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的安民之道与仁治之术
2012-08-15张树俊
张树俊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江苏 泰州 22530)
胡瑗(993-1059)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世称“安定先生”,为“宋初三先生”之一,宋代义理易学的先驱,也是与南宋思想家朱熹齐名的宋代最有成就的教育家。胡瑗把“仁”看作是治国的根本,把安民视为统治者的重要职守。他说:“君子以至仁之德陶成天下,使一民一物莫不受其赐。是故于一家施仁,则一家之内爱敬而尊事之;一国施仁,则一国之内爱敬而尊事之,虽有鳏寡孤独穷民之无告者,均使之不失其所,如此是为众人之长也。”[1]247所以,统治者要使天下人对自己信服,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实施仁政,而要施行仁政,必须确立民本思想,以仁治国、以德化民,安民养民、被恩及民。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仁教”“礼教”的作用。
一、仁义之道与以德化民
胡瑗认为,“观民之道,必以德化”[2]序卦。所以他主张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应善于以德化人。胡瑗以秦始皇虽拥险厄万里,然未修其德而亡的教训为例,从维护封建统治的角度阐述了只有以德治国,才可以行尧舜之治,使百姓安居乐业的道理。他认为,好德者为君子,恶弱者不免为小人。君子有德,才可以升,进而才能“济天下之民”[2]卷8。圣人有德,有才能的人才会来朝做官,凡有所施为,有所动作,才能有所获。可见,道德的好坏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实施仁政,要有仁义品格。所谓仁义,即怀仁、行义。仁者,仁慈宽厚;义者,中正之德。胡瑗在讲授《周易》复卦彖词时认为“圣贤之心以生成天下为心”,指出施政君子必仿天地之德,怀仁以行仁政。为此,统治者要通过自己的仁德来感化民众,满足民众的各种需求,使民众安居乐业。而统治者要以仁治国,必先求“仁”。“大人者,大才大德之人也。”[2]卷1所以,君子之人,应先求仁义以益于身,然后推及于天下,天下“则可长裕”[2]系辞下。胡瑗还要求圣人“模范天地,以施化辅,相天地以保民”[2]系辞上。保民就要“能以仁爱生成于物”,“能以仁义刑政化天下”[2]卷1。当然,保民必须有救天下之心,做到“独立特行挺然而无所惧惮”[2]卷5。胡瑗所讲的“仁德”,也是一种“大中之德”。胡瑗的“大中之德”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他对德的解释是:"德者,内则得之于心,外则得其理。“他认为德有三种,即正直之德、刚德和柔德。社会安定的时候用正直之德;强悍不顺的时候用刚德;和顺的时候用柔德。”大中之德“就是让这三德既虑执中,又随宜制之。显然,胡瑗讲”大中之德“的目的,是既要取之中道,又要灵活变化,泽被万民,”成太平之化"[2]卷8。
实施仁政要大力进行仁义教化。胡瑗认为,“万物皆有其渐,故始以仁义礼乐教之、导之”[1]262。胡瑗认为,要使天下人对自己信服,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推行仁义教化,做到“以仁义之化,行己之道,兴天下之利”[2]卷4。他认为,天下之人虽然没有什么知识,但只要接受教育,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圣人之道的感化。“圣人以仁义之道、教化之术渐染于天下之人,天下之人虽冥然无所知识,然被上之教化,其心康乐,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既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自不知圣人之道所以然而然,是圣人之道渐染于人,如神之功。”[1]244所以,圣人要注意通过启发蒙昧之人,使民孚信于上。当然,不只是在国家强盛时要进行仁义教化,在国家动荡,社会风气恶化,教育不兴的时候,更要重视仁义教化。
