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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价值观的普遍性追求:论毕恩巴赫环境伦理思想

2012-08-15赵小丽

关键词:主义者中心主义巴赫

赵小丽, 王 飞

(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辽宁 大连116024)

伴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加速度开发和利用以及对环境和生态的日益扩大的破坏性影响,生态和环境问题已经与人口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等并列成为全球性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世界各国的环保主义者和有识之士或调查研究、或深入反思或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的主张与追求,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环境价值观,大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势。从主要方面来说,多种环境价值观的存在满足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人民的多种文化需要,但客观上也导致了在理论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难以协调。面对这样一种复杂的状况,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哲学系教授迪特·毕恩巴赫(Dieter Birnbach)作为德国应用伦理学研究领域的主要专家之一,从这一现实困境出发,基于功利主义的原则进行反思,构造了一个颇有创见性的模型与理论体系,即通过“重叠一致”和“实用主义”两种模式促成共识的理论模型,和根据“注重需求”和“注重理想”两种规范进行定位的新型环境价值体系。本文拟就对他的这一环境伦理思想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和剖析。

一、“重叠一致”模式与“实用主义”模式

环境伦理学起源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是少数进步思想家对现代工业造成的资源破坏、环境严重污染的反思。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对环境污染和“增长的极限”的关注,现在西方生态伦理学得到了系统的发展,并呈现出惊人的多样性,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不同。虽然关于人类应该对自然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观点绝不仅仅由基本的世界观来决定,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受世界观的影响。毕恩巴赫注意到环境伦理学发展的这一现状,以犀利的眼光和敏锐的思维捕捉到了多样性的价值观可能存在的一致性及其理论基础的贫困。

在当前的环境价值观中,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是主导性的,这种观点认为只有人类的地位、行为或者特性是有内在价值的。这是西方主导的传统,存在于类似托马斯·阿奎那和康德这样有影响的思想家的哲学里。但是,各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思想虽然诞生的时间不长,但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极大地影响了当代人的思想。动物中心论把道德关怀的范围扩大到有感觉的动物。彼得·辛格是对动物解放研究最有力的代表人物,他的《动物解放》是一本极力主张将道德关怀拓展到动物的经典之作。生物中心主义的观点要求保护所有有生命的事物,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如斯韦泽、尤纳斯和泰勒等环境保护论者。此外,生态中心论的倡导者莱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一书则是对生态伦理学的划时代贡献。

虽然现存的环境伦理学繁杂多样,人们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又非常不同,但在这些不同的背后存在一致的可能性,毕恩巴赫试图寻找一条促使人们达成一致的道路。他对现有的环境价值观的繁多性状况进行了反思,并提出用两种模式来促使不同的环境价值观达成一致意见,即“重叠一致”模式与“实用主义”模式。

1.“重叠一致”模式

“重叠一致”模式指的是“存在着一个对于所有实际目的都是充分的最高价值观的一致。”[1]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之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共享一个最高价值观,这种一致对于追求与这些价值观相一致的共同环境目标是十分可靠的。

20世纪后20年里已达成的大量有关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的国际条约就是在多元化的文化和社会之间找到了一致性的一个有力的证明。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些条约之所以能够签订是由对环境观的经验调查结果得出的。20世纪末两个美国生态学家对佛蒙特州人的环境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是这样进行的:首先通过电话薄选出被调查的家庭,接着把调查问卷送到各个家庭。问卷设计的内容是从相关的文献中选出17种环境观并分到5个类里。这5个类是有关环境观从反环境到激进的环境主义者的具有等级色彩的类。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人们的环境观是极其多样的,即使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第二,宗教对人们的价值观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第三,最常被推荐的三种价值观存在最高程度的一致性,这三种相对重要的价值观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即“后代”(代表性陈述“自然对后代是重要的”),“生活的质量”(代表性陈述“自然提高了我们生活的质量”)以及“生态式生存”(代表性陈述“人类生存依赖于自然和自然进程”)。这个引人注目的共识指向了结论:环境保护的辩护越成功,越会造成人类中心的、但同时又是非自私的一个大致上“谨慎的”类型的价值观,即为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和为了后代人同样生存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不是自然的内在价值而是自然的外在价值似乎才是环境保护的最显著动机。

