哼歌似的,符合这首诗作为民谣的特点。因此,在这一诗节中大量元音和鼻音的运用,一方面使诗行读起来琅琅上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诗节的音乐性。
在第二和第三节中,诗人使用了元音叠韵(as,lass/my,dry/sad,shall)以及和音(will,still/till,all),且第六行和第八行,第九行和第十一行以及第十行和第十二行都对应地押了尾韵(I,dry/dear,dear/sun,run)。第三诗节既是全诗韵律最为整齐的部分,也是感情抒发最为强烈的部分,音韵与情感在诗人的笔下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在这两节中,诗人共有十六次用到了鼻音,除了增强音乐性外,这与该部分的格调也是对应的:鼻音发起来相对沉缓,烘托出了诗人对待爱情的严肃态度:“我将永远爱你”。
在第四节中,诗人运用的音韵方法有头韵(weel,while)、和音(while,mile)、元音叠韵(come,luve/thee,weel)以及旁韵(weel,while),同时各行之间也都押了尾韵(luve,luve/while,mile),这样就使得诗行既有形式上的统一,又富于节奏上的变化。同时,诗人大量地运用了元音/ai//au//e/,这些元音发起来铿锵有力,有助于表达诗人对爱情坚贞不渝的坚定决心:“我会回来的,我的爱人/尽管相隔千山万里”。
多种音韵手法的巧妙运用,完美地烘托了诗人要表达的强烈情感,拨动了读者的心弦,使读者似乎置身一首交响乐之中,充分领略和欣赏到诗歌所带来的音乐美。
三、修辞的运用
诗歌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形式,巧妙地运用修辞手法是增强诗歌语言形象性和艺术性、“丰富诗歌意义、增强诗歌艺术张力的重要手段”。[7](P88)彭斯的诗歌动人之处除了音乐性强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他所融入的真挚感情,而多种修辞手法的灵活运用,使得诗人所要抒发的感情逐步得到深化与升华,真切而动人,使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第一节中,诗人借助比喻和通感的运用,从不同的方面表达了对爱人的赞美。诗人在前两行中将爱人比做“六月里迎风绽放”的“红红的玫瑰”,对爱人的美丽容颜加以赞美。这样一个生动而又形象的比喻,使读者眼前不禁浮现出迎风绽放的红玫瑰这一传统爱情象征物的形象,清新而美丽,令人为之痴迷。在后两行中,诗人将爱人比做“旋律动听,悠扬”的“乐曲”,对爱人的甜美嗓音加以赞美:爱人的声音是那样的甜美动人!这两个比喻的运用使读者从视觉和听觉上对爱人之美有了全面的了解,既有视觉上的审美体验又获得了听觉上的享受。这样的美,就像苏格兰的姑娘,清新而无一点脂粉气,令人向往,读者也随之自然而然地进入了美的意境之中。诗人在诗作的一开头使用了第一人称所有格代词“我的”,表达了对自己爱人的赞美之情,这使读者很容易便在心中回味着自己爱人的美,从而拉近了诗人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也为下面诗行中诗人表达强烈的感情做好了铺垫。
在第二和第三节中,诗人由赞美爱人之美转而抒发自己对爱人的爱慕之情。在第五和第六行中,诗人采用倒装手法用“fair”形容爱人的美丽可爱、用“deep”表达对爱人的深切之爱,言简意赅、意味深长。在第八行和第十行中,诗人运用了夸张的手法,表明自己“直到海水干竭”、“直到太阳消融山岩”也会“永远爱你”,以此阐释了爱情之持久。在第十二行中,诗人运用借喻的方法,借“生命之沙”来喻自己的生命,表明了自己只要生命还在延续,对爱人的爱慕之情便持久不变的态度,这便突破了时间的限制而成为诗人与其爱人不朽爱情的完美比喻。
本部分诗人运用重复手法的效果尤其突出:第二节尾句和第三节首句“直到海水干竭”这一句的重复更是意味深长,独具匠心。这一重复不仅强化了誓言的力度,取得了余音绕梁的艺术效果,而且这一重复正好出现在全诗的正中,划分而又连接了爱情的两个不同境界,正如王佐良先生所指出的“前八行描写的只是诗人与自己爱人之间的恋爱,只牵涉到了两个人,范围比较狭小,情调虽热烈而轻快;后面的四行则将海洋,岩石和太阳都牵涉了进来,这时爱情便有了一个大的背景,不仅在空间上扩大了,在时间上也延长了”,[8](P638)爱情的主题得以深化。此外,在第二节的第三行和第三节的第三行,诗人还巧妙地运用了迭句手法,“我将永远爱你,亲爱的”的重复使读者感受到诗人与爱人之间爱情的缠绵与真切。
在第四节中,诗人用夸张的手法表达了自己的坚定决心:虽然要暂时别离,“尽管相隔千山万里”,诗人终将回归爱人身边。这也是对诗人之前所抒发的强烈感情的深入:由两个人之间的爱情转移到一个大的时空环境而后又回到爱人之间,唯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经受得起一切考验。
四、结语
综观全诗,诗人巧妙地发挥了民谣体诗歌和苏格兰方言的特点,大量运用元音和鼻音,合理地使用了多种音韵技巧,使得全诗节奏多变而又富于音乐性;几种修辞手法的运用更使得全诗字里行间充满浪漫气息,洋溢着浓浓的爱意,使读者感受到爱的坚贞不渝。全诗语言清新质朴而无虚饰,看上去明白如话,表达的感情之强烈却非一般言语所能及,经得起不断的思索。彭斯的这种创作手法给当时沉闷的诗坛带来了活力和清新有力的新风尚,也为以后浪漫主义诗歌运动的兴起做了铺垫。
[1]侯维瑞.英国文学通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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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佐良.英诗的境界[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4]赵卫,李南.诗歌解读的评价视角[J].山东社会科学,2012,(2).
[5]Donald A.Low,ed.Robert Burns:The Critical Heritage [M].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74.
[6]海岸.中西诗歌翻译百年论集[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7]罗良功.英诗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8]王佐良,李赋宁,周钰良.英国文学名篇选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孔祥国(1979-),男,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丁杨(1979-),女,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