实施仁政要先行仁教,后行罚伐。从胡瑗“刚德”的内涵来看,虽强调“仁”,但不否认“刑”。如,“民有不令不肖者,虽善教之,而终不能迁,则必用刑罚以整齐之,使不至于乱”[1]262。再如,奸诈之人不可避免,即使在太平盛世的时候也会有奸臣贼子,但统治者不能姑息养奸,必须及时剪除,以免祸延天下。不过,“刑”也好, “伐”也好,都是“不得已而用之也”[2]卷2。胡瑗主张对于那些为恶者也要先进行教化,实在不能教育才能使用刑罚。但另一方面,胡瑗认为要慎用刑罚。他举过一个具体的例子,如对待即将被处死的犯人,要特别慎重,他说:“夫刑者断人肌肤,伤人骨髓;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故君子当明显审慎而用刑罚,辨其情伪,正其枉直,使无至于失法又不可重伤其民。”[2]卷9对犯了错的人应该“设张其教化,以开示之,使得其晓悟”。如果“性识至昧,虽得号令教化开发之,而尚不通晓于心,反善趋恶,犯君之教化,则贤明之君,当用刑罚以决正之”。其实,刑罚决正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其“遭桎梏之苦,始晓悟而自悔”,如果他晓悟自悔后“又当肆赦之”[2]卷2。即使将犯罪者处以死刑,也要对他先行仁义之道,让他死而无怨。胡瑗说:“夫就死者,人之所难也。圣贤先能发仁义德泽然后使之,冒犯大难至于死地。则民亦说乐而后之无有怨也,说之大民劝矣哉者。夫施说之道,固非小小之事,可以感怀天下之心,必须有仁义德泽以遍施天下,使民难从其劳役,犯其死难,皆无怨心,况乎纳之善教民,固劝而劝从之矣。”[2]卷10也就是说,统治者执行法律,处死犯人时也要发挥仁义教育的作用。
当然,胡瑗也知道,教育的效果不是一下子就能够达到的,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有做到 “教化之不已”,才会“知礼义而至于大道”[2]卷2。也就是说,教育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经过反复而长期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
二、以民为本与安民为重
胡瑗认为,在施行仁义教育的同时,还要被恩及人、兴利除害,“使一民一物无不被其泽,无不遂其性”[1]246。而要做到这一点,统治者就必须以民为本、安民为重。
以民为本、安民为重,要有为天下之心和通天下之志。胡瑗认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2]卷5,“国以民为本,本既不立,则国何由而治哉”[2]卷5。为此,君子要立民心,并能以己之心,推天下之心。当国家有难,民不聊生的时候,“当以仁恩之令而为之先也”[2]卷4。同时,天下之人,“人情莫不欲饱暖而恶其饥寒,人情莫不欲寿考而恶其短折,人情莫不欲富贵而恶其贫贱,人情莫不欲安平而恶其劳苦”[1]237,统治者要充分考虑民众的这些心理欲求。他特别强调统治者应“通天下之志”,要求统治者“不以一己为忧乐,所忧者天下,所乐者天下”,“所忧者,非忧其一身贫贱;忧其君不尧舜,忧其民不仁寿”。只有这样,天下之人才能“合心而从之”[1]237-238。换言之,君子应当做到忧国忧民不忧己。
以民为本、安民为重,要妥善做好安民工作。胡瑗认为,君子“当尽仁爱之道,以养育万物,使天下各遂其所,各安其业,以至鳏寡孤独皆得其所养,如此则可以使天下之人,久于无妄之道也”[2]卷5。所以他要求统治者“推己之性以观天下之性,推己之仁以安天下之物,使天下之人,万品之物皆安土而定居”[2]系辞上。尤其是在民众危难之时,应该关心民众疾苦,“置民于宽广生育之域”[2]卷7。胡瑗认为,作为君王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民之难。“民有匮乏者,则出粟帛以济之;民有失于奢者,则以礼而节之;民有未出于涂炭者,则出之而使安其所;民有人于凶顽而陷于刑辟者,则使之改过自新。”[1]238“既不欲一民之馁,又不欲一人之寒。”[3]卷上“以和众情,以导众志,使皆得萃聚而至于亨通。”[2]卷10他还指出,在百姓有危难的时候,济民之难不能拖延,“济民之难,务在于速,不可使之久困也”[2]卷7。