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铁路运输装卸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2-08-15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装卸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得以改善,装卸作业现场监控得到加强,装卸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装卸作业效率效益大幅提升,装卸队伍继续保持和谐稳定。
消灭责任一般 C 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从业人员人身死亡事故或责任路外死亡事故、责任重大火灾事故、责任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杜绝责任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
装卸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 96% 以上,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同比提高 10% 及以上。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装卸专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对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合资铁路的行业监管不到位。
2.装卸管理基础弱化,规章制度标准制修订不及时,岗位职责和作业标准不健全。
3.从业人员年龄老化、素质不高、培训不到位。
4.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不落实,安全重点场所、作业关键环节监控不到位、人身伤害事故多发等安全风险控制问题。
5.装卸机械设备老化、超期服役、带病作业,安全装置不灵敏、性能不可靠、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6.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偏低。
7.装卸组织管理不到位,“五统一”不落实,作业效率低下,附属作业不彻底。
8.装卸服务管理不善、形象不佳、野蛮装卸、投诉较多、品牌缺失等服务质量问题。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装卸专业基础管理
1.强化装卸专业管理和行业监管。建立健全铁路局装卸管理机构,配齐配强装卸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站装关系,实行货装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专业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
2.健全装卸管理规章制度。组织修订《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组织规则》等规章、办法,制订《铁路运输装卸机械发展政策》、《铁路运输装卸机械配置技术条件》、《铁路集装箱防摇吊具技术条件》。铁路局 (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 要对照《关于公布铁路运输装卸管理有效和废止文电的通知》(铁运〔 2012 〕20号),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管内既有装卸规章制度、文电、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作业标准、基础台账和有关学习培训资料,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管内装卸管理有效规章、文电、作业标准汇编的编写或修订工作;要建立健全管内装卸机械和属索具,以及起重量限制器、风速仪、防风制动装置、防风地锚、钩头电子秤、抓斗电子秤、装载机电子秤等安全设备设施台账,制修订相应的运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配置、运用、维修、鉴定 (检定)、考核、评价工作制度。
3.加强装卸队伍素质建设。加强装卸职工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工班长和特殊工种的实际操作培训,结合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不断丰富、完善培训手段和培训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装卸系统干部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充分利用原铁路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培训功能,逐步培育和建立铁路装卸专业培训基地,组织编写高质量的培训教材,不断提高培训师资水平和培训质量。认真落实装卸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持证上岗。广泛开展学技练功活动,举办铁路局管内装卸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学业务、练技能、强本领、保安全、上质量、提效率的积极性。
(二)强化装卸安全风险控制
1.推进装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站段和装卸单位全面开展装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建设装卸标准化车间 (科室)、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制定标准化作业流程,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装卸生产安全可控。
2.完善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制定装卸安全风险控制流程图,明确风险控制权责,完善干部安全包保和量化检查制度,落实检查责任,对装卸作业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控,强化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标准作业,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质量。
3.强化安全隐患分析和问题整改。加强装卸安全隐患分析,对油库 (储油点、加油点)、锅炉、电器线路、充电间硫酸贮存处所和乙炔、氧气等危险源,要预知风险、加强监控、应急有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装卸安全检查问题库,落实责任,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实行闭环管理和销号制度;对装卸作业不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随意简化作业程序、违章蛮干等惯性问题,要组织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三)改善装卸相关设备设施
1.大力发展装卸机械化。根据铁路相关规划和发展政策,加大装卸机械投资更新力度,优化装卸机械选型,规范装卸机械配置条件,强化铁路专用属索具研发和技术管理,提高装卸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机械化、专业化水平,实现全路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 80% 以上。
2.不断改善装卸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加大资金投入,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更新、使用装卸机械和起重量限制器、风速仪、防风制动装置、防风地锚、钩头电子秤、抓斗电子秤、装载机电子秤等安全设备设施和属索具;整治技术状态不良的装卸机械、安全设备设施和属索具;按照保证人身安全、货物 (货车或集装箱) 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的原则,改进属索具;强化对硬件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保证其技术状态良好。加快淘汰技术落后、作业效率低下、达到报废条件、不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的机械设备。