由此,毕恩巴赫设想,使用相同的或相似的做法去调查,不仅对佛蒙特州,也对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去作调查,去确定是否我们拥有一个真实普遍的而不是一个纯粹具有地方性优先权的环境观,这将会是一个好办法。调查的结果很可能是,人们的价值观在其他国家和文化中的结果可能不会完全不同,然而“谨慎价值观”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它有一个坚实的生物背景,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仅仅要求对个人子孙幸福的基本的关心。

2.“实用主义”模式

“实用主义”模式关注的是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的行为、实际标准以及策略,而不是关注这些价值观本身。支撑这个观点的理论背景是,就具体的环境行为而言,没有什么是取决于最高的价值观、原则或传统。甚至就高度不同的基本原则而言,一致也很可能建立在一个中等抽象的水平上,而且毫无疑问必然建立在具体的实践水平上。因此,环境哲学应该从这种中等水平出发,把基本原则留给多样的文化传统、社会意识形态和个人信仰。

环境伦理学家布莱恩·诺顿提出的“一致假说”具有代表性。他提出了建立一个中等水平的、关于价值观和标准的一致的尝试[1]。这个一致假说可以在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上理解。在狭义上,采纳和奉行生态中心的环境标准的后果与采纳和遵循人类中心的环境标准的后果通常是难以分辨的。在基本价值观层次上,这些方法中哪个是更好的是没有差别的。人类中心主义者可能会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者采纳和支持相同的环境策略,尽管他们完全是通过相反的原则来证明这些策略的。人类中心主义者将通过他们的潜在的未来用途,任由人为的灭绝所带来的生态风险等来证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生物物种的保护是正当的,而反人类中心主义者将根据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或者所有有生命的事物不被扰乱的存在的内在权利来证明相同的策略是正当的。

然而,毕恩巴赫认为这个狭义理解的一致假说的推论是不能够成立的。这个假说的推论的困境是:人类中心主义者和生态中心主义者可能同意相同的基本策略和环境计划,但关于计划中具体条款的等级顺序可能持完全不同的意见,他们对经济有关的环境问题与人文关怀问题重视程度完全不同。例如,没有一个人类中心主义者能够诚恳地赞同一个严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这个原则把一个在人道上和生态上不重要的、被一个工程所威胁而致灭绝的物种保护置于通过这个工程的应用可能获得的利润之上。即使人类中心主义者对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是认同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对自然事物的健康具有价值),他们在价值观的适恰性的判断上也有分歧。他们在价值观的具体事件中也持相反的立场。

相比之下,广义的一致假说似乎更加有道理。广义的一致假说指的是存在一个让人类中心原则和生态中心原则统一的假说。也就是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很可能在一个具体策略和决定上取得一致。保护自然内在价值的命令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审慎的命令不会普遍统一而只能是基本统一。有许多理由支持这个广义的一致假说。

首先,不可逆性的保护和多样性的保护是环境保护战略的特别重要的原则。一方面,只有少数的生态中心主义者认为不可逆性和多样性是无条件的有价值的。一种高度危险的病菌,像天花的不可逆的灭绝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大量的伊波拉病菌比少量的伊波拉病菌的存在更糟糕。另一方面,只有少数的人类中心主义者将会否认尽可能多的保留选择权是好的,正是为了后代的生物多样性的潜能,尤其是当我们通过生态预测得出这种潜能是有限的结论,而在生物物种和基因多样性中没有办法对这种严重损害进行补偿时。据估计,“由现在的灭绝率造成的基因贫乏将不能在大约500万年内被补充”[1]。多样性的例子是类似的。生态中心主义者重视多样性的理由有很多:他们主张多样性本身是一种目标,是创造的一部分;他们反对在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的判断中的人类的傲慢。人类中心主义者重视多样性有不同的理由。对他们来说,多样性是自然中美的一个条件,同时也是满足后代使用资源的一个条件。保护多样性意味着保护后代使用资源的潜能和欣赏自然的潜能。此外,减少多样性意味着会有损害生态的风险,这样将可能会对人类有危险。

其次,在自然的内在价值方面,人类中心主义者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者之间存在很大的重叠。生态中心主义者与人类中心主义者都承认自然具有潜在的用途和经验的价值。不同的是,生态中心主义者认为自然所具有的这种潜在的用途和价值是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不是作为一种手段,而是作为美学的、科学的或者宗教的人类经验的一种有意的对象,而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自然只有服务于人的需要才获得所谓的价值或手段价值。