另外,还要通过使民足食,促进民众劳动而厚业。因为圣人之治天下,没有不以民足食为本的。所以应当“凿井耕田,劝劳而厚业,使民无游手,而人皆种作于田亩”。其实,胡瑗虽然言天命,但他在解经中更重视统治者安民之重要。如他解释《洪范》中“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君”一句说:“下民之命者或贫或富或贵或贱或寿,莫非天定之使然也。然则既有短长之命又定其贵贱之材,而且助合居,其使有恒产,则如懋稼穑以足食,勤蚕桑以有衣使乐岁。上可以供给父母,下可以畜妻子。凶年免于死亡,莫非天之佑而使然也。”[2]卷10
以民为本、安民为重,要节取其利,使民心悦豫。国家关于财税方面的政策措施要符合实际情况,顺应民心民意。胡瑗认为圣人所动如果都能顺于民心,那么民众也就会顺从拥护了。那么,应如何顺应民心民意呢?胡瑗指出要厚民。厚民就是行仁义之道,务农重本、轻徭薄赋。胡瑗特别强调酌民厚薄,取之有节。他认为赋税之设应当取之中道。“取之过甚,则在下者财匮而不能给;取之薄,则在上者用度不足。是以量时之丰约,酌民之厚薄,使天下之人乐从而易于输纳,可谓得节之道也。”[1]260-261此外,赋税之设还要做到取之以时,用之有节,“使至微至隐之物皆遂其生而涵濡其性”[1]260。尤其在天下未定,万民未安之时,不可烦民扰民,必须“省其刑罚,措其甲兵,轻其徭役,薄其税敛”[2]卷2,让民安息。
此外,以民为本、安民为重,还要注意观察、调查、了解民情。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使人民安居乐业。一方面,要做好调查,不要迷信旧章,“纷华盛丽不可阂”[3]卷上。同时,为君者要善纳刍荛之言,以求天下之情。因为天下之情,有邪有正,有佞有贤,访刍荛以免一些官员的欺天之言。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防止“亲嬖幸,远忠良”,以免谗言塞耳。另一方面,要善于与人谋划。他要求“圣人凡欲施为,凡所举动之时,必先与众谋其得失之理,谋之卿士,谋及庶人,询及众庶,谋及鬼神以明其得失,以别其吉凶”[2]系辞下。尤其是有关立君、迁国、平治危乱、征讨敌国等大事一定要集思广益。此外,统治者自己也要多作一些研究和思考。他认为, “君之所以治天下之务,思虑之深则无有不通矣”,只有“思深则事当,事当则可久矣”[3]卷上。
三、以礼为制与以礼治乱
胡瑗把礼治作为仁治的一个重要手段。他认为,就治国而言,有关影响国家、社会稳定的人和事,需要进行打击,但涉及到止息忿争之类的矛盾,只能用“礼”来节之,这就是他所说的“止节之道”[2]序卦。如争讼之事,持之以礼,“忿争辨讼自然可以息也”[1]264。再如,鼎新法令,革民弊乱,“必先正其至尊之位,定其尊卑之分,以凝成其命令而新其法制”[1]240。
胡瑗认为,“礼”是保持人们行为“合中”的调节器。他认为,有了“礼制”,人们的欲望和行为就会保持一种适中的状态,“而放僻之心无自入矣”[2]卷3。同时,有了“礼制”,就可以安定民众之心志,使之分清上下等级。胡瑗的这一思想与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是一致的。如果一个人能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于“礼”,也就合于“仁”了。所以胡瑗把“君圣臣贤,上行下化”视为“国之文”,把“父义母慈,兄友弟恭”,以及“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视为“家之文”。他认为,如果做到这一点,就会出现“刑罚措而不用,兵革寝而不作”的仁治局面[1]246。礼也是统治者重要的统治手段。尤其是居于宰相之位的高官,制礼可正天下之序,“开发天下之事业,如此是文明章美之极至者也”[1]256。其实,胡瑗讲“仁德”也是讲“礼”。他指出:“男女既成则有夫妇,夫妇既正则有父子,父子既立则有君臣,君臣既正则有上下,既有上下,则礼义之道有所注错。”同时,这也是“正天下、治邦国,人伦之大本”[2]序卦。一个人有了礼的修养,则“言语、饮食、心意思虑、出处进退,以至嗜欲皆有所节”[2]卷10。这种有节的行为,也就是一种仁德行为。