3.完善货场和专用线设备设施。对直接影响装卸车效率的货物站台、通道等货场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货场照明设施,改善夜间卸车作业条件。根据生产规模、办理品类结构变化,积极引导专用线企业更新改造落后的货运、装卸设备设施,优化装卸机械选型,及时更新和增配翻车机、装卸鹤管等专业化卸车设备,加强日常运用和维护,减少设备故障影响装卸车作业,提高装卸车作业效率。
(四)提高装卸组织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装卸工作协调机制。铁路局、站段要建立由运输、货运、调度、多经等部门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负责本局本地区装卸发展协调工作,研究解决装卸发展和结合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装卸工作质量、效率纳入铁路局、站段运输交接班会和安全例会内容,纳入同级运输效率、服务质量和安全质量考核。车站要对铁路货场内的装卸作业,实行“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派班、统一费率、统一收费、统一清算) 管理,维护装卸作业秩序。
2.加强装卸机具、劳力和作业组织。推广装卸劳力和装卸机具统一调配、联勤协作方式,适应货物集中到发和整列装卸作业需要。根据车流和货流变化,及时调整装卸生产班制、班次,优化班组结构设置,合理配备装卸劳力和机具。铁路局要指导站段根据设备能力、装卸机具、装卸劳力、调车动力、短搬能力等完善装卸作业方案;建立健全运输、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大对车站装卸作业效率管理和监控力度。
3.提高装卸组织协作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系统,完善装卸车信息预确报制度,合理安排取送车作业,推行站调、货调和装卸调度“三调”联合办公,优化装卸机力劳力组织,大力压缩装卸派班、作业前准备及附属作业时间,提高装卸车作业效率。
4.装车要为卸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货物集装化运输,进一步优化混装货物、废钢铁、木材 (板、方材)、木片、敞车装运的袋装货物等装载加固,合理选择适装货车,选用作业效率高、可循环使用的装载加固器材,坚决杜绝成件包装货物以散装方式填充货包间隙、袋装货物使用通用货车散装化运输等行为,切实为卸车创造方便条件。加强货物运输包装管理,避免因包装破损影响装卸效率和作业安全。
5.强化装卸作业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节假日、货物集中到发、不良天气、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装卸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做到应急有备,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启动,有预见性、针对性地抓好车站装卸车组织工作。
6.加强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线 (专用铁路)装卸监管。全面掌握专用线分布、装卸设备状况、装卸车能力、到发量、货车占用时间等各种运输信息,联合地方政府对专用线装卸车效率进行考核,压缩车辆在专用线停留时间,杜绝以车 (箱) 代库。铁路局应指导站段加强与专用线企业,特别是作业量较大企业的联系,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设备设施和劳动力配置变化情况,督促企业做好装卸车工作。
7.加大铁路装卸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整合管内铁路装卸资源,解决资源分散、多头经营、信息不畅、管理不良、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规范铁路装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铁路装卸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铁路装卸整体优势,做优做强铁路装卸企业,不断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
(五)大力提高装卸服务质量
1.提升铁路运输装卸形象。统一装卸标志标识、人员着装、作业流程、服务标准,塑造铁路运输装卸新形象,适应标准化货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需要。
2.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装卸质量监督考核机制,主动接受车站、客户和社会监督,做到尊客爱货,优质服务,爱护车辆和装卸机具,杜绝损坏货车、集装箱、篷布等问题的发生。
3.强化装卸服务品牌建设。开展铁路装卸“服务示范班组”、“品牌班组”和“文明服务标兵”创建活动,加强铁路装卸服务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设备先进、队伍精干、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铁路装卸企业。
四、失格条件
整治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按失格考核。
1. 发生责任一般 C 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从业人员人身死亡事故、责任路外死亡事故、货场内责任重大火灾事故、责任机械设备重大事故。
2.发生责任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
3.铁路局装卸科或装卸管理办公室未到位或未有效开展工作。
4.装卸机械设备完好率低于 96%。
5.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不足 80%,且同比提高不足10%。
6.因装卸队伍不稳定影响装卸车作业效率。
7. 铁道部运输局认定的严重影响运输安全、质量、效率、效益的其他事项。
五、阶段安排
从 2012 年 2 月开始到 11 月底,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分 3 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 月份,为发动部署阶段。各铁路局要于 2 月底前将本单位 2012 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推进计划书面报铁道部运输局备案。
第二阶段,3 月至 10 月,为检查整治阶段。各铁路局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和具体工作推进计划开展整治,铁道部运输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11 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铁路局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验,并将管内专项整治年度总结书面报铁道部运输局。11 月铁道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铁路局自查自验情况,公布 2012 年专项整治情况,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各铁路局主管领导要亲自布置和督促落实整治工作事项,结合管内装卸管理实际,制订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责任单位和主管领导,确定整治重点和推进计划。
2.建立专项整治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切实抓好阶段推进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查漏补缺,保证整治工作质量。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及时向铁道部运输局主管部门反馈。
3.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铁路局要建立健全装卸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跟踪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