再次,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具有最明显的一致趋势的领域是美学。当非人类中心主义者把自然美视为自然物的一种内在价值时,人类中心主义者把自然美视为满足人类经验的一种作用物以及“变化的价值观”的一个典例,即价值观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能改变和重建人类欲望,并产生新的更加深厚的生活概念。而且,对于人类中心主义者而言,对未来的预测在环境计划中的地位更重要。他们对环境战略的拥护尤其是出于这样的思想动机,即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人口的增加和自然中人类干预的不断扩大,自然美不仅作为思维的对象而且作为消遣的资源,其重要性在未来会逐渐增长而不是减少。随着经济的增长,在普遍变得稀少的事物中,原始自然的感受,野生和自然美可能在更加拥挤的、更加城市化的和更加工业化的世界中成为最值得珍视的东西。

3.环境价值观的一致点

运用“重叠一致”和“实用主义”两种模式对当前存在的纷繁复杂的、多样性的环境价值观进行趋同性探索,寻求人们基本可以接受的共同的环境观还是有可能的。当前,在跨越了环境意识形态甚至跨越了国家和文化的价值体系中,环境价值观存在一致的最恰当的例子就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同时不损害后代人且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环境发展观,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认同,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被付诸实施。然而,毕恩巴赫对此并不乐观。他认为,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多元化观点的共同选择,正是因为它允许无论人们以什么方式利用和开发自然,仅仅要求保持自然环境条件的可持续,即没有要求进步或质量的提高;它允许我们去开发自然只要我们留给后代一个能够提供相同生存境遇的自然;它没有强迫我们,去为允许后代比前人享受更多的财富、自由以及更多的教育条件去努力。毕恩巴赫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通过允许大量不同的解释在没有完全失去其核心意义的情况下成为理想的折中标准”[1]。它的内容是不固定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自然资源的量、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的质和量、自然资源对于人类功能的质和量与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全部实现的水平这几项中,哪个方面应该被维持,以满足可持续发展。此外,这些方面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一定量的基础上是相关的,但都不明显。如果在一定量上是相关的,鉴于全球人口的增长,如何使现有的自然资源储备得以保持是更加不明显的。

二、“注重需求”的规范和“注重理想”的规范

由于可持续发展观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及其缺陷,毕恩巴赫对其未来并不乐观。因此,他试图建立一个新的环境价值观。这个新的价值观应当能够跳出现存的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框架。具体地说,他要建立的新规范应该比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关怀范围要窄,而比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关怀范围更宽,即“注重需求”的规范。因为它保护的自然环境的范围更广,同时在人类领域又有较强的可接受性。

1.注重需求的规范

注重需求的规范最终的目的在于人类利益的满足或对有感觉的生命的偏爱。在环境伦理学中,纯粹的注重需求的规范是通过这样一种规范来得到解释的,这种规范要求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在最可能广泛意义上的手段,保持或提高现在和未来人类和其他有感觉的生命的质量。这种规范的目的,总的来说,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环境质量,包括避免浪费和避免不可估量的长期风险。但另一方面,从这个规范的观点来看,把没有感觉的大自然看成本质上是一种资源,即为有感觉的生命提供需求满足的领域。在这里“需求”是从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例如食物和住处)到最精致的美学需求。在这个规范中,显然有感觉的生命而不仅仅是人被视为价值的主体。毕恩巴赫认为,虽然动物可能缺乏被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的美所感动的能力,但是非人类的有感觉的动物必须被包括在注重需求规范的范围内。因为现有的经验和实验已经证明,高级动物所有沮丧感不仅来自于纯粹身体的疼痛和不适,同时可能来自恐惧和悲痛,因而也应看到它们的精神感受。

2.“注重理想”的规范

注重理想的规范,其立论依据基于以下两点:(1)人类的优越性和美德;(2)为独立于有感觉的生命的需求或利益之外的价值保护做贡献。经典的功利主义比较倾向于纯注重需求的规范。在注重理想的规范中,第(1)点的伦理学范例是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美德信条,第(2)点的伦理学范例是莫尔的伦理学原理中详尽阐述的本体论价值观的信条[2]。

注重理想的规范从环境方面进行阐释,它或者从整体的规范性概念出发,或者注重没有感觉的大自然,或者是可识别的大自然的一部分,这些没有感觉的自然,被赋予了它们自己的权利,拥有一种固有的尊严或价值,而这种尊严或价值被强加在人类的义务中。虽然环保运动的官方宣言常常被给予一种明白的注重需求的措词,但注重理想的环境规范是这个领域中大多数人的伦理学立场。在第(1)点中典型的注重理想的规范论点是通过引入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变化来呼吁并促使人们承认:我们本质上不是坏人,而是真正的我们自己。在第(2)点中典型的注重理想的规范的论点是呼吁: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被看作或者作为一种终极价值,或者作为一种源于它们的美的价值;生命的内在价值(确实是神圣的),不管是有感觉的还是没有感觉的,或者在更加抽象的层面上。