当然,胡瑗所讲的“礼”也是一种等级制度。他解释说:“天下既已和乐,然而不节则乱。故圣人制礼以定之,使上下有分尊有序,故以亨为礼也。”[2]卷1胡瑗认为, “居君臣之分,尊卑之差,岂可无别”[2]卷8。而这种“别”又必以“礼”分。所以胡瑗强调在下者对在上者的绝对服从,特别是天下对君的绝对服从。由此,胡瑗在提倡“礼”的基础上,还提出了臣子应忠君的要求。胡瑗的“忠”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专一”。他认为天地生成万物,“不烦而物成,不劳而物遂者,亦由其得一故也”。所以“忠”也是“一”,如果“不得专一之道”,就不能“示人易矣”,也“不能示人间矣”[2]系辞下。二是指尽职。这方面的论述较多。如“不在其位,不谋其政”[2]卷7“不失天下之望,守其位分”[2]卷1“为君能供君之职,为臣能尽臣之道”[1]卷下等。胡瑗认为,一个人是否有忠的品行,既要看他平常的表现,更要看他在国家或君王遇到危难时能否“尽忠竭力,奋死不顾,虽重险在前,亦冲冒而往也”。如果为人臣者,“不尽忠竭节、见危授命,则有不忠之罪”[2]卷7。实际上,过分强调礼制的等级和下对上的忠诚是有消极意义的,但“礼”也是一种规范,由于君臣等级不同,所以君臣就必须按照各自的规范来行事。胡瑗认为,天下社会是一个按“礼”运行的整体,所以无论是一家还是一国,都要按“礼”行事,使“修身、齐家、治国、正天下皆有所节”[1]247。从这种意义上讲,他的这一思想又具有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胡瑗认为,在体情防乱方面,应该充分发挥“礼”的约束功能。一方面,要通过等级和规范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还要通过“礼”来发挥“仁教”的作用。客观地说,胡瑗与孔子一样把“行仁”看作制礼的根本目的,因此行仁即要推行礼教。同时,胡瑗认为,礼教也不能单一地发挥作用,“礼”要与“乐”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他说:“大凡礼乐之道,必相须而成,然后节制和平,皆得其所也。”[2]豫卦上六所以要做到礼乐兼备。“礼乐之化,以渐以摩,使之入人肌肤,藏民之骨髓。”[2]卷6所以礼乐不能分离。“若礼胜而乐不至,则民散而不和也;乐胜而礼不至,则民荡而不反也。”[1]247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胡瑗有时把礼与刑放在一起讲,如“礼以节之,有刑以齐之”[2]卷5“乐以和之,礼以节之,刑以治之”[2]卷1。这说明胡瑗讲“礼”虽然不排斥“刑”的作用,但他认为,齐之以刑必须以礼乐为先,强调用“刑”应以仁义礼乐教之、导之。
在以礼教民,以礼治乱方面,胡瑗对统治者也提出了要求,这就是要有礼乐之修。讲“礼”当然离不开礼仪,他认为“圣人之知,必由礼而修饰之”[2]系辞上。所以修礼要修礼仪,即他所说的“修饰于外”[2]序卦。比如君臣相交,要遵循忠义礼节。君要以礼敬接于臣,臣要以忠节事其君。当然修“礼”不只是修外,更重要的是修内。胡瑗认为,“礼”也是人的一种品质。就为君者来说,讲礼“必以谦顺为本,以恭敬为先。苟不能恭敬而行之,亦不足谓之礼”[1]230。胡瑗非常赞赏周公忠节谦恭的品格。他认为,“上尽忠节以奉于君,下尽谦恭以下于人,自古至今未有如周公之德者也”[1]250。
总之,胡瑗把“仁”看作是安民治国的根本,他希望统治者实施仁政,被恩及人,要求统治者真正把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以民为本,让民安身。同时,胡瑗强调“礼”在仁治与安民中的积极作用。胡瑗的这些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价值,值得我们作更深入的研究。
[1]徐建平.胡瑗[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0.
[2]胡瑗.周易口义:四库全书文渊阁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胡瑗.洪范口义:四库全书文渊阁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