3.优选“注重需求”的规范

从前文论述看来,似乎注重需求规范和注重理想规范之间的差异与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有着类似之处,但事实上又有很大的不同。注重需求的规范显然比人类中心主义的范围要宽泛而又比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范围窄。在对注重需求的规范与注重理想的规范进行界定、剖析之后,毕恩巴赫提出在环境价值观的实践中,优选注重需求的规范。主要依据如下:

首先,注重需求规范是被普遍接受的。把优先地位给予注重需求的环境规范的一个理由是,注重需求的规范比注重理想的规范更具普遍性,因为公众对注重需求的规范的接受度比注重理想的规范的接受度更高。“普遍性”概念通常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第一,就它们主张普遍同意而言它们是普遍的。第二,它们在这样的语义上是普遍的,即只有一个逻辑上普遍的类的诸特征才被当作与道德特性相关”[3]。但毕恩巴赫认为,道德的普遍性在前文提到的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远非普遍有效。道德评价应当循着价值连续而非对错好坏的二元对立而进行。具体情境中的道德选择的准则不是绝对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相对的。具体到环境规范这一类道德问题上,人们也不可能要求一个普遍有效的环境道德规范,只能是选择一个相对普遍的道德规范,也就是相对来说人们普遍同意程度较高的规范,即注重需求的规范。

其次,注重需求规范在本质上是人类最需要的。就满足基本水平上的人类需求而言,注重需求的规范更适用。注重需求的规范致力于人类的需求,这是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必须的,然而注重理想的规范则致力于人类的美德或优秀,这是在基本需求满足以后的事。此外,在抽象的水平上来分析,需求比人类的优越和本体论价值概念更少地受文化的影响。当然,需求受到文化的严重塑造,受塑造程度越高,我们越是从基本的生理需求向高尚的需求转移。但是在需求中人们感到,去承认潜在的基本需求模式,例如马斯洛的基本人类需求等级,比拥有人类尊严、高尚和伟大的需求容易得多。人类所拥有的优越和本体论价值常常被认为是异端的或无知的,然而人们的基本需求或利益确实差不多相同。

三、结 语

环境价值观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环境态度和行为,“关注人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环境的保护,就必须关注环境价值观”[4]。而环境价值观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当前的环境价值观纷繁多样,研究者各持己见,争执不下,而且各自拥有一批数量不小的追随者。面对这样一种状况,毕恩巴赫力图寻找一种使这些各不相同的环境价值观达成一致的理论模式,即:“重叠一致”模式和“实用主义”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之下,环境价值观取得一致的典型案例,就是当今被全球所普遍认同的环境保护观念:可持续发展。然而,毕恩巴赫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有一定模糊性,理论本身有严重的缺陷,而且现有的环境伦理观不能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范围,没有较强的可接受性。因此,他提出了注重需求和注重理想的两种环境规范,并认为应该首选注重需求的规范,反映出毕恩巴赫在环境价值观上的注重实践应用的功利主义立场。

毕恩巴赫的环境价值观是在当今社会环境严重污染、生态持续遭到破坏、能源危机日益加重的情况下提出的。作为一位具有前瞻性、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思想者、哲学家,他不满足于当前社会的主流环境观念,看到可持续发展观的局限性,并提出可行的选择方案。可以说,他的环境价值观,面向未来,但意不在遥远;对人类的未来充满忧虑,但并不悲观。当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吸收先进环境伦理思想成果和环保经验,才能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持续发展的要求,才能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较早地踏入世界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行列,而不是先进行低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再打破、拆除、重建高水平生态文明。毕恩巴赫的这种环境忧患意识及其环境保护策略对于相关领域的学者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BIRNBACH D.Are there universal environmental values[A].EHLERS E,GETHMANNC F.Environment Across Cultures[C].Berlin:Springer Verlag,2003.143-151.

[2]BIRNBACH D.New found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J].Dialectics and Humanism,1990,(17):88-101.

[3]狄特·比恩巴赫.道德价值与其他价值[J].杨方译.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3):1-6.

[4]王国猛,黎建新,廖水香,等.环境价值观与消费者绿色购买行为——环境态度的中介作用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4